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7-03-31 16:53

随着当今社会物质和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会到城市去打工,而城市的离婚率相对来说是较高的,因此,也难免会影响到前来务工的农村人员。但是,在离婚以后,通常情况下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宁波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宁波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宁波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3、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5、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6、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宁波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宁波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的材料必须有:

A.关于宁波农村自建房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B.离婚证及复印件;

C.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D.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以上文章便是小编整理的对于宁波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的详细回答,相信各位业主朋友们看完之后心里一定有答案了吧。关于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的分割和归属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况是有着不同的判定的,建议朋友们多多关注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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