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经适房申请流程是什么?要带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7-05-06 10:50

经济适用房所供应对象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桂林市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的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桂林经适房申请流程是什么?申请桂林经适房要带哪些材料?

桂林经适房申请流程是什么?要带哪些材料

桂林经适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大致如下:申请人购房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桂林市房改办登记,如实填写《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户调查审批表》,由申请人及配偶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则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对《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户调查审批表》中申请人及配偶的收支和住房现状情况提出核准意见。

桂林市房改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购房对象的购房资格进行初审后,报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审批领导小组审查。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居住工作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单身家庭;

3、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

申请桂林经适房要带哪些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桂林经适房申请流程和申请桂林经适房要带的材料就是以上这些了,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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