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手抄报资料

发布时间:2016-12-08 15:55

生活中不能不懂法律。你知道多少法律知识呢?法制手抄报怎么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法律的手抄报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的名人名言

1、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哥尔德斯密斯

2、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

3、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

4、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

5、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美)庞德

6、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美)德沃金

7、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

8、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战国)管子

9、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达雷尔

10、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日莲《立正安国论》

关于法律的手抄报资料

关于法律的手抄报图一

关于法律的手抄报资料

关于法律的手抄报图二

关于法律的手抄报资料

关于法律的手抄报图三

关于法律的知识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原则:

1.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宪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的特征

第一,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

第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第三,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3.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法治原则。

二、宪法监督:

宪法明确规定,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解释权,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三、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宪法,此后于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做了全面修改。1982年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推荐其他主题的手抄报图片作为参考:

1.法律手抄报内容资料

2.有关于法律的手抄报的内容

3.有关于法律的手抄报内容

4.有关法律手抄报内容资料

5.有关法律的手抄报的资料分享

6.法律手抄报内容大全

7.有关法律的手抄报内容

8.法律手抄报内容

9.有关法律手抄报内容

10.有关法律的手抄报图片

关于法律的手抄报资料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