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03-27 12:01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以维护其法律赋予的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通报20xx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推动20xx年工作任务落实,下面,就做好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xx年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

20xx年,县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围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进一步降低门槛,努力增加办案数量,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健康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得到提升。 20xx年,市中心下达了370件的办案任务,法援中心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工伤事故、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二是加大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规范受理、指派、办理、归档、统计等工作程序,切实增加办案数量。20xx年,全县办结法律援助案件409件,超额完成全年办案任务。

二是经费保障上新台阶。 法律援助经费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保障。 20xx年,全县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4万元,福利彩票项目资金申报1万元,同级配套经费5万元,发放补贴12.3万元,对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是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取得新成果。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美誉度,坚持将宣传工作虚功做实。开展各类专项宣传活动。去年1至3月份,开展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农民工讨薪案件。同县残联联合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在大黄沟乡大黄沟村开展了法律援助进村居宣传活动等。

二、正确分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法律援助工作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新常态,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到法律援助;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作出指示:“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看到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律援助的门槛过高。 目前经济困难标准普遍偏低,援助事项范围扩大不够灵活,与人口、经济发展情况相比,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仍然偏少。 二是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部分法律服务人员 忽视办案质量,管理意识、责任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办人情 案、 关系案等问题,虽属少数,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法律服务 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 法律服务 机构的自身发展。 在去年的案卷质量评查中,发现很多的问题,糊弄事、走过场的情况非常普遍,有的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动脑子、千篇一律,甚至连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都搞不清楚,这些现象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和警惕。 三是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 。个别援助案件承办人直接或间接收取当事人财物,吃、拿、卡、要的现象依然突出。 今年我们将决心出重拳,根据有关规定查处一批违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典型案例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在新常态下实现为民服务的新作为

面对新常态下的形势特点和任务要求,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 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的总目标,以发展为主题,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思路,以新的思维、新的举措,在服务困难群众、推进平安和谐发展中实现新作为。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服务群众, 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

法律援助作为服务困难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各 法律服务单位 要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要求,端正和改善服务群众态度,不断巩固活动成果,一定要把 服务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宗旨,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常怀爱民之心、多谋便民之策、大办利民之事,尽心竭力地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在党委政府需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要敢于承办群体性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开展舆情分析工作,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政府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外部发展环境。要防止出现法律援助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的现象,确保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到位。

(二)降低门槛,扩大 法律援助 覆盖面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很快就要修订完成,修订取消事项范围的限制,同时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保线的两倍。针对这一新情况,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应对条例修订可能带来案件数量、咨询人数的大幅增长,考虑到现有人员、场所不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等一系列变化,早下手、早打算,确保实现新条例修改后第一年“开门红”。要利用条例修改机会,争取在人员、 场所、 经费等方面实现突破。

(三) 采取措施, 注重提高法律援助 办案 质量

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效果质量。在近年来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法律援助的质量显得愈发重要。 今年,全县要 突出法律援助 办案质量 的前提下,全力完成市局下达的法律援助390件的办案任务 。 要 创新思路,切实做好法律咨询 、 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承办机构要严格规范受理、初审、承办等环节的行为、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法援中心要做好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各环节的工作,为受援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

(四)加强自律,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监管

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及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办理法律援助援案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执业,不得违反《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等有关执业行为禁止情形,杜绝以贬损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得违反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的发生, 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当事人财物,严禁变相办理援助案件套取案件补贴等等, 我局将加大监督回访力度, 以上情形 一旦发生,经查实的, 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严 惩不贷,决不姑息。

(五)围绕中心,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法律援助从根本上说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要坚持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积极开展调解、和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积极参加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多措并举,有声有色加强宣传工作

按照“针对性、有效性、无盲区”的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在宣传中要选准“目标靶向”,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目标群体,设计专门方案,组织专门活动。要充分创新方式,拓展渠道,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 手机短信 等 载体 , 做好传统宣传活动的同时,开动脑筋,丰富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手段,做到宣传立体化、全覆盖、无盲区。要注意主动收集、认真保存承办人员为受援人提供咨询、走访调查、接受锦旗以及参与处置群体性案件过程中的照片、视频,适时通过编印小册子、制作专题片等形式,积极主动向党政领导宣传法律援助在服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同志们, 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平台和窗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亮点,同时也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困、暖民心的民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希望大家牢记责任,用心把握,真抓实干, 一定 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法律援助争取更加有利的政策,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履行好职责, 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有力的措施, 努力 开创工作新局面,实现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提升。

