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国民储蓄实证

发布时间:2017-03-14 19:06

一、引论

高储蓄(储蓄占国民总收入即GNI的比重,可以用GNP表示GNI,文中所说的储蓄均是指储蓄占GNP比重)是中国宏观经济的一个典型特征。近年来,中国国民储蓄有增加的趋势,从结构上看,国民储蓄包括居民储蓄、企业储蓄、政府储蓄。深入分析三者在国民储蓄中比例及动态关系,有利于深化对中国高储蓄现象的认识,并且为国民储蓄的调节提供依据。关于这个问题,有一些代表性研究,李扬、殷剑峰(2007)通过资金流量表研究得出主要结论:居民部门的储蓄率仍然显着高于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但呈现长期下降趋势;企业部门的储蓄率总体是上升的;政府部门的储蓄率经过20世纪的低位徘徊之后,21世纪开始迅速增长。Louis Kuijs(2005)也运用资金流量表得出主要结论:中国的高储蓄率更多靠企业和政府来推动。何新华、曹永福(2005)也有类似的分析,得出结论:消费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下降。这些研究,主要存在如下不足:(1)从研究数据来源看,更多依据“资金流量表”,但资金流量表中的数据存在显着不足(下面将具体分析),从数据来源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早的资金流量表数据是1992年,因此很难根据资金流量表的数据研究改革开放以来的整体储蓄情况。(2)当前的研究没有将两个问题明显区分开:一是高储蓄的主要原因,二是国民储蓄率呈现上升趋势的原因。上面列举的研究中对上述问题看法不完全一致,例如到底是居民储蓄高还是企业储蓄高。(3)事实上统计数据中反映的高储蓄是直接从GDP(GNP)核算数据中得到的,从数据的一致性看最好从核算数据来推算国民储蓄的结构。笔者认为,资金流量不适合用于测算中国的国民储蓄,本文运用支出法对GDP核算数据进行研究代写论文。

二、国民储蓄(居民储蓄、企业储蓄、政府储蓄)与宏观收入分配的测算及内涵

(一)为了说明问题,笔者首先对按照GDP核算数据与按照资金流量表得出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以1997—2007年数据为例),为了表达方便,笔者将之称为“方法一”与“方法二”:

(1)方法一的数据是根据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进行系统修正以后的数据,因此数据口径比较一致,而“方法二”(即资金流量表)的数据是根据不同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得到,在2004年之前与之后的数据不具有可比性。从表1中的数据笔者发现,“方法二”中政府消费数据在2004年之前远远小于“方法一”中的数据,由于政府消费数据变小,因此“方法二”可能高估了政府储蓄,两者的差距在2004年后突然消失,同时2004年之后的企业储蓄大幅度上升,进一步说明笔者的观点,反过来证明了资金流量表仅仅在2004年之后的数据才能满足研究问题的要求,(2)从研究问题看,通常我们所说的高储蓄现象主要来源于从GDP核算数据中消费比重低、投资比重高,为了使研究中数据具有一致性,应该使用GDP核算中的政府消费数据。(3)2004年之前固定资产折旧占GDP比重数据小于根据资金流量表得到的企业储蓄占GNP比例,这说明2004年之前资金流量表中关于企业储蓄的统计存在不足,因为企业储蓄应该大于折旧,笔者注意到2004年企业储蓄占GNP比例大幅度上升,说明关于资金流量表中企业储蓄的统计更接近实际。综上所述,依据资金流量表来测算储蓄是不合适的。下面笔者根据GDP核算数据与财政支出数据来对政府储蓄、居民储蓄、企业储蓄进行重新测算。

首先笔者对计算居民储蓄、政府储蓄、企业储蓄(均是占GNP比重)的方法做一说明:选择GNP的原因在于GNP是一个收入概念,包括了国外净要素所得。国民收入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这里测算的是居民、政府、企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最终情况,即各部门最终的可支配收入。(1)居民储蓄:根据国民经济核算表的居民消费数据以及住户调查得到的居民消费倾向,测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得到居民总的可支配总收入,从而得到居民在国民收入中最终分配的份额,相应就计算出居民储蓄占GNP的比重。(2)政府储蓄:政府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支出=政府收入;政府收入-政府消费=政府储蓄。(3)企业储蓄:GNP-居民收入-政府收入=企业收入=企业储蓄,企业储蓄包括国有企业储蓄。具体结果见表2。

