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小故事 刘耀梅的故事

发布时间:2017-03-17 08:47

导读:刘耀梅,抗日战争时期的革命烈士刘耀梅(1921年10月18日-1943年11月21日),河北省阜平县罗峪村人,抗战爆发后,积极追随村妇救会主任做革命工作;1938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最后因不幸落入敌手,入狱3天,荒井逼她说出我军机密,用尽酷刑,刘耀梅坚贞不屈,破口大骂;日军恼羞成怒,用残暴手段将其杀害,其状惨不忍睹。

刘耀梅烈士是阜平县罗峪村人,自16岁起即奋起抗日,积极追随村妇救会主任做革命工作,被村民尊称为“小主任”。1938年秋入党,任村妇救会主任和平阳区委委员后,她更加积极热忱于革命工作。1943年秋,日军荒井部“扫荡”平阳一带,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平阳惨案”。期间,她组织群众坚壁清野,安全转移,后不幸落入敌手。入狱3天,荒井逼她说出我军机密,用尽酷刑。面对日军暴行,刘耀梅坚贞不屈,破口大骂日军累累罪行。日军恼羞成怒,用残暴手段将其杀害,其状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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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双目微闭,头和脖子只连着一层皮;腹腔被剖,胸前两个大血坑露着肋骨;胳膊、大腿都被割得露出了骨头……人们含泪把她侧翻过来,由八路军晋察冀画报摄影记者叶曼之拍摄了后来广为人知的照片《刘耀梅之死》。

1943年11月19日,刘耀梅在罗峪村上边的连家沟被抓后押到上平阳子据点“红部”,由荒井亲自讯问,并施以酷刑。刘耀梅要么一言不发,要么大骂日军是“两条腿的畜牲”,拒不说出八路军藏武器和粮食的地点。

11月21日,刘耀梅被捕后的第三天上午,日军把她押到上平阳临时刑场,绑在一棵树上。日军和汉奸一拥而上将刘耀梅的衣服挑破撕掉,荒井亲手将刘耀梅大腿上的肉割下一块,用刀子插着,当场在旁边的火堆上烤熟,放在嘴里吃。刘耀梅忍着剧疼大声斥骂。几个日军又执刀围上来,用刺刀割她胳膊上的肉……耀梅姑娘嘴唇咬烂了,忍受着一次次的蹂躏,一次又一次地昏迷。残暴的日军又割掉了她的双乳,扯掉她的头发,直至砍断了她的头颅……

1943年12月初,在晋察冀边区军民反“扫荡”的英勇抗击下,盘踞阜平县平阳镇32天的日军荒井部队被迫撤退。抗日军民从一口水井里捞出了惨遭日军杀害的该镇罗峪村妇救会主任、年仅22岁的刘耀梅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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