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云南民族文化论文

发布时间:2017-03-01 16:28

云南民族文化快速走向世界,既是云南文化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云南民族文化论文,供大家参考。

云南民族文化论文范文一:浅谈云南少数民族建筑的文化特征

论文关键词:云南民族建筑 文化特征 历史文化遗产

论文摘要:云南少数民族建筑具有多元性、丰富性、原生性及景观独特性等文化特征,既反映了各民族人民与自然的和谐,也反映了各民族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形态和家庭结构,还反映了各民族的文化类型、文化差异、审美心理、宗教信仰以及对外来文化的兼收并蓄。云南民族建筑是各民族人民智慧和创造力的象征,是一份厚重而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云南民族众多,地理和气候条件多样,使云南民族民居建筑显得多彩多姿。各式各样、五光十色的民族民居,外有奇丽的风貌,内有智慧的技艺,引人注目,形成了云南突出的民族民居文化。

云南各地都有不同的民居建筑。宁菠纳西族、怒江傈僳族的木楞房,元江哈尼族的土掌房,西双版纳傣、景颇族的竹楼,大理等地彝、白族的重檐瓦房以及白族由重檐瓦房发展而形成的“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及彝族发展形成的“一颗印”等,在结构、布局、装饰、工艺等方面都形成了自己典型化和规范化的风格,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和地方特点。

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竹楼、土掌房、木楞房随汉文化的不断传入而不断改变。一方面,很多民族在吸取汉族建筑风格和技术后,结合本地、本民族的自然条件和生活习俗,逐步创建、发展了有自己特色的民居建筑。另一方面,受自然条件、生活习俗、经济文化、历史传统的制约和影响,各民族的民居仍以木楞房、土掌房、竹楼作为基本的住房,历经几千年不变,只是在工艺和技术上逐步改进。重檐式瓦房是多元文化结合的典型民居,彝、白族人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建了“四合五天井”、“三坊一照壁”、“六合同春”等壮丽、舒适、体现工艺类的住房,并历经千年以上,成为具有悠久民族传统的住宅。

一、云南少数民族建筑的多元性

云南少数民族建筑的多元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文化构成、地理经济和信仰及意识形态。

与中原地区自先秦以来就形成比较明确、清晰的文化传统相比,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构成有明显的特点。在同一时期,有多种不同的文化共同存在,如傣文化从来都是一种独立的文化类型,百淮系文化也自成一家。

从地理经济上看,氏羌文化起源青藏高原的氏羌族群,是一种高原游牧游耕文化,“编发左社,随畜迁徙”是其特点;百越文化源于我国南方地区的百越族群,稻作、干栏建筑、纹身为其本质;百淮文化被视为云南的本土文化,或许可称作“以采猎为务”的狩猎文化,剿牛、猎头、喜山居…显然,这种划分是极为粗略的。实际上,每一种都并非纯粹的文化类型,而是杂交各种不同的文化因子于其中,相互影响、相互交融的现象比比皆是。

从族源出发,云南文化可分为氏羌文化、百淮文化和百越文化几种类型。从精神意识看,又有儒家文化、道教文化、佛教文化、巫鬼文化和伊斯兰文化之分。

这些多元的文化因素在民族建筑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建筑中被划分得很明确。云南少数民族在建筑中众多的忌讳也充分说明了多元性,例如白族、彝族的门楼和壁照是相当重要及神圣的地方;“土掌房”的炕是标志社会地位的地方,等等。

二、云南少数民族建筑的丰富性

(一)建筑分布的丰富性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有着25个少数民族。在民族分布上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在聚居的地方,可以看到各少数民族自己独特的建筑样式,例如大理白、彝族、宁菠纳西族、怒江傈僳族、元江哈尼族、西双版纳傣、景颇族等,在这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筑样式都是统一的,沿袭自己民族几千年来的风格;在杂居的地方,可以看到各少数民族相互交流,相互吸取,由此而衍生出的很多新的建筑样式。

