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村医疗政策论文

发布时间:2017-03-01 10:40

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是人类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建立并实行50多年的情况下,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多年来显得黯淡无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农村医疗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农村医疗政策论文范文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本文结合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全面有效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义县是从2005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的,在试点工作中表现优良,主要表现在:

(一)参合率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义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参合人口不断增加,参合率逐年提高。实际参合人口数由启动初期的255872人,增加到2010年的300838人。参合率由启动初期的69.228%提高到2010年的81.39%,其中,常住人口和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各级财政补贴逐年增高,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从2007年的27.89%提高到2010年的60.47%。

(二)受益面逐年扩大,参合农民得到实惠

2010年全县筹集新农合资金4512.5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16.4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512万元,县级配套782.18万元,农民自筹资金902.51万元。 2010年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为2728.4万元,在基金比例调整的第一年,保证了新农合资金的平稳、安全运转,为下一年度基金安全运转打下良好基础。广大农村群众“大病拖、小病扛”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就医后能及时得到医药费用补偿,有效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三)管理逐步步入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全县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县、乡、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督体系。在资金筹集和管理上,通过不断规范筹资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卫生服务监管上,逐步形成了卫生部门主管与多部门监督、群众反映与主动调查、现场明补与按期公示相结合的服务监管机制。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事实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收到了参合农民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政府工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同时也应该看到,新农合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社会满意度低。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二是宣传不够到位。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使一些农民产生错觉。

三是程序过于繁琐。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从而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对策研究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件为民、便民、利民的大事,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良好载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合作医疗工作真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卫生部门是主要职能部门,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民政、财政、广电、农业、审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支持新农合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和宣传措施,认真执行好相关制度,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二)完善方案,强化监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合理正确使用

一是强化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要规范筹资程序、严肃筹资纪律。禁止为片面追求农民参合率,强迫农民缴费,强迫乡镇卫生院、村干部代缴,或其他错误行为和作法。

二是完善补偿方案,确保农民真正从中受益。要继续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报销补偿方案,坚决防止合作医疗基金透支现象发生。严格执行门诊费用“一卡通”,参合农民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门诊补偿费用,卫生院每月统计、汇总上报一次,县合管办审核无误后将门诊补偿费用及时拨付各卫生院。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农合资金专款专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严格执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合作医疗基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任何单位和各人不得挤占挪用或截留。

(三)完善功能,优化服务,切实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拓展服务范围,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逐步缩小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差距,保证参合农民都能享受到均等的医疗服务。要落实、稳定和吸引农村卫生人才的优惠政策,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

虽然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它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一个崭新、健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到全国农村,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造福广大农民,构建和谐社会是历史负于我们的重任。

有关农村医疗政策论文范文二:浅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摘要:结合双江自治县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例,对新农合政策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

关键词:新农合;存在问题;对策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念及背景

(一)概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指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建立新农合制度的背景

1949年初,我国采取自发互助形式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曾在全国取得了大面积的成功,创造了世界卫生史上的“中国奇迹”,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将之誉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后来由于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集体经济的解体而崩溃。[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党中央提出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03年7月,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几年来,新农合工作经过试点运行到如今已基本覆盖全国,新农合已成为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力保障。

二、调查所在地基本介绍及实行新农合的实施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是集“边、山、少、穷”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双江县全县总人口16.5万,其中,农村户籍人口14.9万人。

2007年双江县被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试点县,广大农民群众开始像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国家医疗保险。随着新农合工作的不断推进,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引入,使合作化医疗电算化管理得以实现,很大程度上为参合病人获得合作医疗补偿提供了方便。这项惠农政策自实施起,已经造福了许多百姓。

从共2007年度到2012年1—11月,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从127516人增加到了141531人,参合率由85.43%增加到97.25%,补偿人次由16.15万人次增加到26.32万人次,补偿总额由387.41万元增加到2113.9万元。[2]

三、结合调查所在地实例看新农合政策存在问题

新农合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但从目前笔者调查的情况来看,该项制度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民就医门槛高及外出务工农民参合存在较大问题

在新农合运行初期,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县内报账率60%,县外报账率仅为40%。像双江县这样的边疆贫困县城,医疗水平有限,很多复杂病情无法得到最佳治疗,需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这实际就抬高了农民就医门槛。

近年来,双江县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大幅增加。如果要常年滞留在外的外出务工农民在定点医院就医,显然极不方便。但如果允许其在外就医,那对他们在外就医行为及费用进行控制又存在一定难度。[3]

(二)报销费用手续复杂,时间过长

随着群众对新农合了解的加深,报销人次不断增加,村工作量越来越大。据沙河乡平掌村村干部反映,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人写参保证明。手续太繁琐,报销不及时成为了农民反映热点。如住院费的报销从出具证明材料,到将报销的医药费划拨到农民个人账户加起来需要很漫长的时间。对于困难家庭来说因为发病已经受到重创,又因医药费长期得不到报销,心理和经济上都是一种负担。

(三)政策宣传不到位

虽然双江县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宣传手段,但笔者认为力度还是不够,这可能导致有的边远山村、独家村等很难对政策有深入了解。有的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甚至对报销政策有误解,不知道住院费用按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按不同比例报销,对非政府举办的盈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政策困惑不解,致使农民参保不稳定,甚至有部分参保农户退保。另外一些村民风险意识不强,认为自己身强体壮,不愿意花这个“冤枉钱”。

四、新农合政策发展的相关对策

(一)合理制定报销比例,实行开放式机制

在现阶段,在降低大病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是让大病患者能真正从中获益的较为有效的方法。随着患者就诊医院的级别升高报销比例也应相应提高,这样即体现了新农合的合理性。另外,要提高在外地工作生活或需要经常外出的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使其在外能安心工作、方便就医,应形成开放式的新农合运行机制,尽可能简化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就医报销办法,还应允许农民工异地参合。

(二)运用直接补贴方式

现行的“先交后补”方式,报销程序的繁琐使得农民的受益程度降低。一些农民因为不愿大费周折而放弃领取数额较小的报销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4]因此,新农合的设计应从广大农民的利益出发。建议采取直接补贴方式,在发生医疗费用后,直接抵扣新农合补贴部分,农民只交纳扣除补贴部分的金额。新农合县合管办直接替农民向医疗机构支付账单,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县合管办的管理成本。[5]

(三)加强宣传新农合制度

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政策的宣传,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充分结合在一起,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例如,电视、广播、报刊、讲座等。让更多农民群众深入了解和支持新农合政策,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这一点上,双江县有一个比较可取的措施,全县6个乡镇卫生院各组建一支农村巡回医疗队,积极开展农村巡回医疗的工作。在农村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一些典型事例、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等,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逐渐让农民知晓并参与新农合制度。

总之任何一项新制度的建立,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的过程,也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程,需要从各个方位以及多个角度来进行合作与努力。但前提是很明确的,农民的所思所想和他们所关心的必须作为政府关注和研究制度需求的主体。随着新政策的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政策运行中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建设,是最实际的态度。

参考文献:

[1]张德元.农村医疗保障出路何在.经济学家.2003-3

[2]双江民政局.双江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纪实.2010-5

[3]高丽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与完善.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6

[4]孙远玲、李贵福、于润吉.点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卫生经济2005-07

[5]李青.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积极探索.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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