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民俗学体系与都市民俗资源保护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城镇化、都市化速率的加快,民俗中心发生转移,都市民俗学作为民俗学的 分支学科,其建设已成为一项急迫的任务,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加以廓清,其研究体 系亟待建构。同时,都市民俗资源同乡村民俗资源一样,作为民族凝聚力和民族精神的 象征,也亟待着手保护。在都市民俗资源类型认定的基础上提出保护方略,是一项十分 有意义的工作。
【关 键 词】都市民俗学/体系/民俗资源/保护
【正 文】
自20世纪60年代城市民俗学(Urban Folklore)在英美兴起之后,“城市民俗学”或“ 都市民俗学”的概念已为国际学界所接受。然而,“都市民俗学”作为民俗学的分支学 科,仍面临着理论建设的任务。对中国来说,城市化进程正在加速,都市民俗的比重越 来越大,及时地从学科的高度加以理论的概括已是一项不可漠然置之的工作。
一、急迫的任务
中国民俗学的工作重点过去一直是放在乡村,以人口占80%以上的农民生活为考察的焦 点,“走向民间”主要是走向农民,农耕民俗长期以来成了中国民俗传统的基调。改革 开放20年来的巨大变化,突出表现在城镇与都市的迅猛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蜂拥 转移,以及城市文化的多样化和国际化。当今社会转型加快,乡镇社会已过渡到城市社 会,全国农业人口的比重已减少为总人口的60.9%,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仍有1.2— 1.5亿有待向都市和城镇转移。这样,依存于封闭型乡土的农村民俗正随主体的流动在 耗散,而城市民俗在快捷地整合和发展。现代都市民俗已不再像《东京梦华录》一类古 书所记录的那样,它与乡村民俗是在自然经济下的一种空间的和行业的离合,而是伴随 着经济、文化、信息、金融、产业、教育、政治、外交等变化、发展而不断地选择、增 生、融合、播化,并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主导。
民俗中心由乡村而都市的变化,带来了一些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廓清的问题。诸如,在当代中国都市民俗与乡村民俗究竟孰为重点?都市民俗源于乡村民俗吗?城市中的风尚能不能称作“民俗”或“泛民俗”?为研究都市民俗而在市区采风调查,在术语上也叫作 “田野作业”吗?洋节、新庙会、人造会节等是否应排除在民俗考察的视野之外?外来文 化对现代都市民俗的影响有多大?都市民俗学有没有自己的研究体系?这一体系的架构又 如何?新兴的都市民俗学是否也有资源利用与保护的任务?等等。
回答上述问题并建构都市民俗学的理论框架已成为中国民俗学建设的一项急迫任务。 由于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理论工作已落后于社会实践,民俗学总结与引导俗民生活的 使命正有待及时完成。这不仅是学科理论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实践的要求。
二、都市民俗学的体系
作为非农化的都市民俗在中国古亦有之,并伴随着市民群体和市民生活而传演不息,然而,学科意义上的都市民俗研究只是在近年才稍稍受到重视,可以说,中国都市民俗学的体系迄今还未得到清晰的架构。从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角度着眼,中国都市民俗 学的体系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一些支系:
1.都市民俗志。民俗志是按一定的方法和体例对民俗事象加以搜集、记录、整理、研 究、编写的民俗学成果。都市民俗志应包括都市断代民俗志、都市市别民俗志和都市专题民俗志等基本类型。所谓“都市断代民俗志”,系指按朝代、城市而编写的民俗志,例如,其选题可为“唐代长安民俗志”、“宋代汴梁民俗志”、“明代南京民俗志”、 “清代扬州民俗志”、“近代上海民俗志”、“当代广州民俗志”等。所谓“都市市别民俗志”,系指时间不定而空间明确的某城市的民俗志,例如,其选题可为“北京民俗志”、“天津民俗志”、“重庆民俗志”等。所谓“都市专题民俗志”,系指对某都市某一民俗类型的记录,例如,其选题可为“金陵岁时记”、“苏州民艺志”、“长沙婚 俗志”等。
