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6-12-27 20:20

教育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教育学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学生学习科研能力的重要方式,也是衡量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教育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本科教育学论文范文一:本科教育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调查发现,在本科教育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丰富大学生本科教育管理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本科教育管理教师工作队伍的能力与水平,才能真正走出一条全新的本科教育管理实践模式。

关键词:本科人才培养;管理;创新;实践

一、引言

对于人才的创新培养是发展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而对这一目标进行实践与施行的便是本科教育,各个类型的本科学校都应对这项基础性工作基于高度的关注。近些年来,许多大学纷纷提出自己的建设口号,以争创高水平大学为己任,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教育理念指导下,通过对教学质量的严格要求,促进学生对于学生方面的自我监督、不断追求自身的个性化发展与进步,力求在本科教育管理领域不断的进行开拓创新,发展更为人性,更为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对现有的教育教学制度进行更为全面,更加完善的改革与革新,更好的对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进行把握,为实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化、创新性以及个性化而不断努力,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要逐步将管理中心向为社会提供高素质创新人才上来。

二、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模式

而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本科管理当中有关人才创新领域的个性化培养方案与优化是人才创新发展整个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而且这也是本科学校教学管理当中的重中之重。而在近几年来,以浙江大学为首的“精英大学”不断提出要培养具有开阔视野的国际化高层次人才的目标,在对现有的本科教学架构与教学方案进行改革的同时,要不断深化学生的全面化与个性化发展,提出现有管理方案的整体优化方针与策略,为保证学生能得到更为完善的、符合时代发展的教育而努力。在对本科学生教育教学管理体系的构建当中,对于现有教学内容与课程架构体系的完善与改革是对人才培养管理创新方面进行完善过程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本科院校都在这项改革过程中采取了稳中求变的发展策略,对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及教育教学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建立起了包括通识、大类、专业及个性化等四个方面在内的课程体系。而通过课程体系的不断完善与优化,可以逐步建立起通识教育与各个学科内进行内容方面交叉,加强本科生与硕士生、博士生之间的无缝衔接,这样就可以对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与特长培养起到了显著的效果。

三、创新学生管理制度实施柔性化管理

在创新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要时刻秉承着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初衷,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强化柔性化的管理模式,而且要以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核心,对管理的模式与流程进行灵活的、符合学生发展要求的设计与优化,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方面要不断进行强化与创新。而学校在教育教学的各个不同环境上要积极营造环境与氛围,为学生提供广阔的、符合多样化发展的成人成才的渠道与空间。同时要对本科教育管理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与丰富。目前,许多大学业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对目前正在运行的本科教育管理体系进行了优化与完善。在学校层面上进行学术改革委员会的建立,与此同时,学术改革委员会下设日常教学指导机构,该机构主要对学校内部的日常教育教学及其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工作提供相应的指导性建议。教务处,作为本科院校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的院校管理职能部门,它需要对校级层面针对不同的学科所制定的教学任务的执行。而在学校的层面上,也需要相应的设立教学管理委员会,为院校日常教学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与咨询服务。而在院校下级的各个学院,同样需要设立“系”教学单位,并将其作为实际教学工作的实践与执行机构。在“系”下面进行课题组及相应机构的设置,通过课题组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

四、推动研究型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创新人才

而对于研究性教学的尝试则会为本科学生在未来研究生、博士生生活中更好的进行工作学习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契机。研究型教学的主要特点就是将研究教学实践充分的融入到教学过程当中,这种教育模式有利于对学生的潜力潜能进行有效的激发,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浓厚兴趣,增强了学生进行独立思考的能力,并强化了学生的创新意识。近些年来,许多学校通过创新学习环境的构建、并在教育管理中加强创业创新的教育,为研究性教育的改革提供了积极的引导和大力的推进。另一方面,就是进行不同层次、不同维度课堂的教育课堂建设。在一些院校当中,需要对课堂中的教学内容进行扩容,逐步提高教育教学方面的革新。同时要不断对网络学习环境的硬件基础设计进行完善,在广大本科学生中大力提倡和宣传网络教学资源,提高网络教育资源的使用频率,以增加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的可能性和深入程度。而对于学生型学习氛围的营造,则可以进行小范围内的研讨交流,通过学生之间彼此想法与观念的交流与碰撞,使这种学术氛围得以加强和扩展。还有就是对学校范围内人文氛围的建设,通过学校、院系等不同层面的风气建设,使得具有正能量的校园文化得以形成,并促使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品格与学习习惯。

