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司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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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公司如何做好注销?不做注销会怎么样吗?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2016年公司注销流程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开不下去了,不注销会有什么不良后果?
第一,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如果公司不正常注销,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由此可见,如果因为自己一时意气而对自己以后的事业产生不良影响是不智的行为,这样一来对自身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且自己的诚信记录会大受影响。换句话说,只有当完成了注销,公司才在法律意义上不存在。
注销公司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后果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清算组; (待定,看情况)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 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清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1、什么是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2、清算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什么费用?
清算费用,具体包括:
(1) 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
(2) 公告、诉讼、仲裁费用;
(3) 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4) 清算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5) 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催收债务差旅费;
(6) 其他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
清算债务,具体包括: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
(2)国家税款;
(3)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
(4)其他一般债务(包括不履行或者不再履行清算开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
各项罚款:
(1)如公司有应交未交的税款,则会发生因拖欠税款(如印花税)产生的罚款;
(2)如公司在清算中不甚遗失发票本等财务资料,则会受到的税务部门的罚款;
(3)清算期间,开展新的经营活动的,被登记机关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4)清算期间,未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被登记机关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5)清算期间,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清算费用未支付、企业债务未清偿以前分配财产的,被登记机关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6年公司注销流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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