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10 11:15

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那么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范文一

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范文二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 _(以下简称单位)聘用的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依据甲方与单位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为原则,就委托代理人事档案及关系问题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责任:

1、应单位和乙方个人委托,管理乙方人事档案及关系。乙方原工作身份为 _ 。户籍所在地为 。

2、根据档案记载,经单位许可,为乙方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3、乙方在聘用工作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4、乙方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根据单位委托,按原工作身份介绍乙方到新的就业单位。

5、甲方在未得到单位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的书面通知前,不得应乙方个人要求调转其人事档案及关系或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6、甲方不负责其他管理责任。

二、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人事管理规定和单位的工作安排。

2、乙方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应在离职后的15日内持单位书面证明到甲方办理调档或转个人存档手续(非北京户籍员工档案必须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拟接收机构仅限新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北京市级及各区县人才机构、存档人员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否则由于迟延调档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开具人事证明或办理有关手续时,须向甲方出具单位介绍信。

4、乙方调离或改变代理方式时,须交回合同书及存档凭证,结清代理费。

5、如乙方属非北京户籍人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自户籍所在地或北京市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至双高中心的转移手续,进行异地存档。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自乙方档案转出之日起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范文三

甲方: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委托单位全称)

丙方: (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和《 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 》 及 《 西安市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暂行规定 》有关规定,乙方愿将甲方作为本单位的人事代理机构,由甲方依法管理乙方聘用员工的人事档案,并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管理,经三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应由人事专员持《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到甲方办公地统一办理丙方存档手续及相关人事代理业务,如遇特殊情况需丙方到甲方办理业务的,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二、如丙方系乙方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甲方可根据当年毕业生落户等有关政策协助乙方、丙方办理报到手续,丙方报到后工作满一年,应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及职称认定(评审)材料,由乙方做出鉴定后统一交甲方办理。

三、乙方应每年对丙方工作情况做出书面鉴定,并将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统一交甲方审核后归档。

四、甲方应将人事代理相关业务办理条件和程序发布在西安市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内,乙、丙方应上网查看并按规定时间到甲方办公地办理,因乙、丙方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而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不负责乙方员工的病、残、伤、亡事宜及各种社会保险等其他管理责任。

六、如乙方当月在甲方存档人员有增减的,乙方应填写《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增减变动表》加盖公章后于当月底前报甲方审核。

七、丙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应持《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及本合同书第二联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现场结清丙方当年在职期间档案管理费。丙方应于离职之日起一周内持乙方出具的离职证明、本合同书第三联到甲方办公地办理档案转个人手续,合同丢失的由个人写出书面丢失证明并加盖乙方公章,如需转递档案还需提供正式调档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乙方应在《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约定的日期到甲方核对存档人员名单、办理单位验证手续,缴纳当年档案管理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验证及缴纳档案管理费的,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因此产生的乙、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人事专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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