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关键

发布时间:2016-11-12 13:53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关键性作用。经历30多年改革发展的我国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本身都使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建设必须结合新的实践与新的发展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许多新要求,深入实践探索,强化自身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全面从严治党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在思想、政治、作风、反腐倡廉以及制度建设的任何一方面建设与治理状况,都会对党的领导、党的形象,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产生直接影响,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进程与实践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时期,在中国社会执政60多年、领导改革30多年基础上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步。实现这样的目标,无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还是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而言,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同时也必然对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领导核心的党本身,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这样的要求,既体现为执政党需要使自己促进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任务不断取得新的成就,更多地体现于党必须不断适应新的形势与新的实践对党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之中。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是一种涉及全局性、整体性的发展目标,党自身也就只有全面的而非单一的、从严的而非一般的管党治党,才能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不因目标、决策的偏移出现大的失误,不因领导能力、水平的不足造成消极后果,不因自身存在的缺陷、问题付出巨大成本。所有这些,都使我们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反腐倡廉水平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领导力量的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体现。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涉及深层次矛盾与问题的攻坚战,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标,能不能取得新的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就是对党能否有效发挥领导改革的作用,能不能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考验,党如果不能保证自己在改革方向上的明确、改革路径上的可行和执政行为上的科学、民主、法治与廉洁,就难于胜任自己所担负的历史职责。另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本身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党本身必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通过管党治党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做到在异常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前,依靠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不断提高,依靠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不断提高,使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推进全面改革的不断深化。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这种保证作用,既体现于党对全面依法治国方向、性质与目标的把握之上,也体现于党领导人民群众科学立法、严格守法、带头执法的实践之中。这两方面的体现,都对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就是说,党在保证法治建设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前进的进程中,也要按照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严格管党治党,实现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防止以权阻挠执法、干预司法、非法剥夺公民权利的行为,由此实现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关键

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为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改革开放之后,党始终把从严治党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内容,坚持不懈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深入。在这样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又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特别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突出地体现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

1、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是“全”,必须把党的建设放到“全面”的意义上来把握。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吻合,全面从严治党表明了党中央整体性、系统性从严管党治党的意志与决心,这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在管党治党的范围上,包括至上而下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能有任何不受党规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的特殊行为;在管党治党的内容上,要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以及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出从严治理的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在管党治党的主体上,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严治党的责任约束与行为自觉,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落实党的建设的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做好分管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双重责任,普通党员也必须按照党规党纪赋予自己的责任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几方面的“全面”,体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的有机统一,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

2、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要“治”,必须把“治理”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性要求。一方面,党的各级组织要围绕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问题,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把每个方面、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要通过全面性的治理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认真医治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坚决祛除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开创全面管党治党的新境界。另一方面,要围绕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落实党章规定党员享有的各种权力,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使领导干部经常接受党员监督,使党的建设处于所有党员普遍参与的全员性治理实践中。

3、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在“严”,必须把“严格”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严”是贯穿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条主线,它体现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目标要求与实际操作的完整统一、制度规范与制度执行的相互吻合、治标和治本的统筹兼顾以及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的内在统一关系。这种统一关系告诉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上,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到更加重要位置,不能对党规党纪有特例、搞变通。当前,特别要联系反腐倡廉斗争不断深入的实际,正风反腐、严明党纪,用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努力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增强执政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并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形成严守党规党纪的习惯。同时,把“严格”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更突出的要求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特别是要把加强对担任重要领导职务、主要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这是从严治党的关键。为此,必须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严明组织纪律,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等重点环节,以严格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格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教育和促进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

三、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践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在党的建设中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线,也要求我们必须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实践中,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

首先,要培育坚定的从严治党意识,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思想认识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第一位的要求就是增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意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做事不能应付,做人不能对付,而是要把讲认真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这段话告诉我们,行动上的自觉缘于思想上的清醒,要从“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的定位上把握从严治党的意义,前提是培育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自觉地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习惯了的以“自由裁量”对待制度规范,以“何必当真”看待存在问题,以“下不为例”处理问题的心态和做法划清界限,形成思想认识上的高压线与分水岭。培育坚定的从严治党意识,当前特别突出的是要培育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通过学习把握党章、党纪、国法以及党的优良传统这些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矩,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基础。

其次,要完成重点任务与重点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具体的实践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涉及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必须突出重点,从重点任务与重点要求上入手,在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上突破。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内容、任务与要求,就是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八方面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和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这八方面要求,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突出的问题,反映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完成的基本的任务,抓住了这些内容,解决了这些内容所涉及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就获得了最根本性的突破,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就找到了基本的途径。因此,要以这八方面要求为重点,不断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做法、新经验,逐步深化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

最后,要突出责任落实与制度执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大量事实表明,在发生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和人那里,当事人本身和党的组织缺乏明确的责任和严格的责任问责,不能按照党规党纪严格要求、严格执行,构成为重要的导因,它留给我们基本的启示就是,没有明确责任,不能保证责任的落实,缺乏严格的责任追究,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突出责任落实与制度执行,把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作为重点,完善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为此,要从责任落实与制度执行的各个环节入手,制定科学的责任与执行目标,明确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的责任与执行主体,细化具体可行的责任与执行程序,严格奖惩分明的责任与执行监督,由此形成责任落实与制度执行的机制保障。在突出责任落实与制度执行的实践中,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与制度执行作为重点。这不仅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所系,还在于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与制度执行行为,具有很强的社会示范效应,有了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就能在责任落实与制度执行方面自上而下,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促进责任与制度落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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