2.都市民俗论。民俗论属民俗学的基本理论,而都市民俗论是有关都市民俗学的基本 理论。它包括都市民俗的定义、类型、特征、性质、功能、研究对象、主体构成、形成 背景、变迁轨迹、传播方式、研究方法等,涉及民俗学的内外部规律,以使都市民俗学 成为理论严整、架构完善的民俗学的新支系。都市民俗论着重都市民俗的理论概括,它 不以阐释、还原、考证、比较等具体研究为任务,具有突出的学科表述的性质。
3.都市民俗史。都市民俗史属民俗史学的范畴,它主要由都市民俗发展史、都市民俗研究史和都市民俗学运动等构成。其中,“都市民俗发展史”涉及都市民俗的形成、变迁、整合的过程;“都市民俗研究史”涉及对古今都市民俗的记录、整理、论述和考辨,以及随都市的发展而出现的有关都市民俗研究的理论补充和理论创新;“都市民俗学运动”涉及国内的与国际的有关都市民俗的倡导与研讨、研究成果的集中发表、相关著 作的连续性出版、研究组织的成立、国际间的交流等历史过程与现实发展。
4.都市民俗专题研究。都市民俗的研究专题包括都市民艺、都市信仰、都市行业、都 市社交、都市语言等。都市民艺研究涉及各类口头的与手工的艺术类型,都市信仰研究 涉及各种土生的和外来的宗教观念和民间信仰,都市社交研究涉及都市不同群体的分层交往和越层交往规律,而都市语言的研究则涉及对都市五音杂陈和乡音互融现象的探讨。专题研究往往在对象上较为具体、单一,或者说,它是某一类型、某一事象的深度研 讨。
5.都市民俗应用研究。应用民俗学是以民俗为教育手段,干预生活、改造社会的学科 ,同时也是以民俗为开发对象,对其加以勘察、利用、保护及管理的学科。[1]都市民俗应用研究也具有上述双重的任务,即一方面用以协调社区的生活,对市民从风俗的层面做出引导;另一方面,推进对都市民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它涉及应用领域、应用对象、应用方法、应用目标、保护原则、利用限度等理论与实践的一系列问题。
6.都市民俗比较研究。都市民俗的比较能帮助人们从一个侧面看到都市间的风俗传统和城市特色,以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自的变迁或复归。它包括中国都市间的比较和中国都市与外国都市的比较,其比较的基础是这些都市间具有共同的民俗文化因子、相近的发展水平和相类的功能需求。比较研究以找寻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为目的,思考都市民俗的传演规律并推进文化交流。国内都市民俗比较的任务,主要从地域条件和各自职能的背景,考察都市民俗的个性特征;而国际间的都市民俗的比较是真正意义上的比较民俗学,其任务是判断传统民俗在现代都市中的地位,促进文化交流与社会发展。
都市民俗学的研究体系是一个开放的、新兴的、与时迁化的系统,它随市民生活和都 市文化的变化发展而不断开合演进、丰富严整,同时,其体系的完备,正表明都市民俗 资源的厚实和学科研究的成熟。
三、都市民俗资源保护
都市民俗同乡村民俗一样,是无形而珍贵的民族文化资源,是民族凝聚力和民族精神的象征。近年来,由于资源保护意识的淡漠,传统文化知识的匮乏,应对措施的不力,以及个人或集团利益的驱动,破坏都市民俗资源的事件时有发生,且常常是所谓的“建设性破坏”。例如,2002年在江苏省无锡市就发生了拆毁《二泉映月》作者、蜚声中外的民间艺人——阿炳故居的事件(后修复);镇江的一幢文物老楼则令人惋惜地毁于一场大火;南京的绒花曾盛极一时,并形成名为“绒庄街”的街市,而今已人亡艺绝;不少城市拆城筑路或填河修路,为建新城而拆除老街,其中有价值的古宅和文物也常难幸免 。显然,保护都市民俗资源同样也成了一项当今亟待着手的重要工作。
(一)资源类型
都市民俗资源涉及物态的、动态的、心态的和语态的不同范畴,或者说,包括物质的 、行为的、精神的和语言的文化层面。这里,且略举数例。
1.建筑民俗资源。建筑作为物态文化成果,是都市中最丰厚的民俗资源之一。凡都市 中具有地方风格、一定历史和蕴含艺术成分的民居、街道、会馆、当铺、作坊、商号、 祠堂、府邸、书场、剧院、戏台、庙宇、园林、碑石、城楼、学堂等,均为有形的建筑 民俗资源。其中,不少在现代都市中早已拆毁,偶见遗存,虽不完整,亦具有保护与利 用的价值。
2.饮食民俗资源。饮食有用料、口味、形制、颜色、制法、食法、时令等不同,其地方特色、民族特色非常明显。作为物态民俗,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常能折射出一城、一地的市民风尚,并成为城市的“标签”,例如,北京的冰糖葫芦、西安的羊肉泡馍、天津的狗不理包子、扬州的酱菜、镇江的肴肉、南京的板鸭等。此外,各市的民间 小吃,也是重要的民俗资源,在旅游开发中不可或缺,诸如成都小吃、开封小吃、西安 小吃、秦淮小吃等就颇负盛名。
3.游乐民俗资源。游乐民俗包括体育运动、竞技活动、儿童游戏、赏玩踏游、演剧歌 舞等,它们能愉悦身心,既可观览,又可参与,故常在旅游项目中得到应用。诸如,龙 舟竞渡、清明踏青、重阳登高、元夕赏灯、春放风筝、夏日赏荷、秋斗蟋蟀、冬作诗会 ,以及踢毽子、抖空竹、击棒壤、舞狮子、玩龙灯、打秋千、爬竹竿、翻绳绷、斗鸡子 、练拳脚等,都构成都市的游乐项目,作为动态的民俗资源亦不可随意忽略。
