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论文

发布时间:2017-06-13 16:25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是幼儿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影响和制约着幼儿教育工作的成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浅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论文篇一

《浅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问题》

摘要:本文就幼儿教师孽带幼儿事件在媒体中频频曝光的背景下,以某地区幼儿教师孽待幼儿事件为切入口,探讨和分析幼儿教师孽待幼儿的原因、危害及其解决措施。以此来防范和避免该类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失范

中图分类号:G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2

前言

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提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部分。幼儿园教育的重要性毋庸置疑①。随着幼儿家长对于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的反映呼声强烈。国家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②,其中第二部分发展任务中单独列出第三章来说明学前教育的任务。首先,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其次,明确政府职责。其中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尽管,国家对建幼儿园幼儿标准,但出于盈利的考量,不乏会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托幼机构的出现。幼儿园数量增加同时,我们不得不为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所担忧。

近日,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大媒体上多次报道幼儿教师孽待幼儿的事件。笔者在比较权威的百度、搜狐、新浪等各大搜索引擎上输入“幼儿教师孽待幼儿”后,出现了近三年来幼儿教师孽待幼儿的案例。例如,山东东营一幼儿园老师用针扎等方式虐待8名儿童;广东汕头幼儿老师唆使学生打学生,并且传看戏谑孩子的视频。其中近期引起媒体关注的“某地区幼师虐童事件”。

某地区幼儿教师孽待幼儿的702张照片让人看了触目惊心。而这位幼儿教师对于该事件的回应却是:“只是闹着玩、照片太有趣”。从这句话中,我们看出这位幼儿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观念都没有。这种不负任何责任的态度和变态的行为不得不让幼儿教育界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进行一定的反思。

一、幼儿园教师孽带幼儿事件造成的危害

1、幼儿教师孽待幼儿事件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幼儿家长造成伤害

该种恶性事件的发生,对于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原本家长出于对幼儿园和幼儿教师的信任把幼儿送到幼儿园的。幼儿教师不仅没有让孩子开心快乐的学习和成长,反而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幼儿教师在大众心中的形象有所下降,托幼机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遭到家长的怀疑。

2、对于受害幼儿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对于受害幼儿的伤害,尤其是心理上的伤害是很难弥补的,甚至是一生的心理上的阴影。儿童心理治疗师余伟认为:“孩子这个时候其实他的是非判断是非常单一的,他认为老师所有的行为都是对的,因为他是老师,所以孩子也许认为这样做事对的。幼儿教师的暴力行为,导致这些孩子将来也许会产生暴力的倾向,也许会用这样的方式对待其他的孩子,甚至对待自己的孩子。孩子被侵害,被伤害,无论是语言的,还是肢体的这种伤害实际上是比较隐蔽的。一方面源自于孩子的年龄特点,因为他对这个事情的评判本身不清楚,另外方面源自于孩子的能力的发展,他的语言有的时候描述不清楚这件事情。不容忽视的是该时期的幼儿具有“好奇、好动、好模仿”的性格特点③,他们有可能长大后用同样的方式对待身边的幼儿。3―9岁儿童自尊结构包括重要感、自我胜任感、外表感。有研究表明,4岁和7岁时儿童自尊以及自信心发展的关键年龄,总的来说,随着年龄的增长,3―9岁儿童的自尊呈“波浪式”发展趋势,且男生自尊发展水平显著。④在此期间,对于幼儿身体和语言上的侮辱将影响幼儿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形成,内心的伤害会直接影响到孩子成年以后。他会认为小孩子是不被尊重的,自己是不需要被尊重的。教师鼓励学生之间互相打架的行为,导致幼儿攻击性行为的增加。不利于幼儿社会性和同伴关系的发展。

