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晋商的成功之道
晋商,泛指旧时的山西商人。山西人自始善于经商,这在史书中屡有记载。据《易·系辞》记载,早在尧舜禹时代晋商就开始出现了。据《国路·晋语》记载,晋文公时,山西的榆次、安邑(今运城)就是有名的商业重镇;秦汉时代,山西的太原、平遥、汾阳、临汾、平陆等地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商品集散市场;隋唐五代又出现了泽州、太谷、平定、大同等新兴商业城镇。《马可波 罗行记》载称,当时元朝的“太原到平阳(今临汾)这一带的商人遍及全国各地”;入明时,平阳、泽州(今长治、晋城)富豪甲天下。尤其在明清以来五百年间,晋商的发展达到鼎盛时期。当时流传着“凡是麻雀能飞到的地方,就有山西商人”的说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明清晋商的成功之道,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明清晋商的成功之道1、群体精神
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很重视发挥群体力量。他们用宗法社会的乡里之谊彼此团结在一起,用会馆的维系和精神上崇奉关圣的方式,增强相互间的了解,通过讲义气、讲相与、讲帮靠,协调商号间的关系,消除人际间的不和,形成大大小小的商帮群体。
山西商人这种商帮群体精神,首先来源于家族间的孝梯和睦。如明代曲沃人李明性,青年时常感慨:“夫为弟子壮不能勤力,将坐而食父兄乎?”于是“挟资贾秦陇间”,由于他在商场上“精敏有心计”而致富,又“内行周慎,孝睦于父兄。仲兄卒,无子,以己次子后之。治家甚严,族子甲出钱收息过当,召而责之,手裂其券,自是举宗凛凛。”明代襄陵人乔承统,“其父中盐卒于扬州,遂弃儒而贾。内监杨某督鹾两淮,承统弟承经以事得罪杨某而逃亡,杨捕之急,承统挺身出就狱,所受之刑,五毒备至,终不言弟所在,且为行贿千金,得释。弟归家,破析己财之半予之”。介休冀氏马太夫人主持家政时,“族戚邻里之待以举火者,无虑数十百家,皆太夫人赞助成之”,“又待伙极厚,故人皆乐为尽力”。祁县乔映霞主持家政时,把其兄弟集中在一起,让练有武艺的九弟先把一双筷子折断,接着又让其一次折九双筷子,结果折不断,映霞喻义让众兄弟团结互助。山西商人在发扬群体精神中,还注意量才使用,各尽所能,明代山西大同人薛伦,“其家世力田,兄耕弟贾,业盐于淮。”明代蒲州人王冕,“早卒而遗孤二人,家无应门之仆,王冕妻张氏奉姑抚孤,誓志不二。二子长大后,命长子服贾。曰:孤而无助,将门户是赖;授次子以儒业,曰良人有志而未成,其负荷在是也。后长于克拓前产,次子以明经为诸生,卒立厥家。”
其次,群体精神是经商活动中业务扩大与商业竞争的需要。随着山西商人活动区域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商业竞争也愈来愈激烈,于是山西商人从家族到乡人间,逐渐形成“同舟共济”的群体。如明代蒲州人王氏,“其闾里子弟,受钱本持缗券,以化居于郡国者,肩相摩趾相接也”。由此可知,从王氏那里得到资金的子弟很多。明代隆庆、万历年间,蒲州张四维家族、王崇古家族、马自强家族,均是大商人家庭,三家联姻为亲戚,张四维曾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土参赞机务,王崇古官居宣大总督、兵部尚书,马自强曾任礼部尚书。三家的联姻,增强了其商业竞争实力。王崇古在河东业盐,张四维的父亲是长芦大盐商,累资数十百万,张、王二氏联手,结成了盐商团伙,控制了河东、长芦两处盐利,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在亲缘集团的基础上,晋商又逐渐发展为地缘组织。清朝乾隆末年,在典当业中已出现了所谓“江以南皆徽人,曰徽商;江以北皆晋人,曰晋商”的说法。“晋商”这一名称的出现,说明清代山西商人已逐步形成一个地域性的商帮。清后期,山西票号在国内8O多个城市设立了分号,从而形成了一个汇通天下的汇兑网络,也是以乡人为主体形成的山西商人群体。
山西商人的商帮群体精神在商业经营中的表现有三种形式:
