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办理预售房抵押?预售房抵押存在哪些风险

发布时间:2017-05-08 08:11

目前我国的预售商品房抵押在房地产市场中大量地存在。根据相关的规定,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房价款后,由贷款的那个银行代它支付剩下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的一种抵押行为。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银行如何办理预售房抵押?银行办理预售房抵押存在哪些风险?

银行如何办理预售房抵押?预售房抵押存在哪些风险

银行如何办理预售房抵押

向银行办理预售房抵押首先要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然后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抵押登记、公证、保险等相关手续。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可选择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

银行办理预售房抵押存在哪些风险

1.向银行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标的物是尚未形成的。这是预售商品房抵押与其他物品抵押一个明显的差别。一般抵押的标的物在设定抵押时都是已经存在,并且能够为抵押人所拥有或者实际控制的。而预售商品房在银行设定抵押时,抵押标的物即商品房仍然处于在建或者待建之中。因此在这方面用于抵押的预售商品房存在一定的风险。

2.预售商品房抵押在实质上是一种期待权的抵押。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二者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债权关系,而不是物权关系。而抵押人与银行之间签订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是为了担保抵押人能够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贷款,而不是其他贷款。如果抵押人与银行因其他签订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就背离了预售商品房抵押的立法宗旨。

向银行办理预售房抵押,抵押的标的物应该得是现实中存在的特定的物品,若抵押人以未来的财产作为抵押的,则抵押合同是无效的,没有法律认定的。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银行如何办理预售房抵押和办理预售房抵押存在哪些风险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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