幼儿长时间处在恐惧、不安全的环境中,导致幼儿产生焦虑情绪。幼儿长期焦虑不仅在生理上导致口吃、尿床、头痛、直肠出血、脉搏加速、手掌冒汗等症状,同时心理上常表现出害怕、紧张、哭闹、做恶梦等症状。老师这样侮辱我,甚至在肢体上给幼儿带来很大的疼痛,这种伤害会导致幼儿对老师、对他亲近的人产生质疑,导致孩子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幼儿教师孽带幼儿的时,对于那些围观的孩子也是一种隐性的暴力。像这些围观的这些孩子,对比当时被直接拧耳朵的孩子产生的危害更大,他会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老师有权利这样做,况且内心也隐藏着威胁和恐惧。”

3、对于幼儿家长造成的伤害

原本家长出于对幼儿园和幼儿教师的信任把幼儿送到幼儿园的。幼儿教师不仅没有让孩子开心快乐的学习和成长,反而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一方面,家长对于幼儿园的信任降低,出现母亲放弃高薪在家照顾孩子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家长担忧对受害幼儿造成的影响,导致家长会产生焦虑心态,不知该如何对待心理受到伤害的孩子,甚至家长会对社会产生不满的情绪。

二、分析幼儿园教师孽待幼儿的原因

1、幼儿园师资短缺,教师质量良莠不齐,幼教师德有待改善

我国《幼儿园管理条例》总则中第二章:“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⑤在幼儿师资紧缺的情况下,幼儿教师的质量良莠不齐,难以保证高质量的幼儿师资队伍。从而还存在着幼儿教师伦理道德缺失的状况。某地区幼儿教师孽待幼儿事件中教师并无幼儿教师资格证。这次省教育厅在通报某地区虐童事件时,公布了一项数据,当地幼儿园里约四成老师,合计四万人左右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山东省教育厅抽查了17市194所幼儿园,53%的幼儿教师没有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17%的园长没有取得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有此可知,当前幼儿师资短缺、且大量存在无证上岗情况。

2、幼儿园管理不严格

尽管我国明确创办幼儿园要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的方针,不过当前存在着很多的家庭式的托儿所和民办幼儿园,这类幼儿园的软硬件设施不符合建立幼儿园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不了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该种幼儿园主要是以赢利为目的,幼儿园园长主要是幼儿园的投资者,并不具备幼儿教育的相关背景。这样导致园长在招聘的过程中对幼儿教师的标准不高。对此,国家有必要细化幼儿园办园标准,审批部门给予严格的把关。以保证私立幼儿园质量的提高。

3、家长缺乏对幼儿的关心照顾

在某地区幼儿教师孽待幼儿事件中,受孽带幼儿曾回家跟家长说过老师孽带孩子的事情,家长对幼儿的言语没有给予理睬。这说明:家长对于孩子的关心不够细致。幼儿家长应多关心孩子,多与孩子的交流和沟通,观察孩子的外在表现,并耐心倾听孩子的诉说。以避免孩子在幼儿园受到欺辱的事件再次发生。

4、公立的高质量的幼儿园短缺

当前,我国公立的幼儿园数量不能满足幼儿的需求,公立幼儿园只能接收有限的幼儿进入幼儿园学习。私立的条件优越的幼儿园收费又昂贵。这一现实导致许多条件不好的家庭选择把幼儿送到托儿所和相对价格便宜的私立幼儿园。因此,国家有必要加大对于幼儿教育领域的经费投入,建立足够数量的、公益性的、非竞争性的幼儿园供幼儿学习与成长。

5、缺乏幼儿教师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

某地区幼儿教师孽待幼儿事件中教师收到的惩罚为:公安机关依法释放无罪幼儿教师。因为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能对孽待幼儿的教师给予道德上的谴责,仅仅属于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师范行为。

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她有刑事上的罪行。而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于孽待幼儿的事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且惩罚严格。一位孽待自己孩子的美国母亲被判90年的刑罚。为了保证幼儿在幼儿园中快乐学习和生活,需要国家针对弱势群体幼儿给予相关的法律保障。

6、幼儿教师的压力大和待遇底的现实

2010年11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⑥出台,其中对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有专门的要求,要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把握入口关。但是,我国的现实是全社会对于幼儿教师的重视不够,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相对中小学来说很低,而且肩负的任务和压力要远远大于小学教师。

