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

发布时间:2016-11-15 15:10

一、正确认识当代中国民族关系

民族关系是当代中国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对我们这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着重要影响。民族关系问题是民族问题的重要内容,其中既包括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包括民族与国家、民族与阶级等等之间的关系。

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树立对于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自信,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学术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现实问题。这是因为,怎样认识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决定着怎样论述、并进而决定着怎样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关于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在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会议还指出:“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全社会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1]

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六十余年处理中国民族事务、开展民族工作的过程中,进行了艰辛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了不懈努力,既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又走过弯路,有过沉痛教训。面对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新内容新特点,面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民族理论、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并不断创新完善民族政策的新任务,不仅需要全面总结过去处理我国民族事务的经验教训,尤其需要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实际上,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树立对于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自信,也是我们全面总结过去经验教训、在今后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题中应有之意。只要还有民族,就会有民族关系。民族关系中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问题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像有些人所说的当代中国民族关系很有问题,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思索涉及国家民族事务的基本制度、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是否有重大缺陷,是否需要改变;相反,如果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主流是正常的、健康的、和谐的,我们则应当对于党和国家处理民族事务的基本制度、基本政策以及指导我们建立这些基本制度、制订基本政策的理论有所自信,加以坚持,并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

2008年的拉萨“三·一四”事件和2009年的乌鲁木齐“七·五”事件,以及近年发生的一些暴力恐怖案件,对我国社会稳定和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在学界、政界乃至社会各界引发了一段时间的“民族问题焦虑”和对于我国民族关系的担忧。近年来部分学者对于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乃至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讨论,表明认识上的差异和理论上的不同观点与意见分歧已经非常明显,争论有时相当激烈。有学者甚至质疑我国的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民族政策的“更新换代”,要促进各民族“交融一体”[2]。这种对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基本判断已成为影响是坚持还是否定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重大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判断我国当前民族关系的主流,如何看待其中存在的问题,就更加值得慎重从事。

二、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新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的很长一个时期,我们说中国的民族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此后,开始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来界定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既是对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的判断和基本状况的描述,也是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目标和发展前景的展望。就前者而言,这种判断是认真负责的,这种描述是实事求是的。它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执政和处理中国民族事务的价值理念,肯定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民族工作的光辉成就;就后者而言,这种展望也表明,党认识到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并非尽善尽美,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仍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工程中的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为了实现我国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一发展前景,还要付出长期的努力,进行艰辛的探索。

关系列宁曾经指出:“发展中的资本主义在民族问题上有两种历史趋势。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民族国家的建立,这是其一。各民族彼此间各种交往的发展和日益频繁,民族隔阂的消除,资本、一般经济生活、政治、科学等等的国际统一的形成,这是其二。”“这两种趋势都是资本主义的世界性规律。”[3]但是在列宁逝世将近一个世纪之后,在“各民族彼此间各种交往的发展和日益频繁”、“资本、一般经济生活、政治、科学等等的国际统一的形成”已经有了当年可能想象不到的巨大变化之后,这个世界“民族隔阂的消除”仍然是十分有限的。真正实现“民族隔阂的消除”还是非常遥远的将来的事。

改革开放以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也有两个历史趋向,而且这两个历史趋向似乎是并行的。第一个趋向是国内统一市场的迅速发育和各民族人口流动的迅速增加,各民族经济社会生活交往交流交融的增进,民族之间各种联系的日益发展和越加频繁,民族关系越来越密切,各民族的共同性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彼此分不开。第二个趋向是国内各民族干部群众对于促进本民族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愿望的日益强烈,维护本民族利益的权利意识、或曰“民族意识”也日益提高。随着两个历史趋向的发展,在整个国家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一些地区一些民族之间的矛盾和摩擦也随之有所增加。

民族问题是我国的内部事务。但是近代以来,中国的民族问题也始终是帝国主义列强利用来培植分裂势力,图谋侵略中国、分裂中国的工具和幌子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族问题又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中国每每加以利用的一个问题。外部势力挑拨中国的民族关系,支持怂恿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从事破坏和犯罪活动,毫无疑问,这已不是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了,但是也无疑地增加了中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影响到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西方敌对势力支持下的民族分裂活动又采取了新的形式,对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影响也在继续。

