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限的规定:我国《劳动法》第2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饰公司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装饰公司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证件 号码: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
家庭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20____年 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和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1.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1.2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___个月为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_______部门(或岗位)担任_______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乙方工作的地点是_______。
2.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3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可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2.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爱护设备及所使用的工具。
3.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3.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_____种形式执行。
3.1.1月薪工资制: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则加班费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3.1.2计时工资制:以实际工作时数计算,乙方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元/小时支付。
3.1.3按业绩制:按乙方岗位计件每月需完成_______单值,方有基本工资____________元。若无达成每月任务将基本工资_______。
3.2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3.3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25日前发放,乙方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3.4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当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转移。
4. 劳动时间
4.1甲方实行国家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双方以后另有约定的按补充协议或规章制度执行。
4.2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5.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下从事生产(工作)。甲方的劳动条件恶劣,严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乙方可以拒绝履行本合同。
6. 劳动纪律
6.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6.2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惩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公司员工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均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非
9.1条范围内)。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3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
6.3.1公司程序性文件,包括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文件。
6.3.2技术资料,包括软件、硬件资料、集成电路及布图、开发计划及尚未上市的产品实物的照片、技术图纸、技术数据、技术指标。
6.3.3公司经营计划及指标,包括财务及运营数据。
6.3.4市场状况,包括业务网络、合作伙伴及客户资料。
6.3.5供应商资料、仓库进料及成品数据。
6.3.6以任何形式存储在各类住处包括电脑、网络中的各种资料。
6.3.7其他不为公众知晓可能影响公司声誉和经营状况的资料及信息。
7. 技术成果和非技术成果的归属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所开发的产品、发展的客户等技术成果和非技术成果归属甲方所有和享有;乙方所开发的技术和产品,能够申请专利的,申请权归属甲方。
8.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签订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8.2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视为延续过去合同,延续合同的期限另行商定。
8.3乙方有下列情节之一,甲方可以解聘乙方:
8.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旷工天数连续3天或一年累计7天以上。
8.3.3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8.3.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3.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8.3.6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8.3.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3.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工种的。
8.3.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3.10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尚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注:甲方按照本条款第8.3.7/8.3.8/8.3.9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8.4.1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8.4.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5乙方在劳动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合同的,应于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于届满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关系,亦应办理移交手续。
8.6有下列情节之一的,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8.6.1劳动合同还在履行中,在甲方从事重要工作岗位或担任重要业务、开发任务,确实不能短期内离开的。
8.6.2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全部赔偿的。
8.6.3乙方的工作(包括其掌握的资料、物品、款项等)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
8.7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8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以下若存在8.3.1及8.3.4两种情况除外):
8.8.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8.8.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8.8.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8.8.4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时间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8.8.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 违约责任
9.1 甲方解除本合同,以下情况应依法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补偿的标准为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六个月以内补给半个月工资)补给乙方一个月工资(以辞职者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为标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9.2乙方若提前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向甲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完整地办理离职及移交手续,甲方应付予乙方全部工资,乙方免予给付违约金。
9.3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根据损失的大小决定,如协商不能达成交由劳动仲裁部门调解。
10.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0.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每周固定加班八小时,薪资中已含该固定的加班费,不再另计;(如遇紧急生产需要甲方可以安排加班过调休)
11.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11.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1.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1.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2.劳动争议的处理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各项补充协商,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3.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3.3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13.4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阅读过本合同内容及合同中所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同意受期约束。
其他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身份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装饰公司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 性别: _____ 民族: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____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八条 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底薪+提成+其他,底薪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第一个月余额作为浮动(十天工资),绩效工资为业务总额的____%,
根据个人业绩及表现每月考评一次,年终结算时作为兑现依据。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九条 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试用期满时,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要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需要出差的,根据发票,可以公司报销。
(二)年终奖发放标准按年签单总额,签单金额超过五十万的按照千分之二结算,不满五十万按签单金额的千分之一结算。
六、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一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七、劳动纪律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二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劳动记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
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
(三)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乙方参与甲方项目的,在项目结束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在项目未结束时辞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甲方无项目管理规定的,乙方应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为止。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个月。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一条 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四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或者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除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作为赔偿金外,应按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时间的,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视为乙方辞职,甲方可通知乙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装饰公司劳动合同范文三
甲方:廊坊市鑫荣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规定。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正常情况下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8小时。甲方由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在次月
15日内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第九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本地最低生活标准。
第十条: 由于甲方原因暂时无工程时,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回家待工,待工期间甲方付给乙方每月( )元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循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定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定有关协议。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和录用条件的。2、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3、严重违反违反劳动纪律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不能胜任工作的。8、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够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第十八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15天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再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健康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定意向。
第二十四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方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十八条中第7、8、9款,第二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赔偿的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第二十七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予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第十八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或损失数额担任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详细职位要求及工作任务见附件。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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