少数民族在云南分布很广,彝族主要分布在滇东北、苗族主要分布在滇东和滇东南地区;傈僳、怒、独龙、哈尼、傣、拉枯、侃、景颇、布朗、纳西、藏、阿昌和德昂等族主要分布在滇西、滇南、滇西北的广大地区。另外,各民族居住的立体分布也较明显。白、壮、回、纳西等族多居于平坝;傣、阿昌居于低热河谷;彝、哈尼、拉枯、仇、景颇、布朗、瑶、德昂多居于半山区或边远山区;苗族多居于高寒山区;藏和普米居于滇西北高原;傈傈、怒和独龙族则分布在怒江、独龙江两侧的山区。彝族主要分布在滇东北、苗族主要分布在滇东和滇东南地区;傈僳、怒、独龙、哈尼、傣、拉枯、低、景颇、布朗、纳西瞥藏、阿昌和德昂等族主要分布在滇西、滇南、滇西北的广大地区。

(二)建筑样式的丰富性

从建筑的样式来说,云南少数民族的建筑可谓丰富多彩:有平顶的,例如哈尼族的“土掌房”;有吊脚的,例如傣族、景颇族的“竹楼”;有分层的,例如宁菠纳西族和怒江傈僳族的“木楞房”;还有白族、彝族由重檐瓦房发展形成的“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以及彝族的“一颗印”等等。

这些建筑样式按照今天的建筑标准来看也是相当科学的,它们之中的大部分建筑都具备通风、透气、透光、保暖等功能,有的还具有冬暖夏凉,防潮、抗震等功能。

三、云南少数民族建筑的原生性

(一)建筑材料的原生性

炎热多雨潮湿的云南南方地区竹木繁茂,各民族以充足的竹木材料建造竹楼,凉爽、防湿,是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良好住房。高寒山区森林茂密,气候寒冷,各民族就地取材,建造了保暖性良好的木楞房。滇南山地建筑土掌房,所需泥土木材多,这种房冬暖夏凉,通风透光好,屋顶做晒台晒粮食,便于生产生活。重檐式瓦房和“一颗印”式房屋保暖和防风性能好,适宜温带地区人们居住并可防风和抗震,适合云南大理、丽江等地的自然条件。滇池、洱海地区是云南经济文化中心,彝、白、回、纳西、汉等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经济文化水平较高,各民族建筑“三颗印”式、三合院、四合院、三坊一照壁等,造价和技术要求高。而云南东南、南方的木柱房、土掌房、竹楼等造价低,技术不高,适合这些地区各族人民的经济文化状况。

(二)建筑样式的原生性

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境,自古以来同中原地区的交流就不多,除了云南的政治文化中心大理、昆明以外,基本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从而充分保留了自己民族的建筑特色。即使是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看到云南少数民族独特的建筑样式完整地保留了下来,这得益于云南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气候。

四、云南少数民族建筑的景观独特性

除了满足建筑最基本的居住功能以外,云南少数民族建筑还突显了自己的另外一个特色—景观独特性。

白族的民居建筑均为独立封闭式的住宅,有点像北京的四合院。一座端庄的民居院落主要由院墙、大门、照壁、正房、左右耳房组成。一般的建筑形式是:“两房一耳”、“三房一照壁”,少数富户住的“四合五天井”,即四方高房,四方耳房,一眼大开井,四眼小天井。此外,还有两院相连的“六合同春”,楼上楼下由走廊全部贯通的“走马转阁楼”等等,真是五花八门,犹似迷宫。不过这种古老而又造价昂贵华丽的住宅已不被当地白族人采用了。

现在多是一家一户自成院落的二层楼房。但雕刻、彩绘仍不减当年,而且有所发展。白族民居往往注重门楼、照壁建筑和门窗雕刻以及正墙的彩绘装饰。门楼是整个建筑的精华部分。门楼建筑艺术水平的高低,可以确定其主人的经济地位,也是一种光宗耀祖的标志。它通常使用泥雕、木雕、大理石屏、石刻、彩绘、凸花砖和青砖等材料组成一座串角飞檐、花仿轻巧、斗拱重叠、玲珑剔透、雄厚稳重的综合性艺术建筑。

