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交通安全措施

发布时间:2016-12-26 13:20

目前正值旅游旺季,各地旅游事故频发,为确保市民旅游出行安全,特提醒各旅游企业和广大市民: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交通安全方面的措施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旅游交通安全措施

旅游交通安全措施一:

组织旅游的企业,必须具备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旅行企业必须严格遵照旅游、工商部门许可服务项目和核定的经营范围发布广告、组织业务。旅行社服务网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作、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旅游服务业务或者变相发布旅游服务广告。

旅行社在租用团队车辆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旅游客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并要求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旅游营运车辆和具有从业资格证、身体好、经验足、责任心强的驾驶员承担营运任务。凡不具备道路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旅游营运。

市民出行前请选择具有旅游业务资质的正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规范、完备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购买健康意外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防患于未然。

严禁企业违反规定用优惠购买商品、推销保健品、组织健康讲座等促销方式组织的低价、免费的变相旅游,市民不要参加上述违规活动,以确保人生安全。

旅游交通安全措施二:

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动员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力度,深入客运企业落实车辆出站安全技术检查工作,并随机抽查驾驶员学习培训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全力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客运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农、牧、景区内车辆管理,严禁自有车辆非法载客。清理打击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严格核查车辆营运性质、机动车、驾驶人相关信息,同时对车辆内乘坐人员身份进行核实,一经发现非营运性质的车辆存有营运性质的行为,立刻进行严查,并将固定证据移交运管部门。

三、结合“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活动,紧扣主题,周密部署,按期、按阶段安排完成 “安全带---生命带”。尤其进入6月1日以来,对不系安全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上限处罚。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检查时口头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单以及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对安全带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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