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的经营范围

发布时间:2017-06-06 15:44

商贸企业即为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业零售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商贸的经营范围,希望能帮到你。

商贸的经营范围

商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如下: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机电设备、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汽摩配件、工量刃具、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装璜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脑及配件、印刷机械、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包装材料、工艺礼品(除金银)、玩具、金属材料、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服装鞋帽、服装服饰、纺机配件、纺织原料(除棉花)、针纺织品、皮件制品、化妆品。

备注:经营项目未列入的,客户只需描述清楚经营项目由工商部门规范即可。

商贸的申请条件

1、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商贸的其他区别

商贸企业与商业企业在税法中的有关定义区别在于,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商业企业的范围一般来说包括商贸企业,但不可一概而论,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商贸企业”与“商业企业”所指还是有其特殊的内涵及外延,因此,对于这两个名词应当依据其出处作具体、恰当的理解。

商贸的注册条件

小规模商贸企业登记注册需要三万元资金。领发票需要预缴税金。一般小企业按所得税是定率,还有定期定额的标准交税金。还需要带身份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费用根据注册资本的多少来决定,如,50万的注册资本,所需费用在6000元左右。.

商贸企业和工业企业在税收上没有多大区别,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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