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产权到期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5-10 14:20

在这个房价居高不下的时代,有很多的人打算购买房屋的,但是无奈楼房太高,只能把眼光转向不是商品房的房屋来进行购买的,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是会想起来安置房,安置房与商品房在以后进行缴纳税费的时候,会比商品房多一些。那么南安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产权到期怎么办?

南安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产权到期怎么办

南安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

1、安置房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两种情况缴纳土地出让金也是有所区别的,以上我们来进行详细的介绍: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南安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1、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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