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须知:西安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发布时间:2017-04-1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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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缴存与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息息相关,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一步就是对自己的公积金状况了如指掌。听说,西安调整了公积金缴存基数,你们知道吗?如果不知道就快来看看吧。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的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购房贷款须知:西安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

二、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三倍,即14124元/月。

三、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蓝田县执行低工资标准为970元/月。

四、此次调整仅对缴存基数进行变更,高缴存倍数、比例不变,仍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西房金管发〔2014〕1号)执行。

五、本通知终解释权归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所有,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西安公积金缴存地点及电话

阎良区管理部

地址:阎良区延安路15号工行阎良支行 电话:86862228

临潼区管理部

地址:临潼区文化东路157号 电话:83827731

高陵县管理部

地址:高陵县南正街43号建行 电话:86919656

未央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130号6层 电话:86278589

碑林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南大街5号博水商务大厦4楼413室 电话:87265406

新城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806室 电话:87406562

灞桥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纺正街555号工行2楼 电话:83552045

雁塔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68号工行一楼 电话:88218910

蓝田县管理部

地址:蓝田县县门街工行 电话:82720886

长安区管理部

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57号 电话:85292667

户县管理部

地址:户县东街35号建行8楼 电话:84810313

周至县管理部

地址:周至县中心街11号工行4楼 电话:87110456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安住房公积金调整的具体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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