其一是从朋合营利到合伙经营。这是最初的群体合作形式。朋合营利就是一方出资,一方出力,有无相资,劳逸共济。而合伙经营是一个人出本,众伙而共商,也就是财东与伙计合作经营,它与朋合经营不同之处是,一个财东可有许多伙计,故“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百万产可屈指矣”。显然,伙计制比朋会制规模大,伙计制是在朋合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一制度就其规模组织而言,在中国商业史上实无前例。不过,无论朋合或伙计制,尚是比较松散的商人群体。
其二是按地区形成商帮。这一种形式是在朋合营利和伙计制基础上,以地域乡人为纽带组成的群体。山西商人在各地设立的会馆,就是这一地方商帮形成的重要标志。这种地域帮以山西商人来说,统为晋帮。但在山西内部又按省内各地区形成不同的商帮,如泽潞帮、临襄帮、太原帮、汾州帮等。清季票号兴起,又形成平遥、祁县、太谷三大票商帮。
其三是以联号制和股分制形成业缘群体组织。联号制是由一个大商号统管一些小商号,类似西方的子母公司,从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发挥了企业的群体作用。股份制是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创立的很有特色的一种劳资组织形式。
股份制的实行,劳资双方均可获利,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在商业企业经营中充分发挥了群体作用。
明清晋商的成功之道2、进取精神
孔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否亦为之。”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由利益而起动的进取精神,是明清山西商人鏖战于商场的精神动力。山西平阳府席铭(1481——1542),“初时学举子业不成,又不喜农耕,曰:丈夫苟不能立功名世,仰岂为汗粒之偶,不能树基业于家哉!于是历吴越、游楚魏、泛江湖,撤迁居积,起家巨万金,而蒲大家必曰南席云。”清人纪晓岚说:“山西人多商于外,十余岁辄从人学贸易,俟蓄积有资,始归纳妇。”这就是说,事业不成,甚至连妻子也不娶。可见山西人是把经商作为大事业来看,他们通过经商来实现其创家立业、兴宗耀祖的抱负,而这种观念正是使其在商业上不断进取的极其巨大的精神力量。上述席铭经商成功后,“自是崇义让,淳宗族,睦邻里亲友,赈贫恤乏,解纷讼,成人之美,……嗤蒲之州大夫、所将军不以行伍众庶待之,而席氏之家声益振。”席氏通过经商致富,提高了其家族的社会威望和地位,自然鼓舞着更多的人来走经商之道路。
山西商人的进取心还表现在强烈的开拓精神上,所谓“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有许多山西商人就是靠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白手起家而成大业。如著名的大盛魁商号,其创始人之一山西太谷人王相卿,幼年家贫,为生活所迫,曾为人佣工,在清军费扬古部充伙夫,服杂役,后来与山西祁县人张杰、史大学一起随营贸易,先是肩挑负贩,拉骆驼,后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开“吉盛堂”商号,其后改名为“大盛魁”,几经磨难,终于白手起家,到雍正时大盛魁已经是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商号了。