照壁是白族居民建筑不可缺少的部分,院内有照壁,大门外有照壁,村前也有照壁,可见照壁的作用和重要性。照壁均用泥瓦砖石砌成。

彝族的“一颗印”,最常见的形式是毗连式三间四耳,即子房三间,耳房东西各两间。子房常为楼房(由于山区,地方小,潮湿),为节省用地,改善房间的空气,促成阴凉,采用了小天井。一颗印住宅高墙型小窗是为了挡风沙和防火,由于住宅地盘方整、外观方整,故称“一颗印”。

宁菠纳西族和怒江傈僳族的“木楞房”典型的平面有单间式、双间式、三间式三种,每一种又有带外廊及不带外廊的区别。

除此之外,具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建筑还有哈尼族的“土掌房”,傣族的“竹楼”等,这些建筑样式和周围的环境融合起来,形成非常好的景观效果,由于建筑材料的原生性,使得少数民族的建筑和环境看起来很和谐。

综上所述,云南独特的少数民族建筑是独一无二的瑰宝,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是云南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应该特别注重对少数民族建筑的保护和修复。值得高兴的是,云南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只有将古建筑及少数民族建筑保存、保护得更好,才能对旅游业起到更好的帮助,具有代表性的工程有大理、丽江古城的改造。但是,随着旅游的发展,原本的生活状态、生态系统必然会改变,如何做到两全其美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

云南民族文化论文范文二:云南民俗文化市场化研究论述

[论文关键词]云南;民俗文化;研究状况;综述

[论文摘要]云南是民族文化大省,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俗文化开发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其中从经济学、人类学等方面,对云南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研究状况作了总结,可资参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便捷和人们生活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对民俗文化发生浓厚的兴趣,客观上在促进民俗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其推向了市场化的境地。与此同时,对以丰富的民俗资源著称的云南进行有关市场化的研究也有了很大的进展,内容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等多方面,现将其研究成果综述如下。

一、国内的研究状况综述

(一)文献典籍中的记载

民俗文化市场化是经济进步和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故国内早期专门研究民俗文化市场化的著作几乎没有,但关注商品市场与民俗文化之间关系的观念中国早已有之。从历史典籍记载进程来看,《庄子·逍遥游》记载:“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用“章甫”(帽子)这个商品因民俗文化的不同而在市场上无法流通的事例,记载民俗与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司马迁在《史记》中专辟“货殖列传”专栏,以区域性民俗特点作为该传的基本框架。

把各地物产概括为山东、山西、江南和江北四区,然后结合各地的民俗来阐述当时的商业活动规律,认为古代风土人情对区域贸易的影响很大。潘雄先生对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如果经济民俗学或民俗经济学能正式成为一门应用科学的话,那么这一学科的先驱者应该是中国的司马迁。此后的《风俗通义》、《荆楚岁时记》等文献也对一些民俗文化事象展开论述,但未见将民俗文化与市场相结合进行叙述的内容。

(二)经济学角度的研究

目前,关于民俗文化市场化有系统研究的成果甚少,从可以查阅到的资料来看,专著类的成果有:何学威所著的《经济民俗学》,围绕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等方面展开,阐释经济生活中的民俗文化因素,首次提出了民俗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从经济开发角度系统地研究民俗文化,将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挂钩。

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实质为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相辅相成,作者提出以经济腾飞带动民族民俗文化发展,以传统民俗文化的发扬光大促进经济繁荣的观点。该著对民俗文化在经济的冲击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没有做深人地探讨与分析。

论文类的成果,最典型而且最具代表性的是潘雄的《民俗研究在商业贸易中的重要性)(载于张紫晨选编《民俗调查与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一文。该文作者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追述了中国民俗与贸易之间关系研究的最早典籍记载,见于《庄子》与《史记》,同时与马林诺斯基的“库拉”制度研究作对比分析,以实例论证的方式,阐释了民俗在商业贸易中的巨大作用:作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商人来说,只有翔实具体地了解民俗事象,才能在商品交易中获利与成功。该文只是着重论述民俗在商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对市场化给民俗事象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

