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坚持党内民主制度的科学性

发布时间:2016-11-11 18:15

党内民主制度的科学性集中体现为制度的可操作性与有效性。事实上,任何一种制度如果失去了这两个特性就等于失去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制度是一种存在,既可生成政党行为,也可弱化政党行为。制度是一种框架,既可以为政党行为提供范围、平台。又可以为政党行为提供制约与规范。制度也是一种标准,既可以评判又可以导向。制度对政党行为的影响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成为推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的根本。然而,这个根本能否充分体现。归根到底在于制度的科学与否,在于制度本身的可操作程度与实际效果。这不仅决定着党内民主的命运与前途,同时也决定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命运与前途。

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及其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得我们党党内民主制度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政党自身建设范畴,成为关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党内民主的使命首先是全面提升党的生机与活力,但同时还要推动人民民主,并与人民民主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发展格局。尤其是对于中国民主进程而言,党内民主又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正是基于此,党内民主制度构建的科学性就显得格外重要,不仅关乎执政党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也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我们党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要持续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始终反映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基本途径是发扬民主。反映在党内,则需要有一套以人民利益为价值取向的制度机制。所以,党内民主制度的构建就必须以此作为科学依据,论证其本质、构建其内涵、探索其路径,以此激发党的活力,统一全党意志,调节党内各种关系,确立正确的领袖、政党、群众关系,保持健康正常的党内关系。特别是要通过民主制度的科学建设,在党内形成一种运转有效的制度机制。这一机制包含选举、公开、党内监督等相互连接、相互作用的要素,并连接为一个整体。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重视探索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关于发扬党内民主精神和建设党内民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在党的历史文献中有大量记载。从党内民主制度构建的现有状况来看,也有着不凡的成果。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高度关注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提到关乎党的生命的高度来认识。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在总结党内生活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卷,333页)改革开放30年来,党大力推进制度建设,走出了一条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党内生活的整体面貌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党内生活的各方面逐步做到有章可循,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

就党内民主制度而言,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方面,1985年《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度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以后开展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等也逐步得到落实。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又作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重大决定,使广大党员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行使民主权利有了重要平台,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在党内选举制度方面,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差额选举的范围应扩大到各级党代会代表,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委员。上个世纪90年代党颁布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的十七大又提出,把组织推荐与党员和群众推荐结合起来,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这使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有了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方面,党的十三大以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分别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工作规则(试行)。1996年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同时还创造性提出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等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办法,并将此写入党章,这标志着党委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实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使党内集体领导制度有了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大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党内民主生活的监督制度方面,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的干部、党员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特别是1995年1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后,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党务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完善,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逐步增强,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这些制度的实施,彰显了党员的主体地位,强化了党对权力的监督。

在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党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之路,形成了一些重要经验:一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建设理论与党内民主实践相结合,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增强党内民主制度的科学性提供科学依据与思想方法。二是坚持制度的原则性稳定性和制度创新相结合,始终把握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在坚持党内生活基本原则的同时,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不断深化对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推进制度创新。三是坚持组织制度的刚性与个人自觉规范相结合,始终把握维护党内团结统一的制度建设目标原则,在坚持党的制度的权威性的同时强化党员的自觉意识。四是坚持传统性与时代性相结合。我们党长期形成的民主生活传统的制度规范,曾为党内生活健康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但有些具体的制度规范,随着时代的变迁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原则、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在实践中要坚持和健全。这些经验是坚持党内民主制度科学性不可偏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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