根据表3的数据可知,中国的高国民储蓄首要原因是企业储蓄,1986年企业储蓄就上升到第一位,其次是居民储蓄,最后才是政府储蓄。企业储蓄比重高,似乎与我们的经验不符,但人们通常看待企业储蓄,很可能忽略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部分,如将折旧扣除,应该是“净储蓄”,但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的“高储蓄”是“总储蓄”意义上的现象。数据还表明,固定资产折旧占GNP比重(与折旧占GDP比重数据相近)相对较高,一般发达国家折旧占GNP比重在10%左右①,而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数据明显高于10%(尽管有周期性因素影响)(见表4),这说明在中国较高固定资产投资中有相当比例用于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这实质上是中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反映:即投资大,但创造的增加值小,固定资产投资折旧在产出中的比重相对较大。

上述测算的居民储蓄、企业储蓄、政府储蓄从现实来看,政府储蓄的内涵十分清楚,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笔者计算出的政府储蓄高于通常的测算,因为笔者将政府性基金也加入到预算外资金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要求,从1996年起,将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包括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等13项。

居民储蓄和企业储蓄之间的边界则不完全清晰。在西方国家一般将居民储蓄和企业储蓄总和叫做私人储蓄②,在一个纯理论框架中,假定企业被家庭所拥有,假定消费者按照生命周期理论所描述的消费行为安排一生的消费,显然消费行为取决于一生的收入与财富总量,企业的红利到底分配多少给家庭对消费者消费选择并没有影响,其隐含的意义是企业储蓄与家庭储蓄具有完全的可替代性,企业储蓄增加会被家庭储蓄的减少完全抵消,私人储蓄保持稳定,这被一些国家的数据所证实,例如,二战后美国的私人储蓄保持了稳定。从中国实际看,企业储蓄的情况较为复杂。首先,中国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尽管从数量上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占优势,但国有企业多分布在一些自然垄断产业,利润量在企业储蓄中占据较高比重,显然,居民在进行消费决策时一般不会将国有企业视为自己的财产,因此,中国居民储蓄与企业储蓄的可替代性大大减弱。中国国有企业储蓄可以从国有工业企业利润情况得到一些信息(见表4),显然从1996年以来国有企业储蓄呈现上升趋势,说明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显着成效,国有企业储蓄已经成为企业储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国有企业储蓄还是远远小于私有企业储蓄。

从中国现行统计数据中无法直接找到居民储蓄与企业储蓄,因为直到当前,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既没有所有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数据,也没有完善的居民收入总量数据。相比之下,笔者可以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收入调查数据和消费数据来推算消费倾向,又通过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居民消费数据反过来推算居民储蓄、企业储蓄,但这里推算出的储蓄存在如下问题:少数极高收入家庭(拥有私有企业产权的家庭为主)在住户调查时会怎样回答家庭收入?一般来说,高收入者存在隐瞒自己收入的动机,因此可以设想该群体在回答自己的收入情况时并没有反映真实情况。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住户调查数据看,以2007年数据为例,最高10%家庭的收入平均每人每年可支配收入为36 784.51元,显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这为笔者说明刚才测算出的居民储蓄的准确意义带来了难度。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从现实情况看,还是能够基本反映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情况,笔者认为这个数据是真实的。如果将居民区分为普通居民以及拥有私有企业产权的少数高收入者,根据居民的消费推算出的收入只能反映出普通居民的收入和储蓄情况,但这里的问题在于必须将少数高收入者的消费去除,而从定量的角度看这些少数高收入者的消费到底占居民消费多大比例没有统计数据,因此从定性角度看,上述测算的居民储蓄还包括了部分少数高收入群体的储蓄,即少数高收入者的储蓄分布在居民储蓄和企业储蓄两部分数据之中。

