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将推4项新举措 个人可缴存公积金并贷款

发布时间:2017-05-09 15:56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10月推出“提取承诺制”等五项便民举措后,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于11月21日推出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银行联网转账提取、银行进驻中心、开设开发区贷款受理点等四项便民惠民新举措。

绍兴将推4项新举措 个人可缴存公积金并贷款

一、建立个人缴存托管中心,推出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业务

11月21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缴存托管中心将正式启用,届时,符合条件的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低收入人员,包括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的人员等,可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业务,并享受相应的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申请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的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② 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③ 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

④ 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⑤ 工作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根据相关规定,缴存托管人员本年度缴存低额度470元、高额度2350元,具体标准由申请托管人员根据收入水平自主选择填报。市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由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承办代扣业务,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在公积金中心开户并绑定相应银行卡即可进行缴存托管,提倡职工使用两家银行代发的市民卡办理支付业务。

二、试点银行联网转账提取,开通公积金还贷提取新渠道

11月21日起,办有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商业性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绍兴市本级缴存职工,可直接在银行自助设备办理提取手续,不再需要到公积金中心窗口申请,减少窗口等待时间。因此项业务尚属省内首家试点,仅限贷款申请人本人提取,目前绍兴市工商银行首家推出,建设银行也正在测试阶段。

三、邀请银行进驻中心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

市公积金中心邀请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中信银行五家银行首批进驻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为缴存职工集中办理银行承办的各项公积金业务,实现“一站式”服务。

四、设立袍江公积金贷款受理点,方便职工办理贷款业务

11月份,市公积金中心将在袍江开发区设立公积金贷款受理点,方便袍江、滨海方向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袍江开办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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