三、影响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历史因素

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受到历史的、现实的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历史因素对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至今仍然发挥着相当大的影响,决定着我们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多民族大国的不同于当代世界其他国家的民族国情。毛泽东当年反对“言必称希腊”的教条主义,号召理论联系实际,曾经提出“不但要懂得中国的今天,还要懂得中国的昨天和前天”[4]801,提出“进一步地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的认真研究中,在各方面作出合乎中国需要的理论性的创造,才叫做理论和实际相联系”。[4]820对于这些基本原则,我们今天仍然需要坚持并加深认识。

例如,学术界往往将中俄(中苏)两国处理国内民族事务的政策作比较。但是中俄两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却大不一样。列宁曾经把沙皇俄国称作“各族人民的监狱”,封建社会帝制时代的中国和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恐怕就不能笼统地这样说。①①在1950年代和其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政治环境下,国内理论界曾经存在这样的认识。例如,认为清朝、北洋军阀和国民党“这三个朝代或三个时期的反动统治,都是民族的牢狱”。“列宁说,俄国是民族的牢狱,旧中国也可以说是封建的民族牢狱,五十多个民族生活在中央和地方统治民族的牢狱之中。”(参见李维汉.中国民主革命中的民族问题//李维汉.统一战线问题和民族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631;李维汉:《关于建立满族自治地方的问题》,1983年10月。原件见“中共中央统战部统请字[1983]第59号”,1983年11月28日。)旧中国无疑存在民族压迫、民族歧视和民族隔阂,但是也存在各民族的友好交往与和睦相处,存在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借鉴与彼此交融,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格局。在古代中国这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中华民族缔造了长期延续、辉煌灿烂的古代文明。中华民族的文明进程,各个成员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来没有中断过。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近代以来,各民族又共同团结进行了反对列强和帝国主义侵略、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艰苦卓绝斗争,并在这一斗争中强化了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实现了近代中华民族的民族自觉。这样长期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史,对于近现代中国的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对于各民族的觉醒和中华民族认同,究竟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和影响,使得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屡挫屡起,团结奋斗,抗击帝国主义侵略,使得中国面对亡国灭种的危机,面对帝国主义的分裂图谋和席卷世界的民族主义大潮而不被解体?对于这些,我们今天也还仍然需要多维度思考并加深认识。

一个值得提出深入思考的问题是,近代中国在20世纪前半叶经历了两次全国范围的革命和国家政权的变更。一次是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于1911年推翻了封建帝制和清朝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一次是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于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次革命之前的中国,处于封建、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国家面临强大的内外敌人和严重的分裂危机;两次革命,革命党人都在向外部世界社会制度先进的国家学习。中国共产党人是“以俄为师”的,而辛亥革命在一定意义上也有榜样,这榜样就是当时被视为“共和国之母”的美利坚合众国。两次革命,中国建国的“老师”和榜样刚巧都是西方的联邦制国家。两次革命又大体时值今人所谓的两次世界范围的民族主义浪潮汹涌澎湃之际。然而,两次革命之后,中国却都没有选择“老师”的联邦制,而是建立起统一的单一制国家。特别是辛亥革命前夕,革命党人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民族主义口号,武昌起义后各省纷纷宣布脱离清廷“独立”,有的地方还提出了“联省自治”的诉求,但是革命之后还是很快实现了“五族共和”,有的边疆省份还提出过“六族共和”、“七族共和”的口号,拥护建立起统一的单一制的共和国。在这一重大历史转变关头,不仅清朝皇室认同自己是中国人,主张“仍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而且,以西盟王公为代表的内蒙古王公贵族还提出“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共和新立,五族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明确反对外蒙古的独立主张,使得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①①这方面的史料可参见李爱军.近代中国“六族共和”论[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3(4):73-77;潘先林.“七族共和”:云南军都督府对“五族共和”的丰富与发展[N].中国民族报,2011-7-29(07);隆裕太后1912年2月以其名义颁布的清室《退位诏书》(见清实录·宣统政纪:第70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1293);西盟王公招待处编辑.西盟会议始末记[M].上海:商务印书馆天津印刷局代印,1913:43。清朝皇室及蒙古王公贵族的这种中华民族认同意识,也逐渐遍及于民间,并且反映在当时及后来的文学作品中。例如,著名满族作家老舍就在其剧作和小说中,让其笔下人物表达出“我是旗人,旗人也是中国人哪”、中华各民族和“我们穷旗兵们”“谁也离不开谁”这样的话,从而以文学形式一再表达了这种强烈的中华民族认同意识。②②参见舒庆春.老舍集·茶馆[M].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10:33;老舍.老舍选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2-265。同时还可参考《满族说部中旗人的中华民族认同》、《试论满汉认同的几个问题》等文献(李宝玉,刘永文.满族说部中旗人的中华民族认同——以报刊小说〈消闲演义〉为中心.北京社会科学[J],2014(10):73-79;滕绍箴.试论满汉认同的几个问题[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1994(3):1-16.)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较长时间主张民族自决之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决定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并获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载入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新中国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正是基于对于中国国情、特别是中国的民族国情不断加深认识和深刻把握的基础之上。今天回顾这些历史,深入认识其中的规律,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与世界上其他多民族国家的不同,看到我国民族国情和民族关系方面“中国特色”的历史沿革,也有助于认识为什么帝国主义不能瓜分中国,一次次的世界范围的民族主义浪潮也没有分裂中国的深层次原因,并深刻认识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其历史必然性。这也是我们树立对于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自信的坚实的历史依据。

