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必读 必须写在购房合同里的八项规定
买房是一件大事,故而对每一个家庭来说买房时都需要慎之又慎。在买房签合同时多留一个心眼是必须的,那么还有哪些是必须写在合同里面的呢?下面是一些购房人士的买房经验,对您买房置业也许会有帮助。签合同时,一定要在备注里面添加上去的八项规定:
1、贷款万一没有到位,合同作废,返还订金。
这点重要,任何买房合约,都要坚决加上这条的。这样做的好处,明里是为了防止自己没有贷到款而违反合同,暗里是为了自己铺垫好后路。假如自己突然不想买了,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来让自己贷款不到,这样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解除合约。
2、递件时留部分首期尾款,在交房时扣除应扣费用后再交付。
这样是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说对方的银行按揭没有交后几个月啊,没有迁户口的扣费啊等等。始终还有些钱在口袋里面,自己的底气是要更足一点。
3、卖家在交房之前把户口迁出,逾期一日,扣房款千分之一
户口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买这个房子不就是为了安家嘛。
4、按揭公司可由买方自由选择
这点是血的教训啊,千万不能找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有的购房者找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给砍了一半的钱。要知道中介和按揭之间是对半分账的,而且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一般人比较黑,据行内人介绍,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中介和按揭是五五分帐的,等于中介又骗了你几千元。如果自己单独去找 按揭公司办,无论贷款多少,都能省下一部分钱。
5、首期可选银行托管,买家自由选择
这点是为了自己资金保障,如果在势头不对的时候,为自己的十多万,几十万找个安全的地方放着。
6、房款包括费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这点是稳妥起见,为自己做的保障。遇到耍赖的房东和中介,就能保障自己的权利了。
7、递件之后马上交首期,首期后立刻交楼
对于房子空着的房东,要加上这点。这样能够保证自己尽快搬进房子。后面的手续无论多长,都没关系了。是对于转按揭的卖家,反正银行要放款给他的不多了,收到首期就交房,也是很容易理解的。
8、递件完毕交中介费25%,过户完毕交中介费25%,交房完毕交剩下的50%中介费
要是遇上不好的中介,就只有靠这个条款保障自己的利益了。要不有些烂中介,你一签合同的时候就叫你交全款,收钱之后爱理不理,到时你哭都来不及。
买房是大事,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加上以上八条内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防止出现纠纷和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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