4.庙会民俗资源。庙会是以行为的与精神的文化为主的综合资源,它包括庙会仪典、文艺表演、民间食品、宗教法物、商贸活动、民间传说、神祠庙宇、服装仪仗、旅游项目、民间玩具和其他手工艺品等。庙会一般以某个寺庙为依托,具有定时而办的岁时规 律和与庙神诞日相联系的信仰特点。目前,中国一些都市仍保留着一些神庙,也留有相 应的庙会活动,往往表现为宗教与民俗的融合。例如,上海城隍庙、南京夫子庙、北京 月坛、开封相国寺等,它们的存在与活动主要表现为民俗资源的性质。
5.市内交通资源。市内交通资源包括道路、桥梁、河道、码头、驿站、舟船、车马等 。其中,属于交通工具的有:独轮车、手推车、马车、驴车、骡车、三轮车、黄包车、板车、轿子、轿车、轿船、渡船、画舫、灯船等,都属于民俗性交通工具。此外,早期的汽车、有轨电车、小火车、自行车等,同石库门、石板路、马头墙、大宅院一样,亦 成为再现旧时都市风情的象征。
6.口承文艺资源。城市口承文艺包括传说、歌谣、谜语、谚语、故事、笑话等,它们常常载承着城市生活与城市文化的信息。在江苏省南京市曾流传着这样的歌谣:“一枝园,二郎庙,三山街,四象桥,五马街,六角井,七家湾,八府塘,九龙桥,石(十)观音。”歌谣按数字顺序列出了南京古城中的一些街名,具有浓郁的民俗气息。此外,有关城市的起源、名胜、人物、风物的神话、传说、故事等,往往因积淀着深厚而多趣的 文化信息,而成为都市文化建设的无形资源。
(二)保护方略
都市民俗资源的保护是都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谁少了这一意识,就不是一个 现代建设者。都市民俗资源的保护应从各城市的特点出发,多手段地采取措施,以达到 保护与利用的目的。就保护方略而言,至少有以下几点可以实践:
1.立法性保护。所谓“立法性保护”,就是制定法规、条例,用发文、命名、挂牌、 警示等方式对某一民俗事物加以强制性保护,对破坏者予以惩处。
2.利用性保护。所谓“利用性保护”,就是对某些民俗物象或事象加以合理的应用, 使之在建馆、造园、集中陈列、异地迁移、文艺移植、旅游项目开发等方面,既获得新 的应用,又得到妥善的保护。
3.研究性保护。所谓“研究性保护”,就是对都市民俗的一些重要事象和物象开展学 术性研究,用课题立项、调查研究、学术讨论、研究报告、专题论文、学术专著、学术 演讲等形式,在把握某些民俗价值的同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从而达到保护的目的。
4.组织性保护。所谓“组织性保护”,就是人事性保护,即建立一支从事保护工作的 高水平队伍,包括检查监督人员、宣传普及人员、维护管理人员、专业研究人员等,以 使保护工作得到人力保障。
5.租借性保护。所谓“租借性保护”,就是将一些古民居等民俗文化遗迹租借给民间 去修缮、管理,以克服保护资金不足的矛盾。这种民营式保护方式已在江苏省苏州市开 始实行,具有探索的意义。
6.试验性保护。所谓“试验性保护”,也是一种探索性的保护实践。它或在空间上划分出试验区,或在时间上划出一定的时段,并给予特殊的政策;或在类型上做出选择,对涉及民间信仰的某些事象和略有争议的民俗活动予以宽容,诸如庙祀、庙会、祭祖、祈祝、燃放爆竹等,通过暂时性留存的试验阶段,从而为后人正确判断其价值和最终做 出存废的决定留下回旋的余地。
都市民俗的类型大多归属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其保护工作才刚刚开始受到 注意。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存在,外来文化的涌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的加剧 ,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城市环境的快速变化等,对都市民俗的传承产生了冲击,并已造 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在社会转型的高速发展时期,都市民俗资源的保护应与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协同进行,确立保护的指标体系,对都市民俗遗产统一编号,建立等级标准,完善监测机制和薪火相传机制,并从都市民俗中发掘民族精神、弘扬优秀传统。这是 都市民俗资源保护的目的,也是都市民俗资源保护的任务。
【参考文献】
[1]陶思炎.应用民俗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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