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

发布时间:2016-12-26 12:53

公司决定要做减资时候,其中的股东会议决议应该是怎样的?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于 2005年12月1日在(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拟由 万元减少至 万元,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在2005年8月25日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分别于2005年9月1日、200 年 月 日、200 年 月 日刊登于《 报》)。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未有个人、团体要求我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有个人、团体对我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

公司已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目前公司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可行的。我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已征得债权人同意。

2、同意就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3、同意委托我公司 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__________

减资的方法有两种: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减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有两种做法:发还,对已缴足的出资,将其一部分返还给股东;合并,在公司亏损时,依出资比例减少每一股东出资,以抵消应弥补的资本亏损。

公司减资需要注意的问题

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使公司资本过剩,这时再维持过量的资本,势必造成公司资本的凝滞,不利于公司资本的使用效益,适当减少公司资本会使各方受益。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两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减少资本的程序问题,二是对债权人的保护问题。公司资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公司减资,一般会导致公司资产的减少,削弱公司承担责任的基础,因此,在法律上,公司减资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必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一、关于减资的程序问题

股东会行使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董事会没有此项权利。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同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关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实行较为严格的资本制度,在公司制度中贯彻“资本三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资本充实原则和资本维持原则,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使法律允许减资,也设置了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减资的财务界限、股东会决议的方式、通知和公告程序、债务的处理或担保、注册登记程序以及向股东返还资本的条件等。

关于减资中对债权人保护的程序,我国公司法明确了通知和公告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要求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既包括债权已届清偿期的债权人,也包括债权尚未到期的债权人,未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的权利依据是:公司资本具有公信力,债权人是基于原有资本的信用与债务人进行交易的,如果公司有权对该类债务不予清偿,则公司可轻松地利用减资来逃避债务。

同时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之,公司减资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同时必须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减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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