四、关于民族关系方面的忧患意识与民族认同

民族关系方面的忧患意识与“民族问题焦虑”有着密切的联系。“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般说来,忧患意识是一种值得肯定的精神状态。它能使我们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不沉浸于“莺歌燕舞”,而是对于现存的问题保持警醒。但是,真理再向前跨一步,就是谬误。不恰当的忧患意识即忧患意识过度,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可能造成思想混乱,伤害我们的自信心,甚至可能损害国家、民族和公民的利益,带来社会的灾难。这方面我们是有过深刻教训的。比如,“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患了“恐资症”。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我们担心资本主义复辟,担忧党和国家会改变颜色,把城乡私营经济的存在或农民的一块自留地都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必欲割之。这是导致当时人民生活贫困、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边缘的重要原因。殷鉴不远。这样的“忧患意识”造成的重大失误和教训深刻,我们要牢牢记取。

以这种不恰当的忧患意识看待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认为今不如昔、我不如人,甚至由此而主张改变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基本原则,改变党和政府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处理国内民族事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不仅是不慎重的,甚至是危险的。难怪有学者指出,“近些年来,有些人左倾思潮有所抬头,甚至思想理论界也有少数人跟着瞎起哄。有人现在又在鼓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左倾政策,要‘消除民族差别’,要‘促进民族融合’……对此,我们应当予以高度重视”。[5]

其实,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越来越多地体现为不同民族个体成员即个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涉及民族因素的社会关系。[6]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人际关系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反映到不同民族个体之间的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千百年来,生活在边远地区的各民族农牧民热情好客,会乐于接待远方其他民族的陌生来客,甚至免费提供住宿。但是一旦他们居住的地方市场经济发展了,城市化了,情况就会发生改变。可以预见在这些地方如果民族兄弟姐妹开起了饭馆、旅社,免费食宿当然不再可能。人们也不必因此而认为我们的民族关系变得今不如昔了。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再也无法回到昔日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不通路、不通邮、几乎与世隔绝的时代。笔者以为,现在的民族关系在某些地方、某个时间段不尽人意,亦不必过度焦虑,更不可因此而质疑宪法对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规定,或者总希望找出办法“淡化”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并通过“淡化”民族意识来消弭必定会长期存在的民族问题。

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意义即在于此。实际上,我们的社会生活中,随处都可以看到这种主流和光明面,看到各民族的四个认同在不断增进。试举田野调查一例,笔者数年来与所住社区工作的一位来自云南大理的家政服务员很熟悉。她是白族,和她的同乡们一起来京打工,老乡之间讲自己的白族语言,有着清晰的本民族意识。但是有一天餐桌上聊天,她突发感慨:“我们对国家实在是没有什么贡献。现在农业税也不交了,我们只是年复一年自己种地自己吃。一旦有天灾,国家还要救济。”我马上意识到她明确的国家认同感。她无疑有着清晰的自己是白族的民族意识,她的家乡的民族关系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种本民族的民族意识,乃至当地民族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究竟对于她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对于她的国家认同有多大负面影响呢?对此要具体分析。今天,在中国各民族中,56个民族层面的民族意识与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是否一定是一种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呢?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是不是一定要以淡化各民族成员的本民族意识为条件或为导向呢?如果我们今天提出了这样的任务,那么它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任务吗?我们的学者尤其是民族理论工作者,对此应该进行深入的思考,得出正确的认识,而不能先验地甚至贸然地下结论。