五、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了保证学生在日常所接受的教育的质量,因此在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监督管理体系,对日常教学的教学效果与质量进行实时监督,并积极掌握学生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的反馈,对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弊端进行不断完善。

六、结语

为了能够对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本科教育管理必须实现不同措施的联合应用,建立对于日常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时掌握与反应。例如,如果在日常的课堂教育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无法预测的事故或紧急状况,则可以对其进行快速的反映,确定方案并进行实施。近些年来,许多学校都尝试进行中英双语的课程教学,并设置专门岗位对其的质量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实现对于双语课程的教学情况的及时了解与掌握,同时通过教学管理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与丰富,保证了双语教学质量,并不断提升学生的踊跃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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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华长慧.服务型教育体系: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模式[J].高等教育研究,2006(4):15-17.

本科教育学论文范文二: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摘要: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现象的日益复杂化不断对我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而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又是培养主体中的中坚力量。作为高等法学教育里的基础教育即法学本科教育在这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宏伟目标中又应当扮演什么角色?本文试图探寻法学本科教育自身的价值并且在教学实践中以什么方式去实现这一价值。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教育;法治精神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对法治问题的关注,法律行业的发展状况、社会责任、自我约束与外在监督日益成为人们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话题。尤其是“李庄案”、“彭宇案”、“黄松有案”等类似案件不断发生,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并已经深刻影响到普通公民的道德和价值判断和对公权力的信任度,尤其是对执法和司法等法律从业人员本身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的拷问,这些问题的背后蕴藏着社会意识、公众信仰、价值取向等更深层次的命题。当公众逐渐把视野集中到对律师行业、法官检察官行业及政府公权力进行关注的时候,作为法律教育从业者,在深层次上也不得不对在未来司法改革方向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学教育模式进行思考与反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2011年,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种定位揭示了目前高等法学教育在法治理念、培养方式、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短板。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各高校法学院和法学教师都积极探索具有自己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为实现这些培养目标,各高校法学院逐渐开始探索分类培养模式,积极寻求“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国内-海外合作培养”;各种法律诊所、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等备受各高校的法学院重视。在这轰轰烈烈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大工程中,我们是否应该冷静下来去思考,如何去真正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标?当下中国法学本科学生最需要培养的能力是什么?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价值是什么?

2法学本科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一个优秀的法律职业者不只是将法律条文熟记在心,只会纸上谈兵,还要学会将其应用到实践中去。法律条文不是生硬冷血的规则,而是为满足大多数人利益而设定的人性化约束,这就要求法律的实践者必须具有很强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对之予以灵活运用,从而保障法律的尊严,保证公平正义。首先,我国目前法学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学生知识能力的欠缺,即基础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并且受到或早或细的专业化倾向影响,某些高校还会在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上保留方向或专业,使刚入学的本科生易产生过早的自我设定。今天的法律环境如此复杂,某一法律问题可能涉及多个专业,而这种方向或专业的提前设定,无疑影响了对基础知识广度的获取。而对于基础知识的深度,做的又如何呢?关于这点,一直存在一种误解,面对日益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学生总会认为新问题需要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容易忽略对作为分析基础的原问题的思考,原问题是法律理论的最基本原则、概念,将新问题进行法律结构,归类为法律的某些基本原理和概念,进而解释分析归纳,从而为新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路径和方法,而这种寻找原问题的能力,既是基础的知识的深度问题,也是涉及学习如何学习能力的问题。其次,法学需要回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民主诉求对我们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模式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推动力。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权力和权利的行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正当性的强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学教育能否敏锐捕捉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及时融入法学教育中以对社会需求作出有力的回应,这是考验一所法学院教学质量的验金石。这也意味着法律学术与法律实务需要更紧密的联系。大学仅教授大量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是不够的,需要一定的实践课程作为辅助,帮助法学院的学生去了解法学知识如何在实践中应用。第三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极度欠缺。目前,各高校法学院对学生进行一些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然而,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之下,法学教育不能走片面法律职业化的单行道。经过如此专业化培训的法科学生们,带着他们辛苦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走上了律师、法官、检察官的岗位,能否有能力有资格承担起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伟大任务?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价值、一种精神。若法律没有了权威,人们将不再相信它。只要法律不再被良好地遵守,法治梦想更无从谈起。

