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二房东:改“民宅”为“黑旅馆”
发布时间:2017-04-13 16:55
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
二房东风险二:改“民宅”为“黑旅馆”
例:陈某以4000元的价格租下了一套三室,结果在里面塞入了16张架子床,32个床铺,每张每天30元,俨然就是一个“黑旅馆”。严重影响了租客与邻居的生活质量,很快被报警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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