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范文

发布时间:2017-06-15 21:15

转眼间又要到了学生们期待的寒假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a,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范文一

各处(室)、院(部):

根据《南昌理工学院2016-2017学年教学周历》和《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的通知》有关精神,为便于学生合理安排离校时间,经校长办公例会研究,现将2016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1、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1月3日-8日,其中3日、4日、5日为专业课考试,6日、7日为公共课统一考试,8日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考试科目并结束考试。

2、学生离校及新学期报到时间安排:学生根据各院部考试安排,全部考试课程结束后可以离校。新学期报到时间为2月18-19日两天,2月20日正式上课。

3、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通知工作,并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4、教职工放假时间及放假前的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5、《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的通知》由教务处负责下发。

党 政 办

201x年12月5日

2017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范文二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市属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实际,现将 2017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于 2017 年 1月 20 日始,2 月 12 日止,2 月 13 日(周一)学生正式上课。

(二)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寒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

(三)郑州地方高校的假期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并将具体安排报对口教学业务主管处室备案。

(四)市属职业学校寒假起止时间,由各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将具体安排报对口教学业务主管处室备案。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将寒假放假时间及假期安排电子稿发送到邮箱:xxxxxxxx。

二、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假期中的各项工作

(一)严格贯彻落实减负工作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教基〔2009〕657 号),严禁寒假期间办班补课,从严控制学生的作业量,丰富作业形式,努力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二)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不参加非法组织;要求学生每天收听(看)新闻,阅读报纸,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假期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同社区联系,学生会、团组织及其他学生社团要积极和社区配合,开展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爱民助民活动。

(三)健全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各学校要和家长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在家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教师要抽出一定时间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四)全面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一是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对季节性事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有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二是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各学校要教育学生寒假期间,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做文明守法的带头人,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三是南水北调和铁路沿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开展防溺水和爱路护路教育,要求学生假期不得到水渠内溜冰、垂钓及进行投掷列车等其它不安全的活动。四是要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各单位要对校舍及财产的安全情况和校园安全技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查水、查电、查防盗措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要加强各类值班执勤。各学校要制定假期值班表,实行校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同志必须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值班表加盖公章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或发传真(66961519)。值班电话不准设在门卫处,确保值班电话 24 小时畅通。市教育局将不定期检查各学校值班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有条件的学校,要安排执勤人员对学校进行 24 小时的安全巡逻,使学校的安全工作始终处于不失控状态。学校如有情况请及时上报市教育局(24 小时值班电话:66965157)。

(六)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的暑假时间为 6 月 25 日至 8 月 24 日,各校要根据放假时间,妥善安排好学校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照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的要求,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2016x 年 11 月 21 日

2017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范文三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休息权力,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有意义的假期。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全市中小学校假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假期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1月14日(腊月十七)至2月12日(正月十六),2月13日(正月十七)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寒假1月21日(腊月廿四)至2月12日(正月十六),2月13日(正月十七)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

3.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农忙假期等其他原因需调整假期安排的,要按照对等时间调整,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4.幼儿园在当地中小学寒暑假期间,根据家长需要,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轮流方式休假。具体办法由幼儿园举办者确定。

二、公共节假日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1.元旦:12月31日(星期六)至2日(星期一)放假。

2.清明节: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4月1日(星期六)上课。

3.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

4.端午节:5月28日(星期日)至30日(星期二)放假,5月27日(星期六)上课。

5.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星期日)至8日(星期日)放假,9月30日(星期六)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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