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二手房买卖委托公证?办委托公证注意隐藏风险

发布时间:2017-05-05 09:24

买二手房的时候,肯定不是像买新房那么省心了。二手房毕竟有很多复杂的手续的,买二手房也需要格外的谨慎注意。因为二手房相对新房来说啊,还是存在很多隐藏风险的。所以,大家买二手房都会办理二手房买卖委托公证。

什么是二手房买卖委托公证?办委托公证注意隐藏风险

房产权的人申请办理的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的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因此,房产的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的。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的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房产的委托公证申请表啊,并向公证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就可办理了。

办理房屋的买卖委托公证面临的隐性风险

1、委托期限的过长,易出现纠纷。一般情况下,大多办“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受委托人”都要求委托期限尽量的延长的,甚至提出“无限期委托”的不合理要求。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委托期限长短,但是对于这类委托,委托期限如果太长,委托人的情况假如发生变化,例如委托人死亡,委托房产变为遗产,委托人的继承人就可以对房产主张继承权,这种委托书的效力就变得模糊,容易出现纠纷。

2、委托内容的偏差,易出现理解错误。按照委托方的理解,委托公证的初衷是“交易过户手续繁锁,需要跑好几次房产交易所,为了方便,办一个委托公证,买方即受委托人自己跑”,他可能不了解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不能是同一个人,但他本身的委托内容理解是“委托买方自己办理房屋交易的一切手续”,而从委托书的字面理解,变成了“委托受托人出售给其他人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易的一切手续”。

3、委托后不办过户出现错证。因为虽然办理过了委托公证,在房屋登记机关看来,产权仍属于原产权人,假如产权人在办理公证并将产权证交给受托人后,自行到房管部门挂失补办手续,即可再次拥有产权证,造成产权登记的混乱,也会造成公证书效力的混乱甚至造成错证,易对善意取得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害。

二手房买卖委托公证涉及的隐形风险还是比较多的。大家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做二手房买卖委托公证,一定要自己上网查清楚。不要什么都依赖于中介来办理。毕竟中介是第三方,也不能百分之百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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