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防范意义

发布时间:2016-11-11 22:19

1、火灾

俗话说:“ 贼偷一半,火烧全光 ” ,火灾是世界各国人民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灾难性问题.它给人类社会造成过不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日益增加,火灾损失上升及火灾危害范围扩大的总趋势是客观规律.近几年来,我国每年发生火灾约4万起,死2000多人,伤3000 — 4000人,每年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10多亿元,尤其是造成几十人、几百人死亡的特大恶性火灾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峻的现实证明,火灾是当今世界上多发性灾害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种灾害,也是时空跨度最大的一种灾害.

2、海啸

海啸是一种灾难性的海浪,通常由震源在海底下 50千米 以内、里氏震级6.5以上的海底地震引起.海啸波长比海洋的最大深度还要大,轨道运动在海底附近也没受多大阻滞,不管海洋深度如何,波都可以传播过去.剧烈震动之后不久,巨浪呼啸,以催枯拉朽之势,越过海岸线,越过田野,迅猛地袭击着岸边的城市和村庄,瞬时人们都消失在巨浪中.港口所有设施,被震塌的建筑物,在狂涛的洗劫下,被席卷一空,海滩上一片狼藉.

海啸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是十分巨大的.目前,人类海啸等突如其来的灾变,只能通过预测、观察来预防或减少它们所造成的损失,但还不能控制它们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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