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新年伊始,我们今天召开由职工法律援助团主要成员和县区、系统工会负责人参加的20xx年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并邀请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徐武剑院长、市法律援助中心谈晟副主任到会指导。会议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维权,依法治会,在新的一年把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我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回顾

几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紧紧围绕淮北经济发展,抓住劳动关系和谐这条主线,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一是20xx年成立了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去年调整为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制定了《淮北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开通了工会法律援助网,二是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形成由法律工作部、帮扶中心和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法律援助的工作格局,为此制定了信访接待制度、律师值班制度和案件承办制度。三是各县、区工会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比较偏远的工矿企业,我们选择了一批法律知识丰富、办事比较公道的工会干部作为市总法律援助中心聘请的联络员,承担日常法制宣传、信访接待、投诉受理等法律援助任务。四是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为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组织部分劳动争议仲裁人员、经济仲裁人员和律师深入工厂、煤矿、事业单位、社区和建筑工地等十余处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学习宣传材料9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890余人次,建议提请劳动监察处理的侵权案件9件,建议提请劳动仲裁的侵权案件8件,请职工所在单位处理的4件。每年组织基层工会参加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五是到企事业单位宣讲《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知识,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共送给体育社区、烈山工业园区、渠沟工业园区等单位各种法律书籍1380多册。六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起,解答法律咨询电话1500余人次,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28条,代写法律文书18件,代理劳动争议案件8件,从而有效地履行了维护职责,扩大了工会的社会影响。

在此,我代表市总工会向工作在职工维权第一线的工会干部和法律援助志愿团成员、职工维权志愿者们表示感谢。

二、关于今年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工会法律援助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的新变化新特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营造社会化维权格局。

首先,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从服务职工、方便职工入手,强化法律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治观念,让职工通过法律援助能了解法律、认识法律,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今年我们打算请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的律师到送法到基层,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职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广大职工真正知法、懂法、用法。同时,要加强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让广大职工了解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利用这一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深入开展职工法律援助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大为困难职工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力度,确实解决当前一些职工因为困难打不起官司和因为不懂法律政策打不赢官司的问题,为职工提供更优质、更快捷的法律服务。今年要特别注重利用“中彩金”法援项目为女职工、农民工和残疾职工服务。各级工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要提高对劳动争议调解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强化调解职能作为维权的重要手段,以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劳动关系矛盾的调解和预防工作。要在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尽快形成一支集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信息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政策宣传员为一体的维权队伍。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把大量的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法律的精神体现在调解的全过程。

第三,重视法律援助志愿团律师的作用。做到在处理涉及职工权益的突发性、群体性和上访事件中要有法律援助志愿团律师参与调解,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在职工寻求法律帮助时,请志愿团律师解答法律问题,协助提起仲裁或诉讼。志愿团的律师,可以对县区工会、系统工会和大企业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做适当分工,实行挂点服务。

第四,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加大与人社、司法、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或者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新形势下开展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的方式和手段。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争取法院对工会法律援助案件给予诉讼费用减、免、缓交待遇,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五,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充分运用网络维权、维权热线、工会主席信箱、开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微博等方式,关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回应职工的诉求。通过在工会网上建立和完善工会维权法律法规资料库、提供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书范本,在各级工会服务(帮扶)中心设立律师接待岗,建立律师轮流值班接待信访制度,协调办理群体性案件,开展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第六,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的规定,逐步解决有机构、有人员、有钱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问题,确保用于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的经费。对参与了工会法制宣传、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处理的律师,特别是参与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律师、挂点联系并指导职工理性维权的律师给予补贴或奖励等方式,使律师广泛参与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协调等各项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务求取得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效性。

