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借条被撕毁的维权方法

发布时间:2017-05-27 02:56

如今民间借贷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从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也在逐年递增。那么私人借款借条被撕毁怎么维权呢??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私人借款借条被撕毁的维权方法

【基本案情】

去年初,垫江县的张福、张川、余坤(均为化名)合伙在垫江县一乡镇建房,哪知对邻居老王家的采光、日照造成严重影响。去年2月20日,双方协商决定,张福等人补偿老王3.2万元,同年12月31日付清,他们还写了一张欠条给老王。随后又赖账,还将欠条骗到手后,当场撕毁并丢弃。老王没了欠条,他便去了报警,鉴于属于民事纠纷,民警进行调查后,让老王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欠款。但是,张川等人面对复印件,死活不认账。

【法院判决】

办案法官称,虽然老王举示的欠条系复印件,但结合张福在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及警方出具的接报回执,这两份材料足以证明该欠款客观真实。为此,法院对被告抗辩“此欠条系复印件,属孤证”的理由不予采纳。

【律师观点】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日益增多。在此类纠纷当中,借条借据往往是法院据以认定事实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但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对借条借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容易造成难以取证的困境。因此,作为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在借款的时候,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及时出具借条借据,并且在借条借据上注明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及利息等基本情况;同时,在偿还借款本息的过程中,借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及时出具收据,或者将还款情况在借条借据上注明并由出借人签名,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另一方面,要提高对借条借据重要性的认识,既要妥善保管好借条借据,防止借条借据灭失或损毁,也不能随意将借条借据交由他人,防止借条借据被当事人撕毁导致举证困难。当事人在取得借条后,最好能复印、照相进行证据保留,以免原件丢失后无法凭借有效证据打官司。通过银行账户汇出借款时,由于没有当场写借条,可在汇款前后录音让对方承认是借款,或者打借条,来证明汇款实为借款行为。

延伸阅读

冒充好友借钱会坐牢吗?

有人可能会觉得借钱只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不会触及刑法,所以也就不会坐牢。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冒充好友借钱,表面上看好像是借钱行为,实际上冒充好友借钱可能涉嫌诈骗。

因为冒充好友借钱的行为属于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一般三千或者五千以上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少因他人冒充好友借钱的行为不知如何辨析,导致维权不及时,最终使得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这就要求借钱人需要明确知道借贷与找之间的区别。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做出决定。而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使被害人产生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而实际上,犯罪人在获得借款后会将钱用于一些高危或者无法收回资金的活动,从而导致被害人的资金无法收回。

无论如何,一旦涉及金钱往来,作为出借方都需要谨慎,需要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其次也要考虑借钱的风险,如果遇上对方涉嫌诈骗的行为,建议应该立刻报警,被骗财物较大时最好及时找个冒充好友借钱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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