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财政学论文开题报告
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传统财政学专业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为了财政学专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对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重新定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财政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财政学论文范文一: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
一、引言
我国政府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不断推进小微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将其作为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小微企业财政支持体系、融资担保体系和辅助服务体系,使小微企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崔庆梅(2014)从财政政策的角度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建议。胡逢源(2015)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了促使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财政部财科所(2015)从财政、税收、金融等宏观层面对全面完善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提出了建议。但是,我国农业小微企业由于起点低、基础差,财政政策的覆盖面不够,在成长和发展历程中存在很多难题,特别是在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市场失灵以及政策层面缺乏针对性扶持,给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多阻碍。因此,政府有必要针对农业小微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现农业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理论依据
(一)国家财政政策的功能问题分析
由于财政政策公共利益的价值属性,要求财政政策在资源配置、经济稳定和社会再分配三个方面发挥作用。资源配置功能指政府通过制订政策和法律等资源运作规则,提供特定的物品和服务,合理引导资源的流动和配置,达到最佳的公共利益。市场必须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然而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理论假设,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并不能通过价格有效反映出来,很难通过市场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同时,市场内生缺陷也会影响市场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难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因此,为了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就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政策来改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实现最佳的配置效率。财政经济稳定职能是指根据实际经济状况实行不同的财政政策来协调和保证经济稳定的,可以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等手段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市场经济中,市场自发调节难以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会造成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这些波动会对资源的有效配置造成一定影响,财政政策的经济稳定职能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社会再分配职能是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或税收来调整收入分配。由于市场存在外在缺陷,即存在不公平的现象,这种不公平现象会对公共利益造成很大影响,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很可能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这就需要政府适时调整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的职能。
(二)基于国家财政政策功能视角的理论依据分析
财政政策的资源配置、经济稳定、社会再分配三种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资源配置方面: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自由竞争的市场常常会导致垄断的出现,垄断又会阻碍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市场难以发挥作用。我国绝大多数农业小微企业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与大企业竞争过程中常处于不平等和劣势地位;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的披露与获取制度不完善,也是农业小微企业的明显特点,因此农业小微企业在金融市场上信用评级较低,融资能力明显低于大企业。这就需要财政政策在遵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围绕农业小微企业发展需求来高效合理地配置资源,维护市场公平与效率。经济稳定方面: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难以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导致经济出现周期性的波动,影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小微企业提供了占主体地位的社会消费品,解决了大量就业问题。因此,熨平经济波动就需要财政政策发挥稳定经济的作用,对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进行支持和引导。社会收入再分配方面:由于市场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容易造成收入的两极分化。财政政策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或加大对低收入者直接财政支出来实现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三、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
(一)国家财政政策的类型和工具
1.国家财政政策的类型。国家财政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政府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措施。”常见的有两种不同的划分依据对财政政策进行区分。一种分类方法是根据对国民经济总量调节时发挥的不同作用分成扩张性、中性、紧缩性财政政策;另外一种分类是按照其对国家宏观经济所产生的作用不同,划分成自动稳定的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当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不平衡时,政府会根据不同的供求情况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当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政府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在减少财政收入的同时扩大财政支出。否则政府会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减小财政支出,从而使供求处于平衡状态。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一系列税收政策和公共支出政策来发挥财政政策内在的调节功能,对经济变动情况快速自发的做出反应,无需依靠外力。与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相反,相机抉择可根据功能不同细分为汲水性和补偿性财政政策,需要依靠外力的帮助才能调节经济发展。当经济出现波动时,采用汲水性财政,是在经济本身具有自发恢复力前提下,通过公共投资诱导经济景气复苏,吸引民间投资的缺期财政政策。当需要对现实的经济状况进行反向调节时,常采用补偿性政策来稳定经济波动。经济过热膨胀时,政府增收减支;经济萧条紧缩时,政府减收增支。在实际应用中,政府通过考虑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自然习俗因素来选择合适的财政政策。经济因素主要需要考虑的是实现财政政策的三大功能的经济手段,社会因素主要包括失业现象、收入两极分化等问题,自然习俗因素主要是指本国的特有的自然习俗情况。
