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二房东:收完租金就跑路
发布时间:2017-04-13 16:55
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
二房东风险一:收完租金就跑路
例:小张夫妇准备今年7月结婚,着急租个房子安定下来,从租赁广告中,看中了一套低于市价很多的房子,于是急忙联系发布人王先生交了年租金1万元,合同签订后,小张夫妻刚搬进去两天,忽然来了个陌生人,说来收取下个季度的房租,这才知道自称“房东”的王先生也是租客。随后小张拨打了和自己签约的“房东”王先生的电话,发现其电话已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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