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个全面”重点打好依法治国之“基础”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决策中,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被视为“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成为上下贯通的“姊妹篇”。全面依法治国意义何在,如何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全面理解“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在做客人民网访谈时指出,全面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应重点把握四个关键。依法治国重在治理公权力,就是要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它受约束,让它规范行使,让它受到监督。
“全面依法治国”有标志性意义
治国理念与方式的重大转变
“我们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而且是全面法治的转变。”谈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王公义认为,这是我们治国理念和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他向记者谈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创造,因为从过去重视以政治手段治理管理社会,到这次以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是中国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转变。同时,他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标志着以法治来治理社会取得重要进展,因为中国历史上虽然也讲过依法治国,但是都是人治下的法治,现在讲全面的法治,这是历史的很大进步。
全面理解“全面依法治国”
重点把握四个关键
如何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作用,甄贞认为,可以从四个关键来理解和把握。首先是中国特色,因为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成果,也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方式,我们党选择依法治国,实际上代表我们要走一条法治的治国之路。各个国家在治国的理念上选择依法治国是理念的一种进步,但是具体方式应该结合各国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所以,我们国家要走的是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之路。
第二个关键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整个依法治国在四中全会的《决定》中已经做了非常全面的部署,实际上包括了公民的守法,国家的科学立法,政府的依法执政,司法的公正司法,再有就是加强法律监督,这五大任务实际上在推进过程中还是遇到了很多的问题,这次推进依法治国关键是要从问题入手,要从解决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入手,使得依法治国更加深入。
依法治国重在治理公权力,这是需要把握的第三个关键。就是要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它受约束,让它规范行使,让它受到监督。所以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重在治权。为了重在治权,我们既要强调权力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比如享有公权力的部门之间要互相的监督和制约。同时也要让老百姓的私权力对公权力形成制约和监督,治权应该是依法治国的根本。
最后一个关键体现为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负有法律监督职责,而且《宪法》对国家的检察机关也是这样定位的,它是一个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在推进依法治国的时候,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也是让依法治国之路更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表现。
“四个全面”相互促进
重点打好依法治国之“基础”
如何理解全面依法治国与其他三个全面之间的关系,王公义在访谈中谈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过程中如同“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两个同时发展才能够推动社会前进,小康社会才能实现。
如何认识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二者关系,他认为,它们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关系。因为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者,是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也是“四个全面”之魂,如果没有党的领导,这“四个全面”很难实现的。所以没有全面严格依法从严治党的话就不会有全面依法治国,当然没有全面依法治国也难以做到全面从严治党,这是相辅相成,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我们领导的核心是先锋队,中国能不能建设好关键在党,依法治国是最基本的要求,是最底线最基本的要求,而治党一定比依法治国要求要高。
“中国的事儿要办好,没有党的领导,没有党率先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话,中国的建设是很难办的。”王公义谈到。依法执政非常关键,从严治党才能保证依法执政。从严治党治好了,依法执政搞好了、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否则这是实现不了的。谈到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他认为,依法治国、深化改革、从严治党是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基本动力、最基本的保障和最基本的支撑,如果没有全面的依法治国实现不了全面的小康社会,不可设想一个全面小康社会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是一个秩序比较混乱的,那不是小康社会,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它是一个基础。 他们内部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相都是有影响和促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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