2.国家财政政策工具的选择。财政政策工具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为了保证财政政策相应功能和目标的实现所采取的方式方法。财政政策主要包括预算、政府购买、财政转移支付、税收、政府发行的国债等。预算是最基本的财政政策手段。预算通过直接和间接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数量,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关系,以及市场的供给、产业结构,使预算支出倾向社会公平领域,对社会收入进行再分配,最终实现对资源配置、稳定发展和资源再分配的作用。政府购买是政府作为购买方和支付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或服务,从而增加了社会需求。当财政资金以无偿的形式进行单向支付时,称之为财政转移支付。其作用在于:一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调节社会总供求关系。在经济蓬勃发展时,为了缓解消费需求膨胀的压力,减少财政支出;在经济处于衰退期时,为了刺激消费需求,增加财政支出。二是调节收入再分配。政府将税收收入无偿转移给收入较低的入,来缩小国民收入的差距。三是以间接的方式调节经济结构。当需要增加产量时,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差额来间接降低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当需要刺激对某种产品的社会总需求时,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消费者来减少消费者的实际支出。税收是国家最主要的财政收入之一,它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国家可以通过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来调节市场主体行为和优化资源配置。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收入实现资金从私人部门流入到政府部门手中;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变动征税对象、税率来调节总供求的平衡关系,间接进行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从而对现存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国债指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以国家信用为背书所发行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政府通过设置不同的公债数量、利率、偿还期限等条款并且将其在市场上发售来获取资金,以此来改变市场上的货币供给数量;公债资金的运用,是政府将集中起来的公债收入,通过财政支出的形式进行再分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间接的改变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在实际对财政工具进行选择时,需要具体考虑当前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承受的压力等相关因素,根据预期实现的目标来选择最合适的某种财政工具或者财政工具系列组合。
(二)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式选择
财政政策作为一种调整经济发展的方式,可以通过改变财政收支结构的方式对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起支持作用。财政支出政策包括优惠贷款、财政补贴等。优惠贷款政策在国外比较常见,是政府专门为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制定的政策,表现为设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或专项贷款来为农业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财政补贴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补贴农业小微企业的贷款利息。主要对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贷款进行财政补贴:一种补贴情况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农业小微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使农业小微企业能够在较长时间内获得稳定的融资收入,保障农业小微企业的长期发展。例如为了鼓励农业小微企业进行技术革新,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来提高农业小微企业的研发水平。还有一种补贴情况是补贴农业小微企业贷款利息与市场平均贷款利息的差额部分,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由于在贷款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而导致的高出市场平均水平的贷款利息,缓解农业小微企业的贷款成本压力。除了上述列举的财政支出政策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不同的财政收入政策来改变农业小微企业的征税科目和税率,调整农业小微企业的税收结构,缓解农业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具体包括以下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调整税率,降低应纳税额,从而实现对农业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涉及到的具体税目可以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这种方式可以从根本上减轻农业小微企业的负担。第二种方式是延长缴款期限。这种方式从本质上来讲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金额并没有影响,影响的只是收款时间,等同于政府向农业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给予了农业小微企业更宽松的还款期限,缓解了农业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而对政府来说则相当于损失了一部分利息收入。第三种方式是直接对农业小微企业的某些应税项目进行税收减免,从最基本的源头上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的应纳税金,例如符合相关条件的农业小微企业具有关税和所得税的豁免权等。第四种方式是通过税收返还、出口退税等政策间接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的应纳税额,目的是为农业小微企业发展某些特定的经济活动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增强农业小微企业的竞争优势。例如为鼓励农业小微企业将利润进行再投资,对农业小微企业再投资部分缴纳的税款进行退税处理。第五种方式是通过加速折旧来延迟纳税,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增加当期折旧费用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政府提供给农业小微企业一笔短期的无息贷款,企业获得了延迟纳税的机会。除以上列出的财政对农业小微企业支持的方式外,还存在其它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方式。例如,通过清理政府收费中不合理的收费,减轻农业小微企业收费负担,从而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财政政策支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并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作用于农业小微企业,促进其发展,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第一,财政通过支持中介组织来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中介组织位于政府和农业小微企业之间,政府通过对中介组织支持来间接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第二,宏观财政政策调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与其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财政可以通过改变外部环境来间接影响农业小微企业,具体方式包括通过改变税收结构、财政支出政策等方式来影响农业小微企业发展所处的环境,引导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方向。第三,财政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和税收等工具来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交易主体,在交易时除了考虑成本质量外,有时还要考虑一些公共利益,通常并不遵从成本最低质量最好的原则来行事,而是体现了一定的倾向,政府并不一定为了自己真正的需求而购买商品,可能唯一的目的仅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改变税收结构和调整税率来影响公共产品的价格,通过降低产品的成本来提高农业小微企业的利润,扶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第四,通过财政资金支出来直接调节市场上对农业小微企业产品的供求关系,引导农业小微企业发展。例如可以通过补贴刺激消费者对某种产品的需求,间接引导其发展。
