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票案例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7-03-08 11:11

1994年,增值税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之一,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但是,由于配套管理措施尚不健全,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危害了税制改革和国家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虚开增值税票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虚开增值税票案例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例分析

虚开增值税票案例篇1:

2013年,淄博市高新区国税局在检查淄博承坤经贸有限公司的涉税情况时,发现该公司于2011年7月、9月申报并抵扣的两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存在疑点,涉及税款109.89万元。经票面上注明的签发海关证实,这两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非该海关签发。高新区国税局立即启动税警联动协作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侦办此案。

经查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某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同时查实常某还存在私刻自制其他公司公章和伪造银行转账支票行为。

2015年2月3日,该案由淄博市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常某犯虚开抵扣发票税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免予刑事处罚;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罚金7万元。

虚开增值税票案例篇2:

我国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陈学军、吴芝刚从2000年3月至12月,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外勾结,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近4个亿,被判处死刑。这起案件令人震惊,不仅在于它案值巨大,还在于创下这个全国之最的案犯,一个曾做过包工头,另一个也只是税务局的普通工作人员,他们犯下惊天大案的时候,都还不到30岁。

这一起税案是继浙江金华税案、河北南宫税案之后,我国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其涉案金额高达近4亿人民币。主犯陈学军、吴芝刚被依法判处死刑,陈学军的女友吴晓红作为从犯,也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同时涉案的三名北京海淀国税局干部也被依法判处。

据介绍,本案案犯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次数之多、数额之大是近年来罕见的。仅三年间,陈学军等人利用虚构的公司,先后从北京海淀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遍及中国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高达人民币3.93亿余元。这是中国税务改革以来,全国涉案金额最大、危害最重的涉税案件。这起涉税大案的办案卷宗近800本,也创下近20年来北京刑事案件纪录。仅法院的开庭笔录就达130多页。而目前,涉案金额中,仍然有高达3.5亿余元的税款没有被追回。

虚开增值税票案例篇3:

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妄图投机取巧牟取非法利益。4月12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单位枞阳县某棉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3年7月,枞阳县某有限公司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江苏省某纺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税款合计222836.83元,价税总计1936966.80元。江苏省某纺织有限公司在取得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枞阳县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某从中收取开票费3万元,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案发后,被告人鲍某向枞阳县公安局退出被告单位枞阳县某棉业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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