山西商人的进取精神还表现在他们不畏艰辛,敢于冒风险方面。他们拉着骆驼,千里走沙漠,冒风雪,犯险阻,北走蒙藏边疆;横波万里浪,东渡东瀛,南达南洋。充分表现了他们不畏艰辛、坚韧不拔的精神风貌。如山西商人在清代开辟了一条以山西、河北为枢纽,北越长城,贯穿蒙古戈壁大沙漠,到库伦,再至恰克图,进而深入俄境西伯利亚,又达欧洲腹地彼得堡、莫斯科的国际商路,这是继我国古代丝绸之路衰落之后在清代兴起的又一条陆上国际商路。西北新疆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也是山西商人活跃之地,并进而“远贾安息”(今伊朗)。山西商人从明代已在日本贸易,清代乾隆时山西商人范氏是赴日贸易的最大洋铜商,清末山西商人又在韩国、日本开办了银行。这些事业的成功,没有非常的气魄与胆略是不可能实现的。经商犹如打仗,险象环生是常事。他们不仅要经历天气环境之险,而且还常常遇到被盗贼抢掠及至丧失生命之险。如榆次人秦必忠自幼经商,胆识异常,清嘉庆时条行初兴,北人赴南省办茶,舟揖风波视为畏途,秦必忠坦然无疑,屡年经返,均获厚利。山西商人到包头经商,杀虎口是必经之路。有民谣称:“杀虎口,杀虎口,没有钱财难过口,不是丢钱财,就是刀砍头,过了虎口还心抖。”但是旅蒙晋商并不因此退缩,而是人越去越多,势如潮涌。为了适应社会不安定的现状,还有一些山西商人,自己练就武功。明代嘉靖时,为防日本海盗入侵,山陕盐商家属善射骁勇者500人曾组成商兵守城。苏州是晋商活跃之埠,“有山西客商善射者二三十人”。由上可见,开拓进取,自强不息,不畏艰辛,敢于冒险是明清晋商经商事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明清晋商的成功之道3、敬业精神
晋商的敬业精神,也是常为人所称道的。敬,原是儒家哲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孔子就主张人在一生中始终要勤奋、刻苦,为事业尽心尽力。他说过“执事敬”、“事思敬”、“修己以敬”等语。北宋程颐更进一步说:“所谓敬者,主之一谓敬;所谓一者,无适(心不外向)之谓一。”可见,敬是指一种思想专一、不涣散的精神状态。敬业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
在封建社会中,传统的观念是重儒轻商,故四民中以士为一等,商为末等。但明清山西商人却不这样看,他们认为商和士农工是同等重要的事业,都是本业,同样要敬。晋人摒弃旧俗,褒商扬贾,以经商为荣。榆次富商常氏,有清一代不绝于科举,但绝不轻视商业,而且是把家族中最优秀的子弟投入商海。常氏家族弃儒经商、弃官经商的子弟很多。如十三世常维丰,幼年从师就读,词章粹美,识者器重。长大后放弃科举,赴张家口经商。维丰极具才能,办事干练,尤精用人、通变之道,凡事一经裁酌,立即决断,为同仁所不及。十四世常旭春,是清末举人,曾任晚清法部员外,书法艺术名冠三晋,诗词也做得很好,时人称他是“书宗李北海,诗步王渔洋”。但他最热衷的还是经营商业。常氏一改“学而优则仕”为“学而优则商”,能数代集中优秀人才锐意经营商业,从而形成了一个具有相当文化的商人群体。由于他们把儒家教育的诚信、仁义、忠恕精神引入商界,从而有了常氏商业之繁盛。可见,把商业作为一项终身的崇高的事业来对待,正是山西商人经商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敬业:是事业成功的源泉,而勤奋、刻苦、谨慎的作风,又是敬业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勤奋:这是大多数山西商人具有的良好品德。如山西定襄邢九如“少贫乏,年十四失情,……越二载,其大父即辞世,家道益困,公以母老弟幼苦无资,不得已弃学就商,甫弱冠远服贾于京东之赤峰县,……勤劳四十余载,而家道卒致丰。”榆次人李智春,“生贫家,幼父母卒,兄佣工,仲兄且殇,于是学商于直隶顺德府布店,数十年勤劳无间,为执事者所重,积有余资,乃旋里娶妇王氏,……三子皆成立,长商于赤城,次二、三子耕作,后家渐起。”永济人赵俊,“为富家贾于江南,勤俭著闻”。
刻苦:不怕苦,不怕累,也是大多数山西商人的良好品德。清人纳兰常安说:“塞上商贾,多宣化、大同、朔平三府人,甘劳瘁,耐风寒。”太谷县商人是山西票号三大帮之一,他们经商“跋涉数千里,率以为常”。乾隆《祁县志》卷9载,祁县阎成兰“行商朔平、归化,辛苦备尝”。