有关财政学论文范文二:财政支农支出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研究
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农业,农业的发展需要国家财政给予支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超过13亿人口中有2/3是农民,农业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农业和农村经济可否保持快速和稳定的发展,不仅对9亿农民改善生活水平至关重要,而且也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统一。与此同时,农业是低利润,高风险的弱质产业,国家财政支持是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对农业的财政支持的增加,正确认识和评估财政支农政策及影响的贡献对农业经济研究领域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1财政支农支出存在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纵观我国出台的农业政策,可以发现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农业政策的整个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的收入增加困难,副业增长放慢,农村诸多事业停滞等问题成为“三农”问题的聚焦点,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就更加突出其重要性。然而,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存有总支出不足,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且财政农业投资从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的效益方面看并不高。
1.1国家财政对农业投资规模支出总额不足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对农业投资的总体规模虽然不断扩大,但财政农业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一直在下降,在1978~2014年间,除了1978年,1979年,1980年,1991年,1992年和1998年财政农业投入占总支出比例相对较高外,剩下的年份都是不高;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大多数年份都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进一步提高增长速度有空间;财政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总是低于农业总产值占全国GDP的比例。
1.2财政农业投资在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方面收益不高
研究表明,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和农民增收、农业增长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尽管他们的增长是非平稳的,但长期来看,财政农业投入和农业增长、农民增收的稳定有一定的协同平衡关系的互动,财政农业资金投入每有1%的增长,农业生产总值就有0.12%的增长,农民收入就将有0.45%增长。总体而言,农业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但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从农业增长、农民增收方面看效益并不高。
1.3财政投入的结构不合理
支持农业生产支出和林业、水利气象部门等费用不合理。在支持农村生产支出里面,虽然有较高的占有率支出,实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增加非农业投入支持乡镇企业所造成的。在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部门的运营费用中,一方面事业性支出严重挤占了生产性支出,从而影响资本的实际效率;另一方面,工资和有关福利性花费迅速崛起,而业务基金和其他基金缓慢增长,这样的结构直接削弱财政支持农业。农业基础设施支出的份额较低,并呈下降趋势。数据显示,我国的财政对农业的基本建设投入不足,农业的物质基础保持了较低水平,这限制了财政农业投资在农业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科技三项费用严重不足。研究资料表明,1978~1984年,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总支出比重由0.70%~1.54%;以后波动在0.5~0.7%之间,幅度不大,并且徘徊在低位的范围,这就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的需要。
2财政支农支出政策建议
2.1继续扩大财政支农的规模
增强其贡献的农、林、牧、副、渔业的附加值。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涉农责任,确保支农资金的有序发展,提高农业的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一方面,要逐步提高对农业的财政支出的总体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对农业的财政支持应该是创新的方式,使用补贴,贴息,担保,项目申报,税收减免等手段,充分发挥农业金融的指导作用,杠杆效应和放大。
2.2优化改善财政支农支出的结构
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支出作用。研究表明,事业费支出对农业产出和效果并没有显著作用,对增加农民收入可能有作用,但效果远远超过生产性支出。因此,各地区应大幅削减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更高的产出和生产性支出上。如农业相关的机构可以简化,合并重复设置部门,人员分流,减少行政开支,提高管理效率,使支农资金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的情况得以改观。
2.3财政支农政策加快转型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国家的财政资金有了质的飞跃,因而财政资金支农的投入要着眼于投入直接关系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充分发挥财政对农业支持的政策性作用。
2.4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要规范支农项目立项程序。申请支农项目立项的基层政府部门应当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书面申请材料,按级上报审批;有关部门要建立对支农项目的绩效评价科学体系,通过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项目评估中心,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可行性和成本效益的真实性进行专家审定,为确定预算和项目评审提出科学的决策参考意见,以避免项目审批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支农资金的管理体制应当予以改进。应全面推行报账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农资金管理制度相结合。报销制度与国库集中支付相结合,能够做到直接由财政部门专门机构根据项目的进展支付实际的款项,凭报账依据,逐笔直接或授权支付给各地区农业项目的直接实施者或承建者。与此同时,各地区应积极加强支农的监督机制,一方面是要建立监测系统,包括财政监管、人大监督和公众的监督,使支农资金使用透明,建设“阳光财政”;另一方面,在支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单位里面,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使支农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和制约监督分开,由此加强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以确保安全有效地使用支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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