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2016年大事件一览 这些事你都知道吗?

发布时间:2017-03-31 16:10

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个人住房贷款调整的通知,要求不“限购”城市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可降至20%,三亚没调整;2016年10月,诸多城市进一步收紧购房和房贷政策,三亚还是没有动静,不由让人质疑,三亚这一年真的没什么事情发生吗?

当然不是!三亚在2016年这一年里还是发生了不少大事的,今天我们就跟大家聊一聊这些事儿。

一、海南实行不动产登记

1月,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而海南全省共设立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9个(海口、三亚各四个区不单设不动产登记机构),共配备财政预算管理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246名,不动产登记进入实质性阶段。

二、海南实施“两个暂停”房地产调控政策

2月23日,为了以加快消化商品房库存,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海南省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即日起实行“两个暂停”等房地产调控新举措。

“两个暂停”即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及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土地供应审批、已供应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为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提高审批),以及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三、海南商品住宅将实行全装修

为落实商品住宅规划报建总量调控,严格把关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海南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各市县商品住宅项目要全部实行全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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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南省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8月,海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规定凡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调整,不得超过12%;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要严格控制在5%-12%内。

五、海南商品房可改建为租赁房出租

9月,海南省出台《海南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办法》,允许开发商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等。同时,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三亚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三亚市出台《三亚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从12月起正式执行存量房(一般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开设“支付宝”式的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降低交易风险。

七、海口三亚主城区新建住宅不得高于80米

海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于新建居住建筑,海口市、三亚市主城区一般不得高于80米;儋州市、琼海市主城区不得高于60米;其余城市及县城镇不得高于45米;特色产业小镇和其他乡镇不得高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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