(三)人类学角度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旅游经济正式纳人国民经济计划,作为旅游资源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民俗文化资源随着旅游文化的发展,渐渐走向产业化道路。目前,真正对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的研究,也着重从民俗旅游和产业化角度进行研究与分析。

从民俗旅游角度对文化资源开发进行研究、分析的成果较多。王德刚的《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实践的民俗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探讨》(载于《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一文,通过对民俗旅游发展经验研究,总结出了民俗旅游开发的六种模式:品牌经营模式、社区一历史(传统)街区模式、乡村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主题公园模式、节庆活动模式。同喜琴的《论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与防治)(载于《贵州民族研究》,X006,_年第1期),阐述了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伪民俗大量涌现,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

和谐性等方面。李彬,包磊的《旅游商品化对民俗旅游本真性影响研究》(载于《商场现代化》2008年3月(下旬刊))文,着力探讨民俗旅游本真性和商品化的内涵,并力图寻求二者之间的内在张力,提出解决的建议,以获得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徐赣丽的《民俗旅游的表演化倾向及其影响》(载于《民俗研究》2006第3期),李正欢,黄远水的《解读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载于《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年第11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载于《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一系列文章,对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了探讨与研究。

从产业开发角度进行研究的,主要有何学威的《民俗文化产业与振兴民族经济》,(载于《中南工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6卷第2期),把民俗文化当作一种隐藏在人民生活与思想中的象征符号,研究民俗文化产业在振兴民族经济中的作用及可行性。姜继为,吕桂兰的《试论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的相互融合》(载于《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主要论述了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民俗文化的生命力与市场经济的生长点的问题。此外,张来芳的《民俗文化产业化的构想》(《江西社会科学》,200()年第5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论文都相应分析了民俗文化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可实践性。

(二)国外的研究状况综述

国外旅游产业发展较早,对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研究的论著也较多,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林伍德(Greenwood. 1977)就对旅游文化的商品化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他认为,文化旅游的开展必然带来文化的商品化,但若是把文化完完全全按照商品来进行包装,就会带来极大的消极意义,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文化的内涵”,同时也剥夺了构成文化的方方面面。商品化使文化失去真实性,使民俗生活置于舞台化和戏剧化之中,故格林伍德反对民俗文化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将民俗事项商品化,提倡对文化的市场持一种理性的态度。但是,也有学者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待民俗文化的商品化。

以色列著名的旅游人类学家埃里克·科恩(Erik Cohen)就认为,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使其真实性丧失的说法是不贴切和荒谬的。一种新的商品化了的民族文化,可以随时被接受为是真实的,哪怕仅仅只是市场化了的真实,同时这种商品还会得益于悠久的民族文化所赋予的深厚内涵,成为更具吸引力和市场的商品。由于有了商品经济效益带来的资金支撑,又反过来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更加完善和进步,进而促进民俗文化的推广和发展。

此外,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现代旅游规模的日益扩大,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程度也不断加深,由此而带来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及民俗文化所造成的影响,尤其是负面的影响越发引起学者的关注。这些负面影响大多发生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涉及到社会文化和环境影响问题,成为20世纪70年代学术界最感兴趣的领域。随着民俗旅游商品化倾向的日益严重,国外很多学者开始在“真实性”和“舞台性”两方面展开了研究,试图寻找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出路。

在这方面,影响最为深远的理论就是马康纳(MaCannel)的“舞台真实”理论,较系统的探讨了关于旅游景观系统的六种舞台类型。国内对民俗文化市场化的境遇研究,较少有比较系统论述的著作,大多只是在民俗旅游的研究中有所涉及。虽然有一定数量的文章谈及民俗文化的市场化,但是对于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实例探讨的文章并不多,在笔者涉猎的文献中尚未发现从市场化境遇角度出发来研究云南民俗文化发展的专题性论著。

(三)余论

民俗文化要获得长久发展,必然要走市场化之路,而民俗文化在市场化的冲击下,自身又可能会发生异变和失真,如何在获得市场化发展的同时保护好民俗文化的原真性,是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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