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住房保障部门在哪?保障房是在该部门申请吗

发布时间:2017-03-31 08:54

建造保障房是为了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房价便宜。所以保障房在出售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的才可以申请保障房。沙湾住房保障部门在哪里?是在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吗?下面我来为你一一解答。

沙湾住房保障部门在哪?保障房是在该部门申请吗

沙湾住房保障部门在哪

1、沙湾县房地产管理局在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广场西路。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房屋登记、确权、发证、产权产籍管理、房屋转让、抵押、租赁、商品房预售、折迁、房改、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2、近年来,沙湾县不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切实解决城乡各族群众的住房问题,让低保户住进了廉租房、工薪人员住进了集资房、农牧民住进了安居富民房。全年报送各类保障性住房报表120余份,审核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员资格220户,计划分配廉租住房220套。

沙湾保障房是在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吗

1、城市低收入的家庭申请保障房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2、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4、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5、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6、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7、审批执行。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沙湾县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以上就是关于沙湾住房保障部门在哪里,去哪里申请保障房的问题,自己申请保障房需要提前准备好材料,弄清办理流程,有利于早日顺利完成保障房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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