3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之转型方向

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治状况,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条文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社会现象是复杂多变的。一个正义的裁判或决定诞生要依赖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而这些都离不开法律职业者自身的专业素质。这种素质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作为法律职业者对法律本身的敬畏,如果法律职业者本身对法律没有尊重与敬畏,我们又如何期待他们自身也会遵守法律,如何期待他们能良好地立法、执法和司法,又如何期待普通公民能很好地守法。

3.1从知识型向素质型转变

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以专业化和职业化为背景,以培养具有高度专业化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人文精神的法律职业群体为使命和目标。法律人才的培养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能力的培养,包括基础知识能力培养和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躯体”。基础知识包括知识的理解、适用和评价,在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中着重对基本理论的透彻分析,同时不应过分追求对某些前沿、尖锐、新奇的观点和理论的获得,而是在熟练掌握基本理论之后,让学生自己学会辨别、分析和判断,把前沿知识作为一种附加题的形式,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学习和讨论。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之所以在法学领域内尤为重要是因为法学是一门无止境的学问,教师的教学任务不是将一切现成内容都毫无保留地教给学生,而是让学生即使在没有课堂讲授的情况下,自身也能通过运用在法学教育中获得的基本知识和素养,快速理解和运用新法律。二是素质的培养。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灵魂”。这方面很容易被各高校法学院忽视,因为它属于人的内在,是无法直接感知和评判的,它不会直接体现为对某个具体知识点的掌握,也不像司法考试通过率那样能直接成为一种绩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法律人才“灵魂”的培养必须引起重视,因为没有“灵魂”的“躯体”终将是没有思想的行动者,无法担负起法治建设的重任。

3.2从法律的“技工”走向法律的“绅士”

中国的法学教育同时伴随着这样一种现象即法学基本上在各类大学里都是必开设的一个专业,大学的法学本科教育模式也逐渐走向技术化。如果说,对于一所中学,升学率是一个无形指挥棒,那对于目前大学里的法学学科来说,就业率、司法考试通过率,就是悬在高校法学学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种客观压力势必会给大学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目标造成价值上的错位。在实践中就可能培养出在专业领域可能出色,但在情感上欠缺人文关怀的人才。法学知识的获得变成了一门技术,一门甚至是非法学本科的学生都能快速掌握技巧的技术,这一点从历年非法学本科司考通过率可见一斑。而在目前以着重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法学改革中,要求学生对法律条文熟练应用,学会向法官、检察官、律师一样思考。于是,各种思维逻辑技巧、谈判技巧、法律分析技巧,成为法律实践课堂的宠儿,法律条文成为学生迅速提升自身实践操作能力的必备武器。娴熟的专业技术纵然必不可少,但真正的培养核心则是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须知只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才能真正做到服务社会,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否则社会的良知也就无从谈起。大学的社会责任不仅在于培养了多少社会精英,而更在于能够培养具有历史担当的“民族脊梁”。法治离不开优秀的立法,法律条文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执法者和司法者的道德和职业良知。在目前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公民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和守法意识缺乏西方法律文化深厚的历史根基。没有先天的文化土壤,只能依赖后天的法学教育,国民素质的养成,而对于中国,最现实的途径,是从法学本科教育抓起,因为在这里,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中国的法律从业者,法律的脊梁。法律不只是谋生的手段,它是一个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人们生活的最高目标。作为技术的法学知识是最易为法学专业学生获得与掌握的,但除此专业技能外,还应通过职业伦理的培养来抑制在专业技能的运用中所包含的技术理性中的非道德成分,以此来保障法学专业的未来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等能够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真正实现法律本身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参考文献

[1]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永.在法治发展新阶段振兴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研究视角.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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