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调整74项证明 从此不用跑断腿
北京近日取消调整74项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其中包括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证明等。
北京取消调整74项“奇葩证明”
近日,北京市公布首批取消、调整的74项市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涉及卫生、医疗、住房、就业、等多项市民日常办事内容。
其中20项证明直接取消,53项证明调整办事方式,也不再由基层部门开具,还有一项调整了证明的开具部门。这些证明原开具单位皆为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涉及近10个政府主管部门。
如同补办结婚登记时双方需要的关系证明,这些被取消的证明中,不少都是街道、居委会根本无从证明的“奇葩”证明。
“无工作单位人员申请享受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个人收入证明”;
“人户分离的年龄在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领高龄老人津贴的健在证明”;
“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证明”;
“申请骨灰撒海的经办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这些本不该由街道、居委会来出具的证明,统统被取消。
我们来看看都给基层带来了哪些方便吧。
先看具体证明的取消办法。
不开证明了,但相关事项还需正常办理。此次取消74项基层证明的目录清单中,明确了各项证明所对应的主管部门,包括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委、市城管局等。
取消基层证明后,这些部门要求改变相应的办理方式,具体办理方式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改证明为内部核查
取消证明后,改为内部调查核实,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来“证明”,不再由办事人来回跑腿开证明。如“申办收养子女登记的收养人有无抚养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取消后,将由市民政局“通过部门的内部调查核实或第三方收养评估办理”。
第二种是直接取消
即取消证明,改为由申请人提交有效证件或凭证即可,包括有效的医疗证明、银行收入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等。如“申请骨灰撒海的经办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取消后,申请人只需提交本人公民身份证、个人书面承诺书或申请人同殡仪服务机构签署的协议书即可。
第三种是有效证件+书面承诺
即个人书面承诺或双方协议即可办理,如签署一份“我××××情况,如出现×××,负一切法律责任”的声明。补办婚姻登记的双方关系证明取消后,改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外加夫妻双方的个人声明。
部分取消调整的证明见表格:
据了解,此前曾有一些市级部门开展过证明清理工作,但奇葩证明并未从生活中绝迹,而是“换汤不换药”地继续运行着,终使得开证明的单位不得不下移至街道居委会,这也是街道要面临无数奇葩证明的原因之一。
市政府审改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清理,要求的市政府部门“不准要”,从根上彻底铲除了奇葩证明生存多年的土壤。今后,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政府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调整和增设要求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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