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6-12-09 11:36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植物育种者权利”,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那么你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流程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概念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植物育种者权利”,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对象

1、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

2、植物的繁殖材料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对象。繁殖材料是指整株植物(包括苗木)、种子(包括根、茎、叶、花、果实等)以及构成植物体的任何部分(包括组织、细胞)。

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流程是怎样的

三、如何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

申请人应当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和品种照片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相应的请求书和说明书的电子文档。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品种的暂定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的名称一致;

(2)申请品种所属的或者种的中文名称和拉丁文名称;

(3)育种过程和育种方法,包括系谱、培育过程和所使用的亲本或者其他繁殖材料来源与名称的详细说明;

(4)有关销售情况的说明;

(5)选择的近似品种及理由;

(6)申请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详细说明;

(7)适于生长的区域或者环境以及栽培技术的说明;

(8)申请品种与近似品种的性状对比表。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品种保护办公室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送交繁殖材料。送交繁殖材料为籽粒或果实的,应当送至品种保护办公室植物新品种保藏中心(以下简称保藏中心);送交种苗、种球、块茎、块根等无性繁殖材料的,应当送至品种保护办公室指定的测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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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主要分类

工业所有权,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以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专利保护期一般20年,工业设计保护至少10年,而商标则可无限期保护。

著作权,它包括文学和艺术作品:诸如小说、诗歌和戏剧、电影、音乐作品;艺术作品诸如绘图、绘画、摄影和雕塑以及建筑设计。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包括表演艺术家对其表演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对其录音制品的权利以及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和电视节目的权利。著作权持续到作者逝世后至少50年。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企业可以认定任何信息为“商业秘密”,禁止能够接触这些机密的人把秘密透露出去,一般是通过合约的形式来达到这种目的。只要接触到这些秘密的人在获取这些机密前签署合约或同意保密,他们就必须守约。商业秘密的好处是没有时限,而且任何东西都可被认定为商业秘密。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就属商业秘密,100多年来外界都无法获知可口可乐的全部成分。

狭义的知识产权分类

一类属于“文学产权”(Literature Property),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

另一类则是“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

著作权(Copyright)

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s)

商标权(Trade Mark)

商号权(Trade Name)

商业秘密权(Trade Secret)

地理标记权(Geographic Indications,GIs)

专利权(Patent)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Layout Design)

植物新品种权(Plant Variety)

反不正当竞争权(Anti-unfair com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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