谨慎:山西商人经商以谨慎闻名。这并不是说他们不敢经营大的业务,恰恰相反,他们对大业务抓得很紧。但他们不轻易冒风险,不打无准备之仗,而是要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才拍板成交,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放款来说,这是山西票号的一项重要业务,但又有风险,他们对放款对象一定要在详细调查对方资产、用款目的、还款能力、财东情况等的基础上,才决定放款与否。有的票号对用款户透支数额还作了明确规定:上上等户不得超过3万两,上等户不得超过5千至1万两,中等户不得超过3千两,下等户则不与之交往。这一规定,就是出于谨慎行事之目的。
明朝晋商的性质
综观明清时代的晋商,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封建政府把他们作为政府推行财政政策和提供军协饷供应的工具;二是商人与封建政府之间有着不一般的相互结托关系;三是利润的封建化。
所谓山西商人作为政府推行财政政策和军协饷供应的工具,主要是指其中的大商人,即皇商、官商、大盐商、洋铜商等。如开中法的实行,就是明政府为北方边镇军队筹集军饷,实行由商人提供边镇军队粮、布饷需,换取盐引,到指定盐场支盐和贩运盐斤。明政府通过这一办法的实施,既解决了北方边镇军饷,又收到了盐税,而山西商人也因此而兴起。入清后,清政府则把山西视作“商贾之途”,是“财赋有出”之地,另眼看待。清王朝在为巩固其政权所进行的平定三藩之乱、平定准噶尔部噶尔丹叛乱、平定大小金川叛乱,及在镇压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太平天国、捻军起义等的军事行动中,都得到了山西商人在财政上的支持。在清代的皇商中,最著名、资本最雄厚的是山西介休范氏。范氏除了为内务府来办宫廷用品外,从康熙到乾隆年间又为清政府运送军粮,建立了功勋。当清廷制钱用铜奇缺时,范氏又作为最大的洋铜商,往返于东土与东瀛间。山西票号创立后,山西商人又为清廷代垫代办汇兑军协饷、筹借汇兑抵还外债、代理部分省关的财政金库等。光绪二十六年(1900)庚子事变发生,西太后、光绪帝西逃,途经山西时,又由山西商人借银40万两,以解皇室经济开支燃眉之急。事后,清廷令各省解京饷款,改汇山西票号老庄——平遥、祁县、太谷,顿时山西平、祁、太票号总号成了清廷总出纳。次年,西太后、光绪帝由陕返京,仍由山西票号继办“回銮差款”汇兑。所以有人说:“山西票号是清廷的财政部”,此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山西商人与封建政府之间的结托关系,表现形式很多,如明代扬州盐商,商籍有山西而无安徽,正是山西商人与政府有着特殊关系,政府优待山西商人而歧视徽商之明证。入清后,山西商人在政治方面的优势依然没有动摇,徽商为了争取上风,不得不采取交际方式笼络政府官员。(参见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内在超越之路》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在这方面,山西商人不仅毫不逊色,而且自有独到之处,以致与政府达到如胶似漆的地步。以山西票号来说,他们先从经济上帮助穷儒寒士入都应试和走马上任。儒士一旦考中,票号便利用其关系代为运动,放任外官。这些靠票号从经济上帮助走上官场的儒士,以后便成为与票号有着特殊关系的官员。山西票号还为一些人代办代垫捐纳官职。咸丰时,清政府为筹集军饷,大开捐纳鬻官之门,规定文官可至道台,武官可至游击、京堂二品、各部郎中,鬻实官和虚衔。山西票号乘机居间揽办,对捐官者票号予以保守秘密,而票号也得到了官僚的庇护。对于在任的王公大臣,山西票号更是施尽手段交结。陈其田《山西票庄考略》称:“票庄与官僚的私下交结,更多趣闻。……在京的几个大的票庄,拉拢王公大臣,在外省的码头,不啻为督抚的司库。”最著名者,如蔚盛长交好庆亲王,百川通交好张之洞,协同庆交好董福祥,志成信交好粤海关监督某氏,大德通交结赵尔巽和庆亲王,三晋源交结岑春煊,日升昌交结历任粤海关监督、庆亲王、伦贝子、振贝子和赵舒翘等。据说张之洞因母守制三年后,从原籍赴京想谋取更高官位。为了订通关节,张曾拜访日升昌票号,想借银十万两,日升昌因数目大未能爽快答复。张又改去协同庆票号,该号经理早已派人打听到张去日升昌之用意,对张的要求满口允承,并声称:十万银不算什么,但不可能一下用完,不如立个折子,用多少,取多少,不必限定数字。张闻言大喜。