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后逃逸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17-06-12 18:29

要是行车过程中不慎将他人撞伤,此时最好是立即停车积极处理交通事故,救治伤员、抢救财产。但如果撞人者此时逃逸的话,那么其一般会承担怎样的后果呢?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开车撞人后逃逸处罚规定,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开车撞人后逃逸处罚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交通肇事怎么走诉讼程序

交通肇事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肇事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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