已经有不少学者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得出中国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有着明确的国家认同的结论。一些少数民族中的大多数认为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是正常的,并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特别是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同胞,他们可能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并不高,但是却对自己是中国公民非常清楚。他们帮助巡边护边,他们每天升降国旗,在特定的环境中,表现出强烈的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自豪感。①①参见曾江.中国哈萨克族有清晰的国家认同[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5-14(A-02);贾启龙等.“中国二字”重千斤——记中吉边境柯尔克孜族护边员马塔郎·木沙.中国民族报.2014-11-7(01);郭大利,王杰.44年每日升国旗,藏族阿妈获吉尼斯世界纪录.中国民族报.2009-11-17(02)。

再举一例。大约在2012年,中央党校新疆班的组织员告诉我一个发生在其身边的故事:一位维吾尔族学员的读小学的孙子第一次来北京,吵着闹着第一件事就是去天安门广场看升国旗。时值暑假之前,天亮甚早,学员带着孩子打车在上课之前去了天安门广场。他的读小学的孙子一路都在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②②这个故事,是出租车司机告诉新疆班组织员阎惠鸾的。讲述完亲历的故事,这位司机还感慨:“你们党校的新疆人真好!”。2012年6月阎惠鸾告诉笔者后,笔者曾经电话采访当事人。此事发生于2009年乌鲁木齐“七·五事件”之后,体现出西部地区新一代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从一个侧面说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多年来坚持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有成效的。

再以西南边疆地区的西藏为例。1962年10月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期间,人民解放军作战越过“麦克马洪线”后很快即奉命撤回。其时麦线以南的门巴族聚居区已被印方非法占领十多年,但是当地门巴族百姓听说部队和工作队要奉命撤离的消息后,竟然推举曾经担任旧西藏地方政府官员的老人前来挽留,表示“我们门巴过去是大皇帝的老百姓,今天是解放军和工作队的老百姓,只要解放军和工作队留下来,我们乐意支差纳税”。今天的藏南地区,印度非法占领区姑置不论,墨脱县已经摘下了“全国惟一不通公路的县”的帽子。来自墨脱的80后的人大代表,不仅可以操一口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而且能讲英语。③③参见阴法唐《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达旺日记》序言(阴法唐.阴法唐西藏工作文集:下卷[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1:857);李寅.80后门巴族代表白玛曲珍:我肩负民族的责任[N].中国民族报,2013-3-5(04)。这一代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他们同其他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岂可与当年同日而语!邓小平在上世纪90年代所说“中国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大的民族纠纷”[7],今天仍然是我国民族关系上的现实。而百年来在反对共同内外敌人的斗争和建设伟大祖国过程中积淀的中华民族凝聚力,更不是少数人的分裂挑唆破坏活动可以瓦解的。我们在民族关系问题上的忧患意识,应该保持在适当的“度”之内。超过了这个限度,可能会导致怀疑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本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伤害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是不可取的。

肯定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的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批评对于我国民族关系上的不恰当的“忧患意识”,并不是否认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中,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在实践中,需要坚持和完善。更何况还存在敌对势力的挑唆和破坏活动,人民内部还存在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两种错误倾向,我们在民族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也还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失误。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将是一种常态,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也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所以,最近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要“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全社会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特别是提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1]

近年来,国内理论界、学术界围绕中国民族理论政策和当代中国民族关系问题的争论,犹如在这一领域进行的一次真理标准大讨论,使持有不同观点的双方视野扩大了,认识深化了。检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正确与否的标准,只能是实践,只能是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真实状况;而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则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辩论、争论,特别是在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之后,理论界、学术界应该尊重和敬畏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规定,在“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达成共识。在认识国内的民族关系问题时,还是要立足于中国民族国情的历史、现实以及未来发展的主流和大趋势,着眼于全国的大局,树立对于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自信;还是要讲民族平等、民族团结,讲“三个离不开”;还是要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那样,“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多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把爱自己的民族与爱祖国、爱中华民族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不同而和”的民族文化自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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