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导语:如何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可通过破产、被兼并等方式寻求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再配置。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对内部或外部资源进行分配调整,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组织目的的明确和界定。对实现管理目标所采取的组织,控制,协调,反馈等活动所依据的规范形式的总和。是管理规范的制度化成果。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灾危险程度高;(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险化学品(白电油、片碱),有中毒、爆炸、火灾等方面危险;(三)锅炉有爆炸、烫伤危险;(四)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五)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及奖惩规定
六、总经理(厂长)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做好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危险作业审查以及饭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生产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仓库管理员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产作业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月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100元,月奖打入工资单。
十二、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厂长)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第三章 安全培训和教育
十三、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四、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五、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十六、冲剪压设备操作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危险化学品仓管员上岗前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七、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看录像,模拟演习、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第四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产班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安全主任和总经理给予处分。
安全主任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可给予处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具体详见《安全检查表》)。
二十四、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报至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五、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经安全主任或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后,才允许生产作业。
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处分。
第五章 设备维护管理
二十六、本公司纳入维护管理范围的设备设施包括:
二十七、电工(由生产主管兼任)负责保管设备设施的随机文件,并按照随机文件有关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有记录并归档。
二十八、电工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故障,可能危及设备或人员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机器上悬挂或在机器旁醒目位置设置“机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标志牌。
二十九、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不得带病操作,否则造成人为扩大机损及出现次品按价赔偿。
三十、电工要熟悉设备设施随机文件,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应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一、设备设施故障电工无力修复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一)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和仓储区域内使用明火以及可能产生火源的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以及金属打磨等会产生火花的作业;
(二)登高作业系指坠落高度2米以上,有坠楼危险的临时作业,本公司主要的高处作业有高处的检修、维护以及屋面作业等;
(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施工和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系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通风不良的非固定场所的作业,本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是进入锅炉炉膛或其他设备内部的检修作业。
三十三、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具体的全措施详见附件)。
第七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三十四、本公司需要使用的化学品包括白电油、片碱、冰醋酸等,其中白电油为易燃易爆品、片碱有强腐蚀性。
三十五、化学品购货商由总经理会同安全主任洽谈确定,安全主任负责具体采购事宜,须保证采购来源合法可靠,保证包装物张贴安全标签,有使用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并有可靠的生产厂家联系方式(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可向生产厂家寻求技术支持)。
三十六、危险化学品进货后和使用前在专用存放间内存放,仓管员负责化学品存放间的管理。仓管员须接受专门培训,熟悉掌握本公司所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并经公司考核后持证上岗。
三十七、存放间危险化学品存量不得超过三天的使用总量(XX公斤),仓管员应做好危险化学品入库登记,并随时掌握库存情况,及时报告安全员及时按量采购进货。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存放量,由安全主任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仓管员接到总经理指示后方可接受危险化学品货物入库,并须采取必要的值守监护等安全管理措施。
三十八、危险化学品存放间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二)物品放置在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防止包装桶生锈;
(三)危化品存放间内不允许有电源,不允许有火种进仓;
(四)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储存;
(五)领料时做好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领料用量为当班用量,如发现明显超出往常当班用量,要查明原因;
(六)领料离开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
(七)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
仓管员要严格执行上述安全管理措施,并对库房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报告安全主任。
三十九、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领料用量不超过当班用量,工作场所原料放置整齐,标示清楚,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分开存放;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岗位绝对禁止烟火,严禁抛掷、摩擦撞击等行为,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尼龙衣服(必须穿工作服);
(三)铁桶应直接放置在地面,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可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四)在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着装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桶装或罐装有害或挥发性有害物时,不使用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至通风良好处。
各班组长及安全主任负责监督以上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四十、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一)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含有危险物质残渣,危险性较大,废弃后由仓管员统一回收,统一管理,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置;
(二)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的废弃销毁由安全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须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加强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含有危险性物质,须在安全主任的指挥下进行置换和清洗处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为废品出售。
第九章 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及着装管理
四十一、染色、清洗车间为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由安全主任负责联系职业卫生监测单位进行定期监测(每年一次),领取《监测报告书》,保证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后及时申请重新监测。
四十二、安全主任要加强对职业危害场所的职业卫生检查,保证场所通风良好,警示说明清晰可见,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装置齐全有效,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
四十三、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职业危害场所员工须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事宜由安全主任具体负责。
四十四、所有员工禁止赤膊、赤脚或穿高跟鞋、凉鞋、拖鞋上班,生产员工上班期间须穿工装、工鞋,女工须戴防护帽。
四十五、本公司需要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岗位和数量:
上述岗位员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拒绝使用。安全主任和生产小组组长负责对劳动保护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按要求使用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可按照奖惩规定给予处分。
四十六、本公司的工装、工鞋和劳动保护用品由安全主任统一制定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同意交由安全主任或办公室文员组织采购。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要保证来源合法可靠,保证质量。
四十七、购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由仓管员妥善保管,按岗位员工使用量的要求及时发放,并做好领用登记。
第十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四十八、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安全主任汇报。如公司总经理和安全主任不在厂区,由现场员工或办公室文员立即向总经理和安全主任电话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四十九、发生事故后,安全主任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五十、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以及辞退的处分。
五十一、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火灾事故,由安全主任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具体接受、配合政府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章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劳动纪律
五十二、由公司安全主任会同电工组织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装桶、染色、……。
五十三、班组长在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同时,要指导、监督和检查班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操作。
五十四、各生产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班组长指挥,并按要求认真完成部分临时指令性任务。
五十五、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一)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准确地填写生产记录;
(二)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准睡岗、会客、吃零食、听随声听、聊天(包括手机电话聊天、短信聊天和手机上网聊天);
(三)厂区内除宿舍、办公室、接待室外,其它地方严禁吸烟;
(四)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五)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六)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如发现以上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章 附则
五十六、本制度授权由安全主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主任临时决断。
五十七、本制度与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有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制度。
五十八、本制度经总经理同意后生效,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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