而经理的打算是,既拉拢住张,又看张究竟能出任什么官,借银也可随机应变。后来张放任两广总督,张便把两广财粮国税均交协同庆解交,协同庆因此三四年就盈利百万银两。山西票号还为封建官吏窝藏赃款。如安徽芜湖道童谣圃,在卸任还乡时,将搜刮来的十万两赃银,交蔚丰厚票号汇回重庆,每年支取一万两,十年交完,而不计利息。重瑶圃放弃利息,表面看来有些损失,实际上他是因为从数千里外运回重庆银十万两,不仅运费浩大,而且有风险,赃银一旦被人发觉或被御史弹劾,不但银子保不住,本人也会身陷囹圄,甚至遭杀身之祸,但与票号勾结起来,采取汇兑办法,则可保无虞。山西票号利用其与封建官吏的交结,对扩大业务和谋取利润带来了好处。如各省解部款项,原来是由各省直接向中央户部解款。但是手续繁杂,户部财库人员常常挑剔、刁难。山西票号却不同,他们上结尚书、郎中,下交门房、库兵,手续娴熟,
关系甚广,交款毫无阻挡。所以各省皆把通过山西票号解款,视为捷径。山西票号解款,自库兵以至郎中,皆有分例,每逢年节也必赠款,年关时节,自旧历12月20日起至30日止,每日二三辆轿车,专门送礼,自管事至老妈子,都有名单,按名奉送。票号交结王公大人也有讲究,多请王公大人到名为“相公”的地方会面,这里酒席讲究,招待殷勤,屋内布置精致、雅静。他们绝对不到妓馆等下流交际场,因为这些地方高位者不敢涉足。由上可见,山西商人极尽其交结封建官吏之能事,与封建官吏建立了互相勾结、互相利用的关系。
关于明清山西商人利润的封建化,我们知道,山西商人虽然富有,但其资本投向产业却是个别现象,而且多在清末民初,并未出现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的大趋势,商业资本仍然停留在流通领域。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产业利润低、商业利润高之故。明清山西商人利润的去向,因资料短缺,无具体数量统计。不过,明人宋应星《野议·盐政议》略有记载,《野议·盐政议》称:
商之有本者,大抵属秦、晋与徽郡三方之人。万历盛时,资本在广陵者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只以百万输帑,而以三百万充无妄费,公私俱足,波及僧、道、丐、佣、桥梁、楼宇,当余五百万,各商肥家润身,使之不尽,而用之不竭。至今可想见其盛也。
宋应星讲得是明朝万历时,秦、晋及徽盐商在广陵(扬州)获利情况,即盐商资本3000万两,每年可获利 900万两,这些利润用在输帑(纳国家税银)一百万两,无妄费(僧、道、丐、佣、桥梁、楼宇等)三百万两,各商肥家润身五百万两。这就是说,明代山西、陕西和安徽盐商,其利润有40%以上用以课税、建祠堂等方面,也就是用在了加强封建势力的各项事业中。入清以后,这种状况又远远超过明代。具体来说,明清山西商人利润的封建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捐输助饷。前已有述,这里不再赘述。这些捐输银两,主要为清政府的军饷军需所用,起到了支持政府财政,维护封建政权的作用。
二、购置土地。封建社会后期商业资本发展的道路,在西欧一般都转化为产业资本,但明清时期山西商人的资本仍然遵循“以末起家,以本守之”的传统观念,购置土地。如明代蒲州商人范世逵经商西北,“义而资益巨,占良田数百亩”。(张四维《条麓堂集》卷28)入清后,山西商人购置土地更是普遍。乾隆时,浑源、榆次二州县富商大贾“且多置买田地”。(张正明、薛慧林《明清晋商资料选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乾隆五十一年(1786),河南连年荒歉,有恒产之家将地亩贱价售卖,“山西富户闻风赴豫,乘机放价,准折地亩取利”。(《清高宗实录》卷1255,乾隆五十一年五月)道光时,长治宋良弼经商洛阳,值岁饥,当地人多鬻田他徙,宋良弼“以贱值得膏腴田数百亩”。(光绪《长治县志》卷六《列传》)曲沃县商人彭太,在河南南阳经商获利几十万银两,购田置地,数年内土地猛增到六百多顷。(《罪恶之家》,河南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三、转化为高利贷资本。这是一种古老的生息资本,是为榨取高额利息而放贷放给他人使用的资本,其形式繁多,有印子钱、驴打滚、典当、放青苗等。乾隆五十一年(1786),河南连年歉收,“山西等处富户,闻风赴豫,举利放债。”(《清高宗实录》卷1255,乾隆五十一年五月)近人卫聚贤说:“明末清初,凡中国的典当业,大半系山西人经理。”(卫聚贤《山西票号史》)康熙时,全国有当铺22357家,山西一省就有当铺4695家,占全国当铺家数的21%。高利贷资本对小生产者敲骨吸髓的剥削,使众多的手工业者资金积累不足,无法扩大再生产。所以说,商业资本转化为高利贷资本,是走上了畸形发展道路。
