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饲养与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7-05-1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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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饲养与管理论文1

社区宠物饲养管理办法

为美化、净化小区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规定。

一、饲养观赏鸟、信鸽,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共用地方,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污染环境。

二、饲养犬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犬许可"、"犬类免疫证"及号牌,严禁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养犬,无证无牌犬不得出入本小区。

三、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为犬只佩带市城管部门制作的号牌;

系好犬链并由成人牵领、看管;

及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四、住户养犬不得妨碍他人,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或休息时,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五、犬只咬伤人时,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去附近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治疗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将伤人犬送市兽医防疫部门或其授权的下属兽医防疫机构留医观察。受伤人的有关医疗费、交通费及误工费由饲养人承担。

六、饲养人对病犬、伤犬、死犬应当妥善处置,禁止随意遗弃或掩埋在小区内。

七、小区内全体业主、住户应遵守上述规定,欢迎广大业主、住户向市城管办、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举报无证养犬的违规行为。

请小区内饲养宠物的业主、住户应及时到服务中心做好宠物登记,建立宠物档案。

宠物饲养与管理论文2

关于加强城市宠物饲养管理的建议

一、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宠物人畜共患病的危害性

尽管狗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但必须提防人畜共患病!疯狗最可能患的病叫“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主要损害人和动物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传染病。患病动物临床表现为特有的狂躁、恐惧不安、怕风、恐水、流涎和咽肌痉挛,连“朝夕相处”的主人都不识,最终发生瘫痪而死,死亡率100%。如果人被病犬咬伤而感染,尽管感染率不高,但一旦发病,90%以上的人都会死亡。携带病毒的犬是主要传染源,通过咬伤、抓伤人的皮肤、粘膜等可传染给人,也可由染毒唾液污染外环境(石头、树枝等)后,经伤口感染。2009年1月至9月,全国被宠物咬、抓伤的人数超过15万,9名患者被确诊为狂犬病病人。淄博市被狗抓伤3000多人。

猫弓形虫传染病感染呈现明显增高趋势。正常人感染弓形虫绝大多数没有症状,或者症状很轻,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感染的,少数人初次感染时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头痛、肌肉关节痛和腹痛,数周后随着人体产生免疫力,症状消失。怀孕妇女感染可传染给胎儿,甚至危及生命。猫和猫科动物是弓形虫的终宿主,感染的猫粪便里排出的弓形虫的囊合子,一般持续1周至20天,这段时间是感染期。大约1%的猫粪便内含有弓形虫囊合子。猫粪里的囊合子须在外界发育2~5天才有传染性,所以及时处理猫粪便非常重要。因此必须注重上述宠物人畜共患病的防控。

建议采取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标语,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宠物隐患和疾病危害。

二、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合理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

目前,各城市实行的养犬管理,大都依赖制定于上世纪90年中期的《限制养犬管理规定》,还没有对猫的饲养进行规定。建议将犬、猫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关法规。

据了解,淄博早在2001年就开始实施《限制养犬管理规定》,但多年来执行情况不甚理想,很少有养犬人领取养犬证,近年来公安部门的养犬登记注册工作更是几近荒废。每年7-8月公安部门都打狗,每年都是一阵风。风消云散,养犬照旧。出现这种不尽人意的情况,既有技术上操作性差的原因,也有执法环节不规范的问题,建议通过委托律师协会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完善我市宠物饲养的机关规定。

三、 强化行政执法管理,营造和谐动物管理的氛围

(一)完善动物管理,实施注册管理,建立档案制度,实现管理服务两结合

以兽医部门为主体,应建立宠物户籍数据库,将宠物全面纳入监管轨道。对城市已养宠物进行“普查”,将宠物的名字、品种、体型、性格特征以及主人姓名、住址和电话等信息建成一个宠物户籍数据库,在公安、畜牧兽医、卫生疾控等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并给宠物植入“电子芯片”,实现资源共享。建议由当地兽医部门和公安联合颁发饲养许可证。据了解,上海已对6.5万只犬植入“电子芯片”,各区县的犬类专管员通过读卡器读取电子芯片上的身份证号,就可以上网查到与之相关的信息,包括狗的照片、种类、性别、毛色、免疫时间、接种疫苗种类以及狗主人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信息记录在一个由公安、畜牧兽医和卫生疾控部门共享的数据平台上。动物外出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实行“高门槛,严管理,高处罚”。适当提高城市养犬需缴纳的费用,费用主要用于兽医主管部门监管费用和公共卫生管理费用:严格检查免疫情况,及时提醒业主定期接种狂犬疫苗和“体检”。淄博市2007年10月公布新的《淄博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提出“养犬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并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目录由市兽医部门公布;养犬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为四百元,以后每年度为二百元,这是一个良好的举措!

(二)兽医部门应履行职责,做好宠物饲养和管理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做好宠物学会的监督管理和领导工作。规范犬市交易和宠物医院、商场等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狗会、宠物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

做好宠物学校的行政支持工作。

做好宠物各项指标的制定和监督执行工作。如:免疫程序的制定、日常管理要点、不同种类宠物的特征、特性等法律制定的各项技术依据。

做好宠物品种、卫生、市场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工作。

做好宠物安全饲养和社会安全危险的的技术评估工作。

做好宠物福利的监管,做好流浪宠物、老弱病残动物的善后处理工作。

做好外来动物的检疫、隔离和审查制度,防止疫病传播,建议设立检疫检验中心。

做好动物尸体的火化、消毒等相关管理工作,建议设立动物公墓,尽量实行公益性原则。动物尸体十分有害,感染疫病死亡的动物,通常含有大量的病毒和细菌,而大多数对人类有害,如:狂犬病、弓形体病、布氏杆菌病等,正是因为这些病毒、细菌导致了动物的死亡,既然这些病原能导致动物死亡,对人类同样有害!从2003到2009年间感染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的发病人群调查结果来看,共同点是大都有与病死畜禽直接接触(宰杀或食用)的经历。因此,控制人畜共患病,必须妥善处理好病死畜禽的尸体。做好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工作,不仅可以控制病原微生物污染环境,也是防止疾病传向人类的重要一环。

(三)环境卫生部门应做好宠物粪便的处理

养犬人携犬出户必须携带明显的饲养许可证标记;

原则上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符合条件或特殊条件饲养时,必须做好一切可能的安全措施!外出时。大型犬、烈性犬等必须带有束犬链,配有犬套等安全措施;

严禁携犬出入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等。

严格实行宠物粪便清理制度,主人必须及时清理犬的排泄物;卫生监督员有权出具罚单。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建议实行举报制度,对各类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实行经济处罚,甚至吊销养犬证、没收犬只。

对于狗排粪便由遛狗人自己回收,放入规定地点,以免污染。

(四)宿舍区猫已成群、结队乱跑、粪便遍地,建议制定办法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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