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产品代理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13 10:44

产品代理就是通过代理的形式,推广和买卖产品,是产品的一种交易和流通方式,对于电器产品代理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器产品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电器产品代理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精诚合作,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广州杰爱威电器集团产品代理□经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经销的品牌

□JAV 品牌电视机

□JAV 品牌冰箱产品

第二条 品牌及区域

经甲方考察,评估现确认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为□JAV品牌电视产品□JAV品牌冰箱产品 地区的代理经销商。

第三条 协议的有效期和任务

本协议至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签订后一周内不能将首批货款打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四条 市场推广 市场保护

广州杰爱威电器集团全力支持代理经销展开各种营销活动,并不定期提供统一的条幅、礼品等帮助策划各项促销

活动,辅助进行分销网点建设,公司免费提供产品手册,宣传单页。

广州杰爱威电器集团旗下各品牌实行区域独家代理经营制,公司发货实行电脑条码备案制度,各品牌代理商决不允许相互攻击集团旗下其他品牌和销售网络或低价倾销,原则上同市场客户谁先开发归谁管理。决不允许跨区域销售,如发现跨区域销售或同区域集团旗下各品牌代理商恶意冲击,以成熟销售网络由乙方举证事实属实成立的,甲方有权从违约方以每台500元的罚金处罚,交给予受害方补偿,如三次以上违反规划者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如发现市场有造假行为,甲乙双方必须积极合作共同打假,如乙方有造假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责任法律责任。

第五条 产品质量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同品质产品(具体标准参照国家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出现批次问题,甲方实行召回并承担该批货物的往返运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广州杰爱威电器集团实行双服务体系,全年无休假服务,及自建服务网络和四川长虹快益点服务网络,在全国设有统一的客服中心,已经开通400-7168-168,800-830-1402

免费服务电话,配备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专员,原则是公司产品销售到哪里,服务网点就建到哪里,在空白的山区如果是公司售后网络覆盖不了的,代理商必须配合建立维修网点。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公司产品和经营品牌在各个流通领域产生的行政纠纷及证件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公司负责。

2、乙方所做的品牌宣传须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3、本公司液晶产品保价时间为:15天。

4、甲方公司产品质量必须按国家标准,保证消费者应用安全,否则引起一切后果将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间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地法院裁决。

甲方:广州杰爱威电器集团 乙方:

达州办事处

代表: 代表:

电话: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器产品代理合同范文二

甲方: 嵊州市兆尔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正、合理、 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品牌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月____日止.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兆尔”品牌在________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_________市(区)____________县(乡镇)的品牌代理商。

三、区域销售任务

品牌代理期内乙方应按计划按月份完成年以下所制定的区域销售任务。

四、供货价格

具体详见《兆尔电器2015年代理商价格表》 。如涉及调整,甲方需及时告知乙方并做出解释。 五、经营原则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经销其它会与兆尔品牌相冲突或形成竞争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品牌代理权;

2.乙方不得将兆尔产品销往本合同规定的以外区域,不得从甲方以外的渠道购进甲方代理的产品,甲方一经发现每次扣罚5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甲方形象展示终端摆放其它品牌同类产品(以照片为证),否则每次扣罚200元,连续三次违反的,扣除所有返利奖项;

4.乙方连续3个月未达到合同任务目标的80%,即视为乙方不能履行品牌代理商职责和义务。甲方有权缩小乙方经营的品类及区域,乙方不配合的,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区域的品牌代理权将自动失效。

5.如乙方提出不再继续经营,并放弃本区域品牌代理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合理理由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按要求收回其区域品牌代理权。对乙方未开箱的兆尔库存产品按历史最低进价的70%回收,在乙方退回展柜并拆除有关兆尔标识后将退货款项付给乙方。

6.乙方在品牌代理过程中,应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品牌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需求、价格信息、同类产品新动向、市场评估及用户反馈信息等,以便双方协作,制定新的销售策略。

7.为稳定市场价格,控制市场倾向,确保乙方利益,甲方应执行统一供货价;乙方在经营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零售价。若市场原因,甲方有权调整全部产品或部分产品的供货价格。新产品上市价格由甲方销售部门另行书通知。按甲方所规定的统一供价执行。

8.各地的燃气公司、房地产配套、团购及其它工程项目,若因乙方在甲方协助下与之商洽未能合作,甲方有权直接介入。 六、结算方式

1.现金支付,款项结清后发货;

2.按甲方指定的银行和账号转账汇款,款项确认后发货; 详见合同附件《兆尔电器指定银行帐户》。 七、要货计划和调换原则

1.乙方要货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邮件、传真方式告知甲方,以作为计算发货时间的依据;

2.乙方调换的商品应符合以下A、B条件,否则甲方不予调换(批量产品质量问题除外)

A.未开箱的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原包装产品。 B.当期前两个月内所提的型号、数量产品。

3.乙方需调换的商品按当前实际进价执行,以再提货冲抵方式办理,甲方不予支付款项。 八、发货及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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