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7-06-12 14:21

政府部门记账凭证管理中存在着可能出现错误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编制效率和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记账凭证的概念,希望能帮到你。

记账凭证的概念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或分录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种类甚多,格式不一,但其主要作用都在于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运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分录,据以登记账簿。因此,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记账凭证的编制具体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注意:

(1)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所附原始凭证自然张数为准。

(2)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编号或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3)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7)记账凭证填制完成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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