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可以继承吗?住宅土地如何继承?
发布时间:2017-05-08 08:13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人,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可以继承。
那么,住宅土地到底可以继承吗?住宅土地如何继承呢?
一、住宅土地可以继承吗?
公民的房屋和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的房产。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
根据这一规定,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权都属于集体,集体有统一规划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者继承的只是房产权,农村居民或者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
二、住宅土地如何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1、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改成去世的人的名字。根据《确定土地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而死人不会“直接使用”,所以土地局换证时应查实登记人是否是“直接使用土地的个人”。
2、如果死者生前使用某片国有土地,其死后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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