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处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7-06-06 16:53

处分指对犯罪或犯错误的人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决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内处分决定书,供大家参考!

党内处分决定书范文一

袁xx,男,1963年xx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盐都区人,19xx年9月参加工作,19xx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1月任盐都区xx经济开发区袁邵村党总支书记至今。

袁xx在20xx年12月24日袁邵村第十届村委会改选工作中,违反规定,安排该村委会候选人杨汉群(另案处理)保管选委会公章及选票盖章和清点工作,发放选举选票前袁xx未清点实发选票数,导致最终收回票数与实发数有出入,造成选举失败。

袁xx身为袁邵村党总支书记,在第十届村委会改选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村村委会选举失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工作失职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经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袁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6月18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向区纪委、区委及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中共xx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xx年6月18日

党内处分决定书范文二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陈xx,男,19xx年7月出生,汉族,xxxx人,初中文化程度,19xx年x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xx年6月参加工作,20xx年7月至今任中共xx镇xx村党支部委员、书记。

20xx年8月19日,xx村党支部确定王海红、陈剑荣两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考察对象,根据发展中共党员相关规定,原本应该由党支部填写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陈xx却将其直接交由王海红本人填写。

20xx年2月27日,xx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实到党员人数未过半的情况下,以电话征求的方式,违反规定吸收王海红、陈剑荣为中共预备党员。

20xx年1月28日,xx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实到党员人数未过半的情况下,以电话征求的方式,违反规定通过王海红、陈剑荣入党转正申请。

20xx年12月xx日,xx村党支部书记陈xx召集支委成员和部分党员召开会议,在实到党员人数未过半的情况下,以电话征求的方式,违反规定吸收黄贤宇为中共预备党员。

20xx年12月20日,xx村党支部书记陈xx召集支委成员和部分党员召开会议,在实到党员人数未过半的情况下,以电话征求的方式,违反规定通过了黄贤宇入党转正申请。

综上所述,陈xx身为中共党员、xx村党支部书记,在党的工作中违反工作流程违规发展三名党员,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xx年)第一百三十三第二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xx年)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经镇党委会20xx年7月5日研究,决定给予陈xx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7月5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决定,可向本委提出申诉。

中共xx市洞头区xx镇委员会

20xx年7月6日

党内处分决定书范文三

张xx,男,汉族,高中文化,19xx年1月30日出生,20xx年xx月入党。1978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xx基地第二炮兵服兵役;1980年10月在xx乡xx村务农;19xx年7月在xx乡xx村西寨办轴承厂;20xx年10月在xx市打工至今。

20xx年3月20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张xx酒后驾驶牌号为沪A56xx6二轮摩托车行驶至xx市xx区xx镇xx路近xx公路南约100米处时,被交警查获。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张x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张xx身为共产党员醉驾,被法院判刑,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为严肃党纪,纯洁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张xx开除党籍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xx月28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向乡党委、市纪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中共xx市xx乡委员会

20xx年xx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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