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5-10 14:2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食品安全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食品安全的一封信篇一

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此向广大餐饮经营户做以提示,希望在日常饮食卫生中,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做到证照齐全、按许可范围依法诚信经营;

二是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自己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不经营过期、变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三是要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

四是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不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五是要保持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饮食惠及千万家。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家庭的幸福,让我们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注意饮食卫生,营造和谐家园!

徽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关于食品安全的一封信篇二

各位家长、同学们: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安康和幸福,关系着全社会的安定与和谐。目前,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活动已进入攻坚阶段。作为宝鸡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希望各位家长、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做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主动参与创建,积极融入活动

知晓、关心、宣传、融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同学们要小手拉大手,共同融入创建工作,做食品安全城市的义务监督员,和父母共同学习食品安全知识,认识不安全食品对健康的影响;各位家长要指导孩子在学校或正规餐饮场所就餐,少吃零食,把食品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科学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饮食行为和习惯。

宣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传播食品安全知识

各位家长、同学们要向周围的人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有关知识的宣传,在家庭和社区传播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共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活动,动员大家投身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中来,为创建出一份力,以自已的实际行动做好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好榜样。

遵守学校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标签,自觉抵制“三无”食品及“五毛”食品。

不在学校周边无证饮食摊点就餐;不购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麻辣烫等快餐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颜色鲜艳的熟食和冷饮等可疑食品。

饮用开水,少喝饮料。有些饮料含有激素、色素,长期饮用会导致肥胖,内分泌失调。

不吃垃圾食品,发现“三无”食品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投诉,争当食品小卫士。

家长们、同学们,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事关你我他,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小手拉大手”共创食品安全城市。

宝鸡高新第一小学

2016年4月

关于食品安全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一些无证摊位上的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严重影响着学生的身体健康。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我们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自觉抵制不良卫生行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此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与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开展维护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学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让孩子们健康饮食、健康成长。

一、让孩子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了解孩子饮食特点,介绍各类不安全食品对孩子健康的影响,引导孩子合理膳食,以正餐为主,少吃或不吃零食。

二、让孩子学习必要食品安全知识。

教育孩子购买食品时要做到“一看二闻三触摸”。教育学生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过期或“三无”食品。

三、让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注意饮食卫生安全,提高个人卫生习惯,防治病从口入,同时教育说服孩子在家或正式餐饮场所就餐,不要在路边无证经营的小店或流动摊点就餐。

四、让孩子知晓维权途径。

一旦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31维护自身权益。

五、争做食品安全的宣传员。

积极配合、参与学校和相关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孩子带好头,树立榜样。

家长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关注食品安全,关心孩子成长,给孩子多一些快乐和平安,为孩子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蓝天。

最后,衷心地祝愿您全家健康快乐,合家幸福!

鹤壁市淇滨区明达小学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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