笔者给出一个简单的理论模型来说明:

根据线性分析结果趋势,笔者对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无趋势和截距项)。根据该分析结果:残差序列滞后一期的t检验值-3.50< -1.95,说明残差是一个平稳序列。

根据该分析结果,笔者得出结论:中国国民储蓄率呈现出确定性上升趋势,平均每年上升0.5个百分点,即从1982—2006年国民储蓄率共上升12.5个百分点。

(二)居民储蓄率(HSR)的分析

HSR单位根检验表明,无论选择哪种类型检验形式,均说明居民储蓄率是一个非平稳序列。如果选择带漂移的单位根检验形式,截距的t检验并不显着,因此HSR是一个随机游走过程,这说明HSR不存在时间趋势。显然,影响居民储蓄率的因素有居民所得份额和居民平均消费(储蓄)倾向,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笔者给出如下分析:

HSR=HIR×APS

HSR表示居民储蓄在GNP中的比重;HIR表示居民收入占GNP比重;APS表示平均储蓄倾向。根据该式可以作如下计算:

HSR=HIR×APS+HIR1(APS2-APS1)+APS1(HIR2-RHIR1)

= HIR×APS+HIR1APS+APS1HIR

笔者可以忽略HIR×APS,

HSR≈HIR1 APS+APS1HIR

根据表2的数据,中国城镇居民储蓄倾向变化发生在1990年之后,而农村居民储蓄倾向发生在1997年之后。这样1990年之前,中国居民储蓄率变化为APS1HIR,因为APS1<0.2,而居民所得份额变化在5个百分点左右,因此这段时期居民储蓄率变化小于1个百分点。而1990年之后显然HIR1APS>0,而SPS1HIR<0,两种因素相互抵消,因此居民储蓄率总体上保持了稳定。

(三)国民储蓄率确定性趋势上升原因分析

这样关于NSR的趋势变化只能从另外两个因素来找。显然,政府储蓄率GSR表现出显着的特征是以1994年为分界点,政府储蓄表现为先稳定下降、后稳定上升特征,且与经济周期因素具有不相关的特点。从企业储蓄看,1994年之前表现出显着的上升趋势,而1994年之后则表现出随着经济周期而大幅度波动的特征,例如,1993年、1994年经济处于过热时期,企业储蓄率非常高,到2002年以后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以后,企业储蓄也快速增长。因此需要考虑经济周期因素对企业储蓄的影响,根据刘树成教授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1977—1981年,1982—1986年,1987—1990年,1991—2001年,2002年至今的五轮周期。③

将经济周期因素剔除,笔者可以认为1994年以后企业储蓄率保持了稳定。根据上述经济周期的分析,显然,1994年与2006年具有可比性,因为这两年从周期角度看经济处于“繁荣”期,1996年与2002年具有可比性,因为这两年经济处于“平稳”期。从表3数据看,1994年与2006年、1996年与2002年的储蓄率十分接近。根据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从政府收入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实行“放权让利”,政府财政收入不断下降,1994年分税制改革大大增加了政府收入,带来了政府的高收入。企业收入的变动在20世纪80年代(1984年以后)则呈现出大幅度上升,这与改革初期“放权让利”增强企业经营自主权密切相关。在20世纪90年代则表现出总体相对稳定特点,这更多与经济周期相关,这说明1994年以后随着“放权让利”的结束,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企业储蓄越来越遵循一般市场经济规律。通过这些分析可得出结论:(1)居民储蓄不是中国国民储蓄率上升趋势变化的原因;(2)1982—1994年,国民储蓄率变化的关键原因是政府储蓄率在“放权让利”改革中不断下降,企业储蓄率大幅度上升,将两者放在一起考虑,1996年与1982年(这两年从周期看处于“平稳”期)的数据共相差6.3个百分点,可以说明这段时间的国民储蓄率的变化趋势。1994年后国民储蓄率上升的原因不完全与前一时期相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储蓄率增长较快,而企业储蓄率总体保持了稳定;从数据看,1994—2007年政府储蓄率共上升了9.7个百分点,可以完全说明国民储蓄率的变化趋势。