同志们,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力争上游,把我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为淮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刚才薛立新科长就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作了总结,就20xx年工作重点作了安排部署,20xx年度工作通报及20xx年度工作要点也已经下发给大家,请按照要求,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己县区具体情况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势,切实增强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仅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和指示中就先后4次提到法律援助工作,这在以前是绝无仅有的,这说明法律援助工作已经进入中央工作的视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援助工作作了专门论述,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正是针对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的清醒认识和把握,谢伏瞻省长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法律援助从覆盖低保群体扩大到低收入群体”,这标志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覆盖范围的再一次重大拓展。今年,省政府还将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未来5年法律援助工作作出战略性安排部署。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必须适应当前党和政府的新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清形势,把握大势,抢抓机遇,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尽快实现新发展新提升。各县(市、区)司法局必须适应当前法律援助快速发展的全新态势,勇于担当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的职责使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出实招出新招出绝招,全力以赴千方百计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抓住重点盯着弱项,全力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20xx年度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具体体现在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中,我就不再一一重复。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我认为做好20xx年工作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用足政策,切实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水平。20xx年,各县(市、区)局务必向党委政府积极汇报,讲清当前法律援助发展的新要求,力争预算经费不低于上年度中央和省办案专款数额,实现重大突破。这也是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提质增效的基础。二是要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全面安排,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依法行政。各级务必增强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性主动性。法律援助工作必须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全面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审批的程序意识,做到服务标准手续齐全登记齐全,决不允许出现审批随意、不履行手续、不登记、指派通知书不编号、不留存根等散乱现象,决不允许随意超范围审批或该审批的不予审批,坚决做到审批有依据,不批准也有依据。要全面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室、律师值班办公室及受理点工作规范化管理,要做到值班按时到位、场所清洁有序、咨询标准规范、监督及时有效,使法律援助接待室、律师值班办公室、法律援助受理点真正成为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窗口,成为司法行政树立为民形象的窗口。三是要切实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是20xx年省司法厅重点部署的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是适应新《刑事诉讼法》新要求的具体举措。20xx年,我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共完成695件,占全部案件比例的16.7%。这说明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今年要继续把抓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个重点,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沟通协调,理顺刑事法律援助关系,切实加强刑事法律援助有关政策的宣传,使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大幅提高刑事办案数量,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辩护率和代理率,保正司法程序公正,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要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援助宣传是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也是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的重要抓手。通过调查访问,我们感到我市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还是一无所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一些县区案件数量长期上不去,最根本的原因应当说既不是你们县区社会和谐群众没有法律援助需求,也不是群众都比较富裕都请了社会律师,而是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还没有做到家,群众的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提升还不够。我们要把法律援助宣传纳入法制宣传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创新措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更多的群众知道法律援助是什么、如何获得法律援助,真正夯实法律援助持续科学发展的群众基础。

三、改进作风明确底线,真正树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作风不但代表着形象,更决定着工作的质量。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高度自觉,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底线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坚决守住法律援助工作的三条底线。一是要守住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这一点必须向申请的群众讲明,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讲明,决不允许在这个问题上搞变通。县(市、区)司法局一定要加强案件回访,对办案过程中收受钱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当前,随着我市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法律援助案件越来越多,个别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违犯规定,出现收费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原则和形象。对此问题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要守住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底线。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这也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的关键所在。办案数量快速增加,办案质量不能下降。要严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关,保证法律援助资源真正运用到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身上,坚决防止办人情案、虚假贫困案。要坚持以社会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主体,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不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必须指派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办理的规定。要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逐步退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队伍。要构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三位一体的援助监督体系,结合职能分工,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过程监督管理。要及时开展案件评查,组织专家、骨干开展案件抽查评查,并纳入年度工作评价体系。要加强投诉案件处理,对在办案中违反职业道德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要不断提高办案和值班补贴标准,决不允许不发补贴或克扣补贴的现象发生。三是要守住法律援助工作者清白办事的底线。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法律援助工作是直接服务的工作,是我们的责任,为群众办成事办好事是我们的工作本分,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一丝一毫的私利。尤其在当前中央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打老虎拍苍蝇不停步的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者更应提高自身要求,加强自身修养,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决不拿原则做交易,决不用权力谋私利,做到时时清白,事事清白,树立法律援助廉洁奉公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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