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申请怀柔保障性住房吗?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2017-05-10 09:32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对于那些想在怀柔扎根并够买保障房的人,心中总有一丝疑虑。到底在怀柔外地人可以申请到保障房吗?申请保障房该如何申请,今天小编对以下问题进行解答。

外地人可以申请怀柔保障性住房吗?如何申请

一、人可以申请怀柔保障性住房吗?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2.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3.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5.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外地人如何申请怀柔保障性住房?

1.外地人不可以申请怀柔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如果你想了解如何申请保障房,申请流程如下:

2.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3.审核公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4.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

5.经区住房保障管理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以上就是外地人可以申请怀柔保障性住房吗?外地人如何申请怀柔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回答,希望小编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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