(四)从宏观经济运行实际看国民储蓄率的变化

从统计数据我们得出上述结论,但上述的结论存在一个明显的不足:从表2的数据发现1982—2006国民储蓄率上升了17.6个百分点(可以认为2007年、2008年宏观经济有一定程度过热,另外,根据刘树成教授对经济周期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1982年宏观经济处于均衡运行状态),尤其是2002年以来的新一轮经济周期中国民储蓄率就上升了10个百分点。这与上面得出的“国民储蓄率平均每年上升0.5个百分点,即从1982—2006年国民储蓄率共上升12.5个百分点”存在一定矛盾。上面笔者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得出了国民储蓄率上升了12个百分点,实质上隐含了假定2003年宏观经济运行处于正常状态,而2006年则是经济过热,单从统计数据上看,2002年以来的国民储蓄率的大幅度增加会被认为是一个周期性现象。但进一步分析,笔者发现2002年以来的经济增长是高增长和低通胀,宏观经济总体上并没有过热。这样,2002年以来国民储蓄率大幅度上升除经济周期因素以外,还有趋势上升因素。这就涉及到如果笔者从宏观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国民储蓄率的变化会与单纯从统计学分析的结论存在差异。统计分析方法本身并无问题,但统计分析掩盖了2002年以来的经济增长与1992—1994年的经济增长存在着本质差异,1994年经济增长速度是13.1%,而2006年是11.6%,更为重要的是2006年与1994年相比价格指数相差巨大,显然1994年宏观经济是在过热状态下运行,而2006年宏观经济处于均衡运行状态。

可以认为1997年宏观经济处于均衡运行状态,从1998年中国进入通货紧缩阶段,一直到2003年才走出通货紧缩。根据刘树成教授对经济周期的分析,2003年以后中国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尽管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相对较快,消费率也开始下降,与前一轮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但并没有带来明显的通货膨胀;而1991—1992年这一轮经济周期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速度一旦提高,通货膨胀立即出现。历史上1992年、1993年均发生了严重通货膨胀率,显然投资大于储蓄。因此,笔者认为,2003年以后的新一轮经济周期的显着特征是宏观经济多数年份处于均衡状态运行。从这个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994年以后国民储蓄率的变化幅度大于1994年以前的变化。如果根据宏观经济均衡发展理论,2006年与1996年国民储蓄率的变化为10.6个百分点,期间,政府储蓄率的变化为4.8个百分点,企业储蓄率有4.6个百分点变化(居民储蓄有微弱影响)。按照这种方法,笔者得出的结论与前面结论差别在于1994年以后国民储蓄率的变化主要有两个因素,政府储蓄、企业储蓄均构成国民储蓄率变化的关键因素,两者的上升带来了国民储蓄率的大幅度上升。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上述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中国过高的国民储蓄首要原因是企业储蓄,中国过高的企业储蓄实质上体现了收入分配差距太大,从宏观分配角度看,中国普通居民在国民收入中分配份额偏低,企业收入偏高,因此增加普通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所得份额是一个重要问题。从初次分配来看,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约为40%,而发达国家一般达60%以上④,因此加强职工工资正常上升机制建设,在企业与居民之间建立更加有利于居民的分配体制,是政府的重要任务,当然这只是长期意义上的政策。

(2)中国储蓄率的变化趋势主要应该由企业储蓄、政府储蓄来解释,居民储蓄改革开放以来总体上保持了稳定。1994年之前随着政府“放权让利”改革,政府储蓄不断下降、企业储蓄快速上升,居民储蓄保持稳定,结果是国民储蓄率呈上升趋势;1994年以后,国民储蓄率上升的原因是政府储蓄率、企业储蓄率均呈上升趋势。从短期政策操作看,政府必须控制政府储蓄的快速上升,主要通过调整政府支出结构,将更多资金用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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