据了解,民办幼儿园教师目前属于非事业编制,相较于公办幼儿园教师,大多数人的工资福利偏低,社会保险也未全面覆盖,而且存在学历和职称偏低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的高素质学前教育人才不愿到幼儿园中从事教学工作。导致幼儿园中大部分都是中专和高专毕业的幼儿园教师的情况甚是普遍,教师的质量也随即下降。再加上教学方面的压力,不可否认幼儿教师心理上有产生扭曲可能。

三、解决措施

1、优化现有幼儿园结构体系,明确办园条件,保证幼儿园符合标准

我国《幼儿园管理条例》总则中第四条:“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依照以上的规定,应禁止不满足条件的幼儿园建立。幼儿园的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建立幼儿园的细则和标准,保证幼儿无论是在公立幼儿园还是私立幼儿园都拥有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2、优化幼儿师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尤其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培训

我国《幼儿园管理条例》总则中第二章:“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⑦刘焱编著的《幼儿园教育概论》中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最基本条件。首先,要忠于幼儿教师职守,即幼儿教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范围的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按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则和要求干好本职工作。其次,热爱幼儿。成人对于幼儿的爱抚是幼儿健康成长的一个重要条件。再次,尊重和保护幼儿。⑧作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具备一颗“爱幼儿”的心。坚持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保证幼儿教师的专业性,在幼儿园教师选拔中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提高幼儿教师准入的门槛。

3、完善有关保护幼儿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对幼儿园教师进行监督、评估与实施的奖惩制度,有效预防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我国对于幼儿教师孽待幼儿事件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仍以某地区幼儿教师孽待幼儿事件的判决结果为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何萍表示,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侵犯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是从流氓罪分离出来的。但肇事老师的行为侵犯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除了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也是考虑的范畴。但故意伤害要求轻伤以上的结果,而一般的虐童案件可能很难达到这样的后果。所以,对于孽待幼儿的幼儿教师除了拘留几天外,法律上没有相关的刑事惩罚规定,只能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罢了。幼儿的人格与成人的人格是平等的,幼儿的权益是应该受到法律保障。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只提到次规范适用于幼儿教师而已。但幼儿的年龄年龄特点要求有一份独立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形成学校、家长和社会共育幼儿的体系

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长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教育的任务不仅仅落在幼儿园或者学校某个单位上,家长和社区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幼儿的年龄特点为:“好奇、好动、好模仿”,幼儿期是幼儿吸取知识的关键期,周边的社区环境和家长的言行都是幼儿模仿的对象,随处都是他们学习的样板。因此,家长要多与孩子交流。从而针对孩子自身的特点给予“因材施教”。

6、提高幼儿教师的待遇,给予幼儿教师一定数量的编制

当劳动付出与劳动产出出现极大的落差时,劳动者将可能在心理甚至行为方面产生情绪化倾向。幼儿教师高付出低收入的现状,将影响幼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了保证和提高的幼儿教育质量,首先要为幼儿教师提供舒适的、和谐的工作环境。更重要的是提高幼儿教师的薪资水平,增加幼儿教师的编制名额,提升幼儿教师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这样有利于幼儿教育系统能吸收到高素质、高水平的幼儿教师队伍,从而促进幼儿教育的正常发展。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办公厅.《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Z],2002年8月1日印发.

[2]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1年7月.

[3]但菲.婴幼儿心理发展与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01-01.

[4]刘梅.儿童发展心理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第一版,p21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Z].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8-20,p2.

[6]《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Z].2010年11月.

[7]刘焱.幼儿教育概论[M].人民教育出版社.

注解

①教育部办公厅.《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Z],2002年8月1日印发.

②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1年7月.

③但菲.婴幼儿心理发展与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01-01.

④刘梅.儿童发展心理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第一版,p212.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Z].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8-20,p2.

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Z].2010年11月.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Z].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8-20,p2.

⑧刘焱.幼儿园教育概论[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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