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27 02:56

现在我们都说一句话,说借钱的时候是孙子,还钱的时候是大爷,这就是说的借钱出去容易,收回来困难,要是对方借钱不还,上法院起诉他,他会不会坐牢?现如今,借钱不还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钱的人,在说到起诉的时候都想知道借钱人不还钱会不会坐牢这个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关于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法律问题

一、借钱不还起诉对方会坐牢吗

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到法院起诉的一般是属于民事案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就谈不上坐牢。除非经法院判决生效且执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才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借钱人才有可能坐牢。但要是债务人是恶意诈骗,借钱不还最多每年被司法拘留十五天。当然如果是恶意借了很多钱逃走就可能被控诈骗罪之类,那就不是拘留十五天这么简单了,可能就要坐几年甚至十几年牢了。因此借钱不还起诉对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是否会坐牢或受处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

二、遇到借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首先,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

1、债权人可以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通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债权公证的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向公证机关出具委托书;

(2)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有自己完成的公证事务;

(3)公证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4)依法送达公证书。公证书应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5)签发执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时应当核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实情况,以免被执行人对给付内容提出疑义,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2、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可以申请支付令。

1、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递交申请书。

递交申请书到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法院受理申请,发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4、债务人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

上述的两种方式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这种方式,需要法院经过审理调解或者判决取得生效文书后,若债务人不还款的,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此时到都已经清楚,一般情况下起诉借钱不还的人,对方是不会坐牢的。但如果对方是恶意通过借钱诈骗的话,那么就会涉嫌刑事犯罪,之后会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其判刑。

据了,像录音、证人证言等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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