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创业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16-12-02 11:54

创业补贴能够帮助毕业生3年内一定补贴,是创业政策扶持的一种手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业生创业补助资金相关文章。

大学生创业补给与策是什么

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由就业专项资金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数额,补贴期限灵活就业的2年、自主创业的3年。

(二)政策依据

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补贴申报审批办法〉的通知》

(三)补贴对象:1、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1、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社保补贴,即按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算(补贴缴费基数不高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毕业生创业补助资金

应届毕业生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结合实际情况,全省今年调整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政策规定,凡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6届毕业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包括: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为残疾人,已获得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全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一次性发放。如果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按一种情形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同时,我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按照计划,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即日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3月20日前应向所在高校就业部门申请,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3月21日~25日,各高校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初审,4月,初审合格名单将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当地财政部门核实拨付。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各级财政部门采取直补到人或经由院校转账等方式拨付,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高校毕业生本人,补贴资金6月30日前足额发放到位。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高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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