四、窖藏。山西地处黄土高原,其地燥,故不腐,其土坚,故不崩。山西富商多利用地窖藏其物资或银两。明人谢肇制说:“三晋富家,藏粟数百万石,皆窖而封之。”(谢肇制《五杂俎》)入清后,山西“民家多有储蓄”。山西平阳府亢氏,“家巨富,仓廪多至数千”。清后期,山西富商窖藏多为银两。如山西祁县富商渠源祯,人称“旺财主”,资产三四百万两,他认为获取高额利润后,再投资不如窖藏保险,竟从其办的票号中抽出大量股金窖藏起来,估计藏银达百万两以上。辛亥革命后,阎锡山一次就向渠氏“借银”30万两。
五、作为宗族活动和封建慈善事业开支。如定襄县邢大绪,服贾漠北,致富后即志在行善,“族中旧无祠堂,公偕众建立;村西旧无文昌阁、财神阁,公偕众修之”。(定襄《邢氏族谱》卷二)盂县张芝,贩帽致富,尝出金建“崔府君祠……县治西关帝庙”。盂县张炽昌,贸易关东,“一时侪辈推为巨擘”,“平生性气慷慨,迎辉门外关帝庙张氏所创也”。(盂阳《续修张氏族谱》)祁县人阎成兰,行商朔平、归化,乾隆十二年(1747),于井陉县捐己资,命子督工四年,修大石桥14孔,车马通行,临终又命其孙补修,并建河神庙等等。(乾隆《祁县志》卷九《人物》)
六、奢侈消费。明清以来,山西商人的经济实力雄厚,其生活奢侈不亚于大官僚、地主。据载:他们“自数百万数十万之家相望,饰亭台,聚古玩,买姣童于吴闾,购美玉于燕赵,比比也,纵博博,蓄优伶,宾从杂沓,一言之悦,乾没万金不问。”(王锡纶《怡青堂诗文集》卷二,引自《近代的山西》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大盐商亢氏在其家乡平阳府(今临汾)建亢园,“园大十里,树石池台,幽深如通,间有婢媵出窥,皆吴中妆束也。……康熙中,长生殿传奇出,命家伶演之,一切器用费镪四十余万。”(梁恭辰《池上草堂笔记》)亢氏在扬州的小秦淮也建造了亢园,其“长里许,……临河造屋一百间,土人呼为百间房”。(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九)汾阳何以恭,父以商起家,“父殁,事继母孝,两弟皆继母出,性豪侈,母复纵之,恣其挥霍,后家日落”。(光绪《山西通志》卷 140)太谷曹氏家族,传至曹克让时,生活糜烂,全家大小每日山珍海味,每逢婚丧嫁娶喜庆之日,大摆宴席。男女老少又皆食鸦片,家中平日存储鸦片达万两以上。家中佣人有三百多人,每年家用开支在十万元以上。曹氏入不敷出,最后终因挥霍浪费而破产。
总之,明清晋商资本的运转方式,是与封建地主制经济结构完全协调的,是封建地主制经济的一个环节,是为封建地主制经济服务的。明清山西商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他们用货币——商品—一货币的活动方式,以交换为手段,将其触角所及的人和物,统统装到商品经济的车子上来,推动他们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下不断前进。山西商人集团及其资本,本来就是应地主制经济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链条运转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在这个链条的运动中起着推动和润滑的作用”,在这种经济体制下,“这个集团及其资本越是巨大,其地主制经济的属性,或者说其封建性,就越明显。”(经君健《明清时代山